《丹溪手鏡》~ 卷之上 (12)
卷之上 (12)
1. 自利(五十八)
自利,有熱,腸垢也。有寒,鴨溏也。有濕毒,利膿血也。有合病自利。
太陽與陽明合病,必自利,在表也,以葛根湯發之。
太陽與少陽合病,必自利,在半表半裡也,以黃芩湯和之,嘔加半夏。
陽明與少陽合病,必自利,邪入府也,以承氣下之。
有熱利者,不應下而下,表邪乘虛入里,內虛協熱遂自利。又下利慾飲水者,熱也。發熱復重,泄色黃赤者,熱也。大熱內結,注泄不止,治宜寒療,結伏雖除,以寒下之,又熱則分利之。
有寒利者,自利不渴屬太陰,以藏寒故也。又小便色白,少陰病形悉俱,寒也。又惡寒脈微,自利清穀,寒也。並宜理中溫之。又大寒凝內,久痢溏泄,綿歷歲年,宜熱下之。
有濕毒利,膿血,宜地榆散。
有結積利者。
少陰病自利清水,心下必痛,口乾燥,必下利,三部皆平,按之心下硬,或脈沉而滑,或不欲食而譫語,或作復年月,宜攻之、逐之。
治下利,雖有表證不可發汗,為邪內攻,走津液而胃虛,表之必脹滿。
2. 不治證
下利身涼脈小為順。身熱脈大為逆。下利脈反實者死。
發熱下利至甚厥不止者死。
直視譫語下利者死。
手足厥冷無脈,灸之不溫,脈不還者死。
少陰證自利,復煩躁不得臥寐者死。
以上皆邪擁盛,正氣下脫而死者也。
曰六腑氣厥於外,手足寒;五臟氣絕於內,下利不禁。
又下利右關脈弦者死,是胃虛不勝也,治以理中輩,得胃脈緩者生。
又傷寒六七日,脈遲下利而熱,當與黃芩湯徹其熱。
腹中應冷當不能食,今反能食,名曰除中死。能食者是熱,熱未去也,此脾經邪熱未去,而胃氣去矣。
3. 筋惕(五十九)
筋惕,跳也,肉瞤動也。
由發汗過多,津液枯少,陽氣大虛,筋肉失養。
太陽病脈微弱,汗出惡風,不可服青龍,服之則筋跳肉動。
又太陽病發汗,汗出不解,仍發熱頭眩,身動振振欲擗地,真武主之。動氣在左右不可汗,汗則頭眩身動,治宜溫經益陽。
有吐下後發汗,表裡俱虛,此又甚也。
吐下後發汗,虛煩,脈甚微,八九日心下痞,脅下痛,氣上衝咽喉,眩冒,筋脈動惕,久而成痿,此逆甚也。
又太陽病發汗復下之,膚動胸煩,面青黃者,難治。此陽氣太虛也。若面黃手足溫者,易治,此陽氣復也。
4. 熱入血室(六十)
熱入血室,血室乃經脈留止之處,血海也,衝脈也。
男子,由陽明內熱,方得而入,感則下血譫語。
婦人,由太陽經便得,而入則有月水適來適斷為異。
中風發熱,經水適來,熱除脈遲,胸脅下滿如結胸狀,譫語,此乃邪留於胸脅不去,當刺期門。
中風七八日,經水適斷,寒熱有時如瘧,此乃血不行也,小柴胡散之。
傷寒發熱,經水適來,晝日明瞭,暮則譫語如見鬼,以血自下無留,邪熱隨血散,必自愈也。
5. 發黃(六十一)
發黃,由濕熱相交也,主在脾經。
有熱盛而黃者,身黃色如橘子,甚者染衣如柏。
陽明病無汗,小便不利,必發黃。
又頭汗,身無汗,小便不利,渴飲水漿,此為瘀熱在裡也,茵陳湯、五苓散。
又有內熱已盛,被火者,亦發黃也。
邪風被火熱,兩陽相熏灼,其身黃也。
傷寒身黃髮熱者,此外熱也,宜梔子柏皮湯以散之。
有濕黃者,身如熏黃,雖黃而色暗不明也。
傷寒發汗後,身目為黃者,寒濕在裡不解故也。
有蓄血下焦,身黃者,脈沉結,小腹硬,而小便自利,如狂,宜抵當湯下之。
6. 不治證
寸口無脈,鼻氣出冷者死。
體如煙燻,直視搖頭,為心絕也死。
環口黧黑,柔汗發黃,為脾絕也死。
7. 狂(六十二)
狂,謂少臥不飢而自高賢也,自辨智也。曰重陽者狂,重陰者癲,由邪熱至極也,宜大下之。
又有熱在下焦膀胱,如狂而未至於狂,但臥起不安耳。
又狂見蓄血,下焦蓄血亦狂也。
8. 不治證
狂言目反直視,腎絕也,死。
汗出復熱,狂言,不食,為失志,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