陳言

《三因極一病證方論》~ 卷之七 (1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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卷之七 (1)

1. 疝敘論

經論雖云七疝,諸疝等更不見名狀,但出寒疝、㿗疝而已,唯大奇論列五臟脈為五疝證,所謂腎脈大急沉為腎疝,肝脈大急沉為肝疝,心脈搏滑急為心疝,肺脈沉搏為肺疝,三陰急為脾疝。三陰,即太陰脾脈也。大抵血因寒泣則為瘕氣,因寒聚則為疝。但五臟脈理不同,不可不辨。

且腎脈本沉,心脈本滑,受寒則急,於理乃是;肝脈本弦,肺脈本澀,並謂之沉,未為了義。又脾不出本脈,但云急為疝,亦文義之缺也。凡云急者,緊也。緊為寒,亦可類推。且賊風入腹亦為疝,冒暑履濕,皆能為疝,當隨四氣改易急字。風則浮弦,暑則洪數,濕則緩細,於理甚明。

要知疝雖兼臟氣,皆外所因也。

2. 諸疝證治

疝之為病,隨臟氣虛實,感傷外邪,寒泣風散,暑郁濕著,絞刺擊搏,無有定處,倉卒之際,痛不堪忍。世人稱為橫弦、豎弦、膀胱小腸氣、賊風入腹等,名義不同,證狀則一。寒則溫之,風則散之,暑則利之,濕則燥之,各有成法。

3. 大烏頭桂枝湯

治風寒疝,腹中痛,逆冷,手足不仁,身體疼痛,灸刺諸藥不能療;及賊風入腹,攻刺五臟,拘急不得轉側,發作叫呼,陰縮,悉主之。

烏頭(五枚,實者,去皮尖,蜜一大盞,煎減半,漉出湯切洗),桂心,芍藥(各三錢三字)甘草(一分,炙)

上為銼散。每服四大錢,水一盞半,姜五片,大棗三個,入前煎烏頭蜜半合,同煎至七分盞,去滓,食前服。一法,用附子一個,不使烏頭,為蜜附湯

4. 走馬湯

治卒疝,無故心腹痛,陰縮,手足厥逆。並治飛屍鬼。

巴豆(二個,去皮心炒),杏仁(二個,去皮尖)

上二味,取綿纏,捶令碎,熱湯二合,捻取白汁,飲之當下,老少量與。

5. 倉卒散

治寒疝入腹,心腹卒痛;及小腸膀胱氣絞刺,脾腎氣攻,攣急,極痛不可忍,屈伸不能,腹中冷,重如石,白汗出。

梔子(四十九個,燒半過),附子(一枚,炮)

上為末。每服二錢,水一盞,酒半盞,煎至七分,入鹽一捻,溫服即愈。

6. 蔥白散

治一切冷氣不和;及本臟膀胱氣,攻刺疼痛。及治婦人產前產後腹痛,胎不安,或血刺者。兼能治血臟宿冷,百骨節倦痛,肌瘦怯弱,傷勞帶癖,久服盡除。但婦人一切疾病,最宜服之。

川芎當歸枳殼(麩炒去瓤),厚朴(薑製炒),官桂(去皮),青皮乾薑(炮),茴香(炒),川楝(炒),神麯(炒),麥糵(炒),三稜(炮),蓬朮(醋浸一宿,焙),人參茯苓,芍藥,木香(炮),乾地黃(各一兩)

上為末。每服三錢,水一盞,蔥白二寸,煎七分,入鹽少許,熱服。大便秘澀,加大黃煎;大便自利,加訶子煎;食前服。

7. 失笑散

治小腸氣痛,及婦人血痛,心腹絞痛欲死十餘日,百藥不驗。

五靈脂蒲黃(炒,等分)

上末。每服二錢,先用釅醋一合,熬藥成膏,水一盞,煎至七分,熱呷服。

8. 神應散

治諸疝,心腹絞痛不可忍。

玄胡索,胡椒(等分)

上為末。每服二大錢,酒半盞,水半盞,煎七分,食前溫服。

9. 大烏頭湯

治寒疝,繞臍發,白汗出,手足厥,其脈沉弦,悉主之。

烏頭(五個,洗淨細沙,炒令黑,不㕮咀)

上一味,水三盞,煎取八分,去烏頭,入蜜半盞以下,煎七分,早上空腹服。

10. 牡丹丸

治寒疝,心腹刺痛,休作無時。及治婦人月病,血刺疼痛。

烏頭(炮令焦黑去皮尖),牡丹皮(四兩),桂心(五兩),桃仁(炒去皮尖,五兩,別研)

上為末,煉蜜丸,梧子大。每服五十丸,溫酒下;婦人醋湯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