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三因極一病證方論》~ 卷之七 (1)
卷之七 (1)
1. 疝敘論
經論雖云七疝,諸疝等更不見名狀,但出寒疝、㿗疝而已,唯大奇論列五臟脈為五疝證,所謂腎脈大急沉為腎疝,肝脈大急沉為肝疝,心脈搏滑急為心疝,肺脈沉搏為肺疝,三陰急為脾疝。三陰,即太陰脾脈也。大抵血因寒泣則為瘕氣,因寒聚則為疝。但五臟脈理不同,不可不辨。
且腎脈本沉,心脈本滑,受寒則急,於理乃是;肝脈本弦,肺脈本澀,並謂之沉,未為了義。又脾不出本脈,但云急為疝,亦文義之缺也。凡云急者,緊也。緊為寒,亦可類推。且賊風入腹亦為疝,冒暑履濕,皆能為疝,當隨四氣改易急字。風則浮弦,暑則洪數,濕則緩細,於理甚明。
要知疝雖兼臟氣,皆外所因也。
2. 諸疝證治
疝之為病,隨臟氣虛實,感傷外邪,寒泣風散,暑郁濕著,絞刺擊搏,無有定處,倉卒之際,痛不堪忍。世人稱為橫弦、豎弦、膀胱小腸氣、賊風入腹等,名義不同,證狀則一。寒則溫之,風則散之,暑則利之,濕則燥之,各有成法。
3. 大烏頭桂枝湯
治風寒疝,腹中痛,逆冷,手足不仁,身體疼痛,灸刺諸藥不能療;及賊風入腹,攻刺五臟,拘急不得轉側,發作叫呼,陰縮,悉主之。
4. 走馬湯
5. 倉卒散
治寒疝入腹,心腹卒痛;及小腸膀胱氣絞刺,脾腎氣攻,攣急,極痛不可忍,屈伸不能,腹中冷,重如石,白汗出。
上為末。每服二錢,水一盞,酒半盞,煎至七分,入鹽一捻,溫服即愈。
6. 蔥白散
治一切冷氣不和;及本臟膀胱氣,攻刺疼痛。及治婦人產前產後腹痛,胎不安,或血刺者。兼能治血臟宿冷,百骨節倦痛,肌瘦怯弱,傷勞帶癖,久服盡除。但婦人一切疾病,最宜服之。
川芎,當歸,枳殼(麩炒去瓤),厚朴(薑製炒),官桂(去皮),青皮,乾薑(炮),茴香(炒),川楝(炒),神麯(炒),麥糵(炒),三稜(炮),蓬朮(醋浸一宿,焙),人參,茯苓,芍藥,木香(炮),乾地黃(各一兩)
7. 失笑散
上末。每服二錢,先用釅醋一合,熬藥成膏,水一盞,煎至七分,熱呷服。
8. 神應散
9. 大烏頭湯
10. 牡丹丸
治寒疝,心腹刺痛,休作無時。及治婦人月病,血刺疼痛。
上為末,煉蜜丸,梧子大。每服五十丸,溫酒下;婦人醋湯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