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周慎齋遺書》~ 卷六 (3)
卷六 (3)
1. 外感
傷風脈浮緩,憎寒身熱,煩躁不安,鼻流清涕,欲語未竟而嗽,自汗惡風,宜桂枝湯。
傷風乃有餘之證,頭痛,鼻流清涕,常有傳入里方罷,聲啞,鼻塞不通,能食腹和,筋骨疼痛,不能搖動,頭重著枕非扶不起。
2. 寒
治傷寒,其要只在扶陽。病之所在,皆陽之所不至也,不知扶陽之義,無論汗、吐、下不能如法,即治法無差,而他病復起,亦恐不能安全也。扶陽者,冬陽在內,引而外之;夏陽在外,引而內之;春陽初發,引而發之;秋陽欲入,引而入之。陽之所至,陰寒自息。如物受陰寒之氣而傷萎,一遇太陽則復其原矣,此為治傷寒之要法,不惟寒證為然,而風淫、暑熱亦多類此,不過陰盛扶陽,陽盛扶陰。扶陽者,扶原陽也;扶陰者,扶真陰也。
真陰所以配真陽,真陽亦人之原陽也。後之論陰陽者,以火為陽,而不知真陽非火;以水為陰,而不知真陰非水。蓋一言水火,即系後天有形,必有過不及之弊,乃是先天一陽真氣耳。純得之則為仙,純失之則為鬼,一有不到即為病。故治病必求其本。本者,元陽也。經云:蒼天之氣清靜,蒼者無他雜色也,純乎陽者也;其餘則為青、黃、赤、白、黑,分屬五行而為後天矣。至於蒼天之氣,則為純陽之本,扶之可以有生無死,此傷寒所以必顧真陽也。
傷寒過二、三、七日不愈者,因氣不足也。扶原為主,從脾胃調理,庶不枉人性命。
3. 熱·暑·燥
傷寒熱病之由,火先動於火未動之時,水乃虧於水正旺之日。治法以救陰為主,宜清潤也。
汗多,禁利小便;小便多,禁汗。
暑病有二:曰中,曰傷。中暑者,動而得之,因天時亢熱,致傷肺氣,非形體受病也。人參白虎湯主之。傷暑者,當暑之時,為房屋陰寒所迫,周身陽氣不得發越,靜而得之,非陰證也。(王胥山曰:此證是先已微受暑氣於內,外又為陰涼之氣所抑而成,即欲所謂寒包暑也。
有謂此是直中於寒,與暑證有何干涉者,其說未免有誤。)調中益氣湯加附子飲之,退後以清暑益氣湯調之。中暑,脈沉洪大,大渴引飲,身熱心煩。傷暑,脈沉實,身形拘急,肢節疼痛,心煩,肌熱無汗。初病微惡寒,可表之。
燥熱之病有似熱證,胃氣不行,內無津液而乾涸、求湯飲以自救,非渴也,乃口乾,舌雖干而舌根多潤,欲飲而飲湯不多,脈豁大無力。燥甚者,亦鄭聲而不譫語,此血枯之證也。宜黃耆當歸湯主之,服白虎湯、五苓散則死矣。
驗,案
一人年十七,初秋病身熱如火,至六日鄭語不止,尋衣撮空,昏不識人,瀉利日三、四十次,目開不眠。用甘草四錢,歸身三錢,麥冬五錢飲之,目稍合,脈之豁大者稍斂,重用生地黃、白芍、歸身、麥冬、五味子、甘草,然後神清瀉止,調理而愈。此真象白虎湯之燥病也。其泄瀉者,腎燥也。故以生地黃澀之。
4. 濕
中濕,渾身強直,四肢多倦怠不舉,法宜疏利小便,切不可輕易下之。
雨中露天,濕衣濕地,皆能受濕為病,在肝、脾二經,大便泄,小便赤,脈微而緩,五苓散主之。
5. 求汗
有初病而自汗出,其後熱甚而反不得汗出者,此陽氣發泄,而陰氣不足故也。(張東扶曰:陽氣發泄,故初病即有汗;陰血不足,故熱盛反無汗。)宜用芎歸湯一、二帖後,再加蘇梗一、二分,則汗出而愈矣。
又有夏秋之交,身熱惡寒而脈豁大,宜耆歸湯加桑葉。
6. 求吐
或寒氣,或寒飲,食留滯在胸膈之間,用理中湯和之,托住正氣,自然得吐。
膈上有痰,滿悶壅滯,宜吐,炒鹽調滾開水吐之。
絞腸痧,用鹽調滾開水探吐之。
夾食停痰,木曲而不直,平胃、二陳消導自吐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