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醫權初編》~ 卷下 (6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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卷下 (6)

1. 韓婦產後一案第三十五

韓婦生產極難,數日後,因酷暑,少飲西瓜水,一醫用附、桂、耆、術,反增呃逆,而時暈絕,一醫投清暑甘寒之品,而身大熱。予診脈甚弱,細揣病情,胃中又有積滯,是脈固當弱,然亦因滯伏所致,今以附、桂與耆、術同用,熱留上焦,自助痰滯暑氣為虐以增呃逆,而時暈絕耳。

後醫以為過服熱藥,而投以清涼矯弊,殊不知產難而復飲冷,下焦虛寒已極,而復用清涼之藥,上焦雖宜,而漸至下焦,下焦愈冷,孤陽逼上,而身大熱,勢必脈轉浮數,頃刻飛越而死矣。予投以附、桂、薑、吳,群隊下走大熱之藥,不使少留胃中,更少加檳榔木香,以其下氣如奔馬也。二味雖氣分下藥,然入血藥中,亦能下達血分。

且檳榔少許,只破胃中滯氣,不致誅伐無過。服藥後,下宿滯二遍,減去檳榔、木香,加二陳、耆、術共三帖,全愈。觀二醫之方,似覺清通於予,然彼不效,而予反效者,予中肯故也。

2. 陳良友妻郭育材婢俱三月墮胎合案第三十六

陳良友妻,每三月墮胎。茲墮雙胎,信老嫗言,以胎焙灰酒調服,可永不墮,不令人知,知則不靈,故家人醫生,皆不知也。予診脈大有力,以為胃有積滯,因產後,不敢大克伐,微與消導,不效。及更請吳克憲先生兼治,始言此事。茲後方敢大膽克伐。蓋最補有毒之物,兼以雙胎之多,濟以火煅酒下,其熱可知。

因痰火不能遽清,年餘方愈。郭育材婢,因瘧墮胎,亦三月。蓋三月墮胎,不致大虛,且瘧未止,下敢遽補,惟以小柴胡湯,兼四物湯加減治之,不效。後朱體云以附、桂而愈。是知此二症,皆三月墮胎,一虛一實,相懸天壤?予斯時醫學尚未老煉,成功他人,言之汗顏滋甚矣。

3. 朱帝簡妻與內子生產合案第三十七

朱帝簡妻將產,血下不止,心煩亂,無緊陣。予令且服獨參湯一錢。彼信庸醫穩婆之語,恐補住胎與瘀血,止與三分,心煩亂少止,告予止飲三分之故,予急令服完,彼又止與三分,血止,又告以前故,予又急令服完,少頃緊陣至,而胎下矣。因其貧甚後未補益,竟成羸疾,數年而卒。

噫!向使不敢用參,命在頃刻,安望數年乎?此症若執定芎歸湯人參則血亦不能止,妙在獨用人參以生氣固血,血止氣壯,而胎下矣。予內子生第五胎,時已久患脾瀉,緊陣不至,大汗已出,預以圓二斤濃熬盡飲之,汗止而胎下矣。後君瑞兄媳,惡露不下,用木香檳榔枳殼、玄明、肉桂大黃,破氣破血以行之。

此胎不下,一用獨參湯生氣固血,一用圓湯壯氣運血以達生之。是皆有至理存焉耳?

4. 繆婦墮胎一案第三十八

婦人科以四物湯為通套之藥,隨症加減治之,稱家傳而貴妥當,殊不知其不然也。繆婦懷孕兩月,值太姑去世,悲泣過度,遂致飲食不進,胎墜痛,予以調脾理氣消痰之品治之,年幼不遵調攝,又時著氣惱,故不效。往母家就醫,醫惟治以四物湯兼保胎之藥,飲食愈減,血漸下,小腹墜痛愈甚,復回延予診視。脾胃之脈弱極,然胃口壅塞作嘔,以香砂六君子湯,加枳、桔開提之。

二帖思食,減去枳、桔又二帖,飲食大進,下焦痛止,而血塊反下,繼下一物,大如鵝卵,內如蛋白狀,是知胎已久壞,因胃氣痞結,以致下焦氣亦不通,故墜痛不下,服此藥,得胃氣運行,而瘀血死胎,有不與之俱下乎?若再服四物保胎等藥,予不知其變為何症也。

5. 王有成妻產後惡露不下一案第三十九

族弟有成婦,產後小腹痛,脈症皆虛,貧不能用參,予以桂、附、黑薑、元胡、吳萸、牛膝等加耆、術與之。人見此方爭議之。有成信之不疑,一帖而痊。

6. 王君瑞媳產後惡露上衝及孫婦疫症墮胎合案第四十

族兄君瑞大媳,產後惡露不下,予始用暖下焦散瘀血藥,不效。繼而惡露上衝,嘔痛不食,予視脈體皆實,問其飯量,可食升米,胃中必有宿滯,氣閉不通,以致下焦之氣吸而不行,瘀血因之不下矣。遂與檳榔青皮枳殼木香肉桂、元胡、桃仁等,加以九蒸大黃,二便俱下惡物,臭不可聞者而愈。又孫婦甚健,疫症墮胎,惡露不下,參以下症,亦以熟軍下之而愈。

此兼時疫,又有少別。雖然,使未閱張子和書,敢斗膽若此乎?一醫聞予言,以為此法可常行,遇一產後惡寒發熱,竟與寒涼發散之劑幾至立斃,予與朱笠葊用參、附、薑、桂而愈。噫!若見解少有未透,此法可輕試乎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