王燾

《外臺秘要》~ 卷第二 (10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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卷第二 (10)

1. 傷寒百合病方七首

病源傷寒百合病者,謂無經絡百脈一宗悉致病也,皆因傷寒虛勞,大病之後不平復,變成斯病也。其狀意欲食,復不能食,常默默欲得臥,復不得臥,欲出行,而復不能行,飲食或有美時,或有不用時,聞飲食臭,或如強健人,而欲臥,復不得眠,如有寒,復如無寒,如有熱,復如無熱,至朝日苦,小便赤黃,百合之病諸藥不能療,得藥則劇而吐利,如有神靈所加也,身形如和,其人脈微數,每尿輒頭痛,其病六十日乃愈,若尿時頭不痛,淅淅然如寒者,四十日愈,若尿時快然但眩者,二十日愈,其證或未病而預見,或病四五日而出,或病二十日一月日復見,其狀惡寒而嘔者,病在上焦也,二十三日當愈,其狀腹滿微喘,大便硬,三四日一大便,時復小溏者,病在中焦也,六十三日當愈,其狀小便淋瀝難者,病在下焦也,四十三日當愈,各隨其證以療之耳。(並出第八卷中)

仲景傷寒論療百合之病,諸藥不能療,若得藥則劇而吐痢,如有神靈所加也,身體仍和,脈微數,每尿時輒頭痛,六十日乃愈,尿時頭不痛,淅淅然者,四十日愈,尿時快然,但頭眩者,二十日愈,其證或未病而預見,或病四五日而出,或病二十日一月復見者,悉療之。

又發汗已更發者,百合知母湯主之方。

百合(七枚擘),知母(三兩)

上二味以泉水洗,先漬百合經一宿,上當白沫,瀉卻其汁,更以好泉水二升,煮取一升,去滓,置之一處,別以泉水二升,煮知母取一升,去滓,二味汁相和,煮取一升半分溫再服之。(小品千金同)

又下之已更發者,百合滑石代赭湯主之方。

百合(七枚擘以泉水漬一宿上當白泔出去之),滑石(三兩碎),代赭(如彈丸一枚碎)

上三味先以泉水二升,煮百合取一升,去滓,置一廂,又以泉水二升,煮和二味取一升,去滓,合煎取一升半,分再服。(千金小品同)

又吐之已更發者,百合雞子湯主之方。

百合(七枚)

上一味依前法,泉水二升,煮取一升,去滓,扣雞子一枚,取中黃納百合湯中攪,令調溫再服之。(千金同)

又不吐不下不發汗,病形如初,百合生地黃湯主之方。

百合(七枚)

上一味依前法,漬以泉水二升,煮取一升,生地黃汁一升二味汁相和,煮取一升半,溫分再服,一服中病者,更勿服也。大便當出惡沫。(千金小品並同)

又百合病一月不解,變成渴者。

以漬百合水洗身法,其後千金方中一味是,後服栝蔞牡蠣散,其次則是。(並出第十七卷中)

小品凡百合病見於陰而以陽法攻之,其陰不得解也,復發其汗,此為逆,其病難治,見於陽而以陰法攻之,其陽不得解也,復下之,其病不愈。

千金百合病經一月不解變成渴者方。

百合根(切一升)

上一味,以水一斗漬一宿,以汁洗病人身也,洗身訖食白湯餅。(今餺飥也)勿與鹽豉也,渴不瘥,可用栝蔞根並牡蠣等分為散,飲調方寸匕,日三服。(小品張仲景方同)

又療百合病變而發熱者方。

滑石(三兩),百合根(一兩炙)

上二味末之飲下方寸匕,日三,微利者止勿服之,熱即除,一本云,治百合病小便赤澀,臍下堅急。

又百合病變腹中滿痛者方。

但服百合根,隨多少熬令色黃,末之飲調方寸匕,日三,滿消痛止。(小品同並出第十卷中)

2. 傷寒狐惑病方四首

仲景傷寒論狐惑之病其氣如傷寒,嘿嘿但欲臥目瞑不得眠,起臥不安,蝕於喉咽者為惑,蝕於陰者為狐,狐惑之病並惡飲食,不欲聞飲食臭,其面乍赤乍黑乍白,蝕於上部其聲嗄,蝕於下部其咽乾,蝕於上部,瀉心湯主之,蝕於下部,苦參湯淹洗之,蝕於肛外者,雄黃熏之。

上七味切,以水一斗,煮取六升,分服一升,日三服。忌豬肉冷水菘菜海藻羊肉餳。(千金同出第六卷中)

又雄黃熏法,兼主䘌病。

雄黃一物研末,以兩筒瓦合之燒,以熏下部。

千金療狐惑,薰草黃連湯方。

黃連(四兩去皮),薰草(四兩)

上二味切,以白漿一斗漬之一宿,煮取二升,去滓,分為二服。忌豬肉冷水。(小品同)

又其人脈數無熱微煩,嘿嘿但欲臥,汗出,得之三四日,眼赤如鳩眼者,得之七八日,其四眥黃黑,能食者,膿已成也,療之方。

赤小豆三升漬之,令生牙足復干之加當歸三兩為末,漿水服方寸匕,日三。(小品同出第十卷中此本仲景方)

凡病形不可炙,因火為邪,散走血脈,傷脈尚可,傷臟則劇,井輸穴腫,黃汁自出,經絡外爛,肉腐為癰膿,此為火疽,(七居反)醫所傷也,凡微數之脈,慎不可炙,因火為邪,即致煩逆,追虛逐實,血散脈中,火氣雖微,內攻有力,焦骨傷筋,血難復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