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感症寶筏》~ 卷之三 傷寒變證 (10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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卷之三 傷寒變證 (10)

1. 痙(合參)

病者身熱足寒、頸項強急、惡寒時頭熱面赤、目赤獨頭動搖、卒口噤、背反張者,痙病也。

_邵評:_痙病風邪在表,則身熱惡寒。痙為風強,筋脈受之,則口噤項強,反張強直也。頭熱足寒、面目赤、頭動搖者,風為陽邪,挾濕上行,風濕化熱而上淫也。此痙病之形症也。蓋因風濕熱邪,乘虛而入於筋之故也。

_又評:_諸暴強直,皆屬於風。但陽主動,陰主靜,是當以強直而安靜者主濕,強直而搐搦者主風。《千金方》謂:濕熱入於腎中亦為痙,小兒癇熱盛亦為痙。王海藏謂:背反張,太陽痙也;低頭視、手足牽引、肘膝相構,陽明痙也;一目或左或右斜視,一手一足搐搦,少陽痙也。太陽固屬風寒,陽明、少陽亦風火熱之內作,皆當以存陰驅熱為治。

_廉按:_溫熱之痙,與傷寒之痙大異。驅熱存陰一語,指示後人治溫熱痙證之一法。

夫痙脈,按之緊如弦,直上下行。

_邵評:_痙脈按之緊如弦,邪氣堅實也。直上下行,陽邪盛也。上條揭痙之主症,此條揭痙之主脈。

痙脈沉而細者,為難治(痙脈本弦緊,沉細少陰脈也,陽病得陰脈,故難治)。

_邵評:_脈細則易亡陰,痙病見之則難治。

太陽病發熱無汗,反惡寒者,名曰剛痙;太陽病發熱汗出,而不惡寒者,名曰柔痙。

_邵評:_無汗為表實,反惡寒者,風邪挾寒也。以其表實有寒,故曰剛痙。若汗出為表虛,不惡寒者,風變而外傷筋脈也。以其表虛自汗,故曰柔痙。

太陽病無汗,而小便反少、氣上衝胸、口噤不得語,欲作剛痙,葛根湯主之(此剛痙無汗反惡寒主方)。

_邵評:_邪在太陽、陽明之界,熱並胸中,津不布而無汗,肺不行水而小便少,熱氣上衝於胸,則口噤不得語。馴至面赤頭搖、項背強直之症,此欲作剛痙。用葛根湯,治表實無汗之痙也。因葛根湯即桂枝加麻葛,風邪挾寒而表實,此湯為治剛痙無汗者之正法。

太陽病,其症遍身體強、𠘧𠘧然、脈反沉遲,此為柔痙,栝蔞桂枝湯主之(此柔痙汗出不惡寒,乃風邪而兼液虧證主方)。

_邵評:_太陽病者,太陽一經之症悉具也。𠘧𠘧然者,項強連頸之貌。脈沉遲,乃津液少而營衛之行不利也。風淫於外,汗出而消傷於內,用桂枝去風,加括蔞根兼滋其內也。

痙為病,胸滿口噤、臥不著席、腳攣急,必齗齒,可與大承氣湯

_邵評:_此痙病之屬陽明瘀熱者,陽明之筋起於足,結於附,陽明之脈入齒中,挾口環唇,循喉下膈。陽明熱極,故見是諸症。用大承氣滌其熱以救其陰,亦急下存陰之治也。此證初病在太陽,僅背項強直,若不早治,則轉入陽明而病更劇。腳攣齒齗者,以陽明之脈起於腳而絡於齒也。承氣是下其熱,非下其食也。乃治陽明熱盛之痙,用大承氣湯。然「可與」二字甚活,臨證酌而用之,初非定法也。

太陽病,發汗太多,因致痙。

_邵評:_發汗太多,津液傷而不涵養筋脈,故致痙。此為液虧致痙,病由內虛所致。

夫風病下之則痙,復發汗,必拘急。

_邵評:_風病應肝而主筋,妄下傷胃液,液不養筋而痙。復汗以耗其陰,陰液燥則拘急也。此條因妄汗下而傷陰致痙,亦內虛也。

瘡家雖身疼痛,不可發汗,汗出則痙。以上述《金鑑》法。

_邵評:_瘡家身痛,是營虛筋脈失養,故戒發汗。汗之則津液越出,筋虛燥,亦攣急而為痙矣。此瘡家發痙,亦由液耗而內虛使然。

《經》云:諸暴強直,皆屬於風。其勢勇猛,故曰剛痙(以風寒屬剛痙)。又云:諸痙項強,皆屬於濕。其勢弱軟,故名柔痙(以風濕為柔痙)。柯韻伯以痙之屬風者,不因風而因熱;屬濕者,不因濕而因燥。雖似太鑿,然戒人不可以劫液之品治痙,實屬苦心。

_邵評:_一由火熱內盛,熱極化風而成痙。一由濕熱挾風內灼,傷陰化燥而成痙。痙雖因於風濕外邪,其傷陰劫液之藥,總當慎用。

愚按:痓證即痙證也。其因有二:一屬風濕之邪合而為痙,即《內經》所云屬風、屬濕是也;一屬過表汗多,耗其津液而咸痙,即仲景所云發汗太多因致痙是也。分屬之,則治法須無悖謬。

_邵評:_痙證有外邪、內傷虛實二因。若外著風濕之邪,入於筋脈而成痙者,此實證也,可用《金匱》諸方治之。若汗下誤施、產後亡血、津液傷耗、筋脈失養而痙者,此內傷虛證也,宜滋液熄風和絡治之。

如太陽未曾表汗而發痙(未曾表汗而津液未傷亦發痙者,此風濕外邪為病也),明系風濕之邪混擾於太陽,風濕相恃而不解(邪襲陽經),則濕熱交併(風濕合而化熱也),留滯經絡,營衛不和、津液不行、筋脈失所養而作也。此是傷寒類證,非傷寒變證也(風濕內伏,津液凝滯不行,筋脈失於潤養而作痙也。

因未經誤治,非傷寒之變證。病因風濕外邪與傷寒相類,故曰傷寒類證)。其症背反強、頭搖口噤、項強拘急、轉側艱難、身熱足冷(見症屬太陽陽明)。當審其風濕甚者,則有汗(風為陽邪,與濕合則有汗)而為柔痙;風寒甚者,則無汗(寒為陰邪,雖有風亦無汗)而為剛痙。

《金匱》法以栝蔞桂枝湯(治風)治太陽柔痙,以葛根湯(風寒同治)治太陽剛痙,以大承氣湯(下其裡熱)治陽明劇證。《金鑑》法均以小續命湯(統治六經風證)為主治,剛痙去附子,柔痙去麻黃,表實去參附加二活(疏表),裡實去參附加硝黃(攻裡)。

_邵評:_風寒濕邪,留滯經絡,未經表汗而發痙,此是外邪表證,可用《金匱》諸方治之。

若傷寒過表汗多而成痙,乃是傷寒變證,治分兩途。蓋汗多則血耗乾枯、筋無所養而痙作也,非濕非風,不得妄施前藥。故凡傷寒汗下後、癰疽潰膿後、婦人新產後,而見身體角弓反張、手足攣搐者,都是氣血大虧,液不榮筋所致。《治法匯》均以八珍湯加枸杞、川斷、鉤藤、桂枝主之,以養筋脈,不可純作風治。柯韻伯以復脈湯治痙,救陰液也。

_邵評:_過表汗多,陰液傷耗,筋脈失養而成痙,此是誤治後變證,並無風濕外邪,與上條之因邪致痙者有虛實之不同,故宜分途施治。上條邪實發痙,故用驅風散邪之方。此因誤治傷津血枯,而筋脈拘急,非風非濕,是為虛痙,治當滋液養營、熄風和絡為主,切忌驅風散邪之劑也。若汗下後、潰瘍及新產後,三者皆傷陰耗血,血虛生風,筋失滋養,以致反張攣搐等症,是虛痙也,治用氣血兩調、和絡化風之法,乃陰虛致痙之正治也。至於復脈救陰,陰回則虛風自熄,痙亦止矣。此陰液虧乏、血不營筋而痙,是內傷虛痙,與上條外感實痙不同。滋液養正,治法最合。

_按:_過汗表虛成痙,汗出不止者,桂枝湯加歸、耆、人參。產後血虛成痙,歸耆建中湯。潰瘍去膿血過多,為風所襲成痙者,八珍湯加黃耆、掛枝、羌活防風

_邵評:_此承上條汗後、潰瘍、新產三證而言。過汗不止,則表虛液脫,陽不附陰而痙,養營固衛治之。產後血虛,血不營筋而痙,調營補氣治之。潰瘍之後,氣血兩傷,外風乘虛而入於經脈,則成痙,宜氣血兩補,略佐化風治之。此與上條,均誤治後變症而成虛痙。

又評:《金匱》論痙病十二條,曰風、曰寒、曰熱、曰濕,皆是正傷寒之痙,與《千金方》所謂溫熱病入腎之痙及小兒癇熱盛之痙相去霄壤。其所用之藥,皆麻桂葛根。若溫熱暑疫之痙,亦誤以此等方治之,其害甚於操刃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