王孟英

《四科簡效方》~ 甲集 (1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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甲集 (1)

1. 截煙引

按吳青壇侍郎曰:自臺灣蕩平之後,薄海內外,皆為一家,江浙閩廣,設立海關,裕國便民,誠萬世之利也。而平湖陸義山閣學,以為利小而害大,深抱杞憂,有「防患議」一篇,附載《說鈴》。迨道光間,許青士太常奏議云:乾隆以前,海關則例,鴉片煙列於藥材項下,每百斤稅銀三兩,以其本屬藥材,即《本草綱目》之阿芙蓉也。惟吸食必應其時,謂之上引,則廢時失業,莫此為甚,其後遂入例禁。

嘉慶初年,食鴉片者,罪以枷杖,今遞加至徒流絞候各重典,而食者愈多,幾遍天下。然例禁愈嚴,流弊愈大,閉關不可,徒法不行,計惟仍用舊例,文武員弁,士子兵丁,或效職趨公,或儲材待用,不可聽其沾染惡習,致蹈廢時失業之愆。第用法過嚴,轉恐互相容隱,如有官員士子兵丁私食者,應請立即斥革,免其罪名,寬之正所以嚴之也。該管上司,及統轄各官,有知而故縱者,仍分別查議。

(凡生童應試,必先具勿食鴉片甘結,始准赴考。)其民間販賣吸食者,一概勿論。(但不準考試,已與樂籍惰民等矣。)或疑弛禁,於政體有關,不知觴酒衽席,皆可伐生,巴豆烏頭,豈無毒性,從未聞有禁之者。且弛禁僅屬愚賤無事之流,若官員士子兵丁,仍不在此數,似無傷乎政體云云。

梁芷林中丞,謂此奏甚可行,惜不知彼時大吏,如何會議覆奏也。夫鴉片煙之消爍脂膏,天下胥受其病矣,首錄讜論,用備留心。國計民生者之採擇。後列數方,以為知有身家性命者之悔悟焉。

甘草一味,熬成濃膏,調入煙內,吸食二三日,即漸不欲吸矣。方簡價廉,又不損人,且無後患。極深之引,一月可截,但必痛悔堅心,無不神效。並望遞相傳述,俾海內之煙引全蠲,豈非快事?

隨體氣之虛實,用一藥方,(如虛人宜補中益氣湯,實人宜蘇合香丸之類。)以煙膏為丸,如綠豆大,如每次吸菸一錢者,但服丸藥之中,約有煙膏一分,即可不吸矣,數明丸藥若干粒,逐次減服一丸,減完引斷極效。

虛人用一味棗肉,和煙膏杵丸。實人用製半夏陳皮二味研末,和煙膏杵丸並妙。服法遞減如前,亦甚效。凡煙引截斷一二年內,多食南瓜,或多啖棗,或甘草湯,或砂糖湯頻飲,永無後患。

2. 塞酒源

按王朗川先生曰:子弟幼時,總不令飲酒,到大來不戒而自不飲矣。每見父母舐犢之愛,自幼誘之使飲,縱之暢飲,及至長大,遂不能禁其不飲,每於逢場登席,獻酬豪舉,自以能飲為長,因而失儀亂德,多言僨事,或強詞奪理,戲謔傷人,皆酒之所使也。由是習與性成,即不赴席延賓,亦以杯中物為不可少。

性本聰明,而讀書之智,以酒而昏;材非愚蠢,而奮往之神,以酒而惰,所謂如醉如癡,醉生夢死者,皆自嗜酒漸漬而成也。愚謂帝王甘酒,可以亡國;貧人甘酒,可以亡家;富人甘酒,可以亡身。為父兄者,能早塞其源,庶可以保身家,杜疾病。昔賢如阮步兵、李學士之流,因不容於世,乃托跡於酒,以自汙而求免也,後人何必效之!錄戒酒方。

酒七升置瓶中,以透明硃砂五錢,研細入酒內,緊閉塞瓶口,安豬圈中,用短繩繫於欄,俾不傾倒,任豬搖動,經七日取出頓飲之。

白豬乳一升飲之。

3. 救飢

凡固窮糧絕,或奔走失道,及墮墜溪谷空井深塚之中,四顧迥絕,無可藉口者,宜閉口以舌攪上下齒,取津液而咽之,一日得三百六十咽便佳,漸習乃可至千,自然不飢。三五日小疲極,過此便漸輕強。廉夫介士,不可不知此法也。

若伏處山澤間者,但取松柏葉實,細嚼水服。初覺苦澀,稍後便習,服久並不畏寒暑矣。或掘取白茅根紫花地丁,洗淨嚼服。草中更有朮、黃精、萎蕤、門冬之類,或生或熟,皆可單食。

飯干曬透,永遠不壞,飢者嚼一撮,得米氣便可不死,真至寶也。每年各家留飯一斗,曬透入甕,存放乾燥處,並不費事,若得家家如此,勝積穀備荒多矣。或取糯米一斗,淘淨,百蒸百曬,搗細入甕,存乾燥處,日服三勺,渴則飲之,鬥米可度一月,家有老人,不能嚼飯乾者,宜儲之。

4. 解渴

旱道無水,嚼蔥白,或甘草一寸,可當水一升。

烏梅肉,鹽梅肉,甘草,薄荷腦(各一錢),麥冬,木瓜(各二兩),飛滑石(三兩)

以上七味為細末,煉白蜜丸,如芡實大,口噙一粒,雖徂暑長途,可以不飲。凡行水土惡劣之地,不可不備也。

粟谷一升,以水一斗,煮取五升,去滓,入白玉十兩,煮至三升,頻呷,治火炎煩渴如神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