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本草詳節》~ 卷之十 (2)
卷之十 (2)
1. 桑柴火
主利關節,拔毒氣,祛風寒,宜煎一切補藥。
2. 櫟炭火
力緊。
主煅煉一切金石藥。
3. 烰炭火
力慢。
主烹煎焙炙丸散。
4. 蘆火、竹火
主煎一切滋補藥,取其性不猛烈,不損藥力。
5. 燈火
主頭風脹痛,視頭額太陽絡脈盛處,以燈心蘸麻油點火焠之良;外痔腫痛者,亦可焠。油能去風解毒,火能通經也。小兒初生,因冒寒氣欲絕者,勿斷臍,急烘絮包之,將胎衣烘熱,用燈炷於臍下,往來燎之,暖氣入腹內,氣回自蘇;又小兒諸驚,仰向後者,燈火焠其囟門、兩眉齊之上下;眼翻不下者,焠其臍之上下;不省人事者,淬其手足心、心之上下;手拳不開,口往上者,焠其頂心、兩手心;撮口出白沫者,淬其口上下、手足心。
6. 燈花
主小兒邪熱在心,夜啼不止,以二三顆,燈心湯調抹乳頭,吮之。
7. 神針火法
用熟蘄艾末二兩,乳香、沒藥、穿山甲、硫黃、雄黃、草烏頭、川烏頭、桃樹皮末各一錢,麝香五分,為末拌艾,以厚紙裁成條,鋪藥艾於內,緊卷如指大,長三四寸,收貯瓶內,埋地中七七日,取出用時,於燈上點著吹滅,隔紙十層,乘熱針於患處,熱氣直入病處,其效甚神。忌冷水。
8. 東壁土
主補脾胃。
按:東壁先得太陽真火烘炙,能引真火生髮之氣,補土而勝濕,故吐瀉以之;嶺南治瘴瘧,香椿散內用南壁土;近方治反胃嘔吐用西壁土,或取太陽離火所照之氣,或取西方收斂之氣,皆不過借氣補脾胃也。
9. 伏龍肝
味辛,氣微溫。系作灶時,納豬肝一具於土,俟其日久,與土為一,乃用之。今以灶下土為之,誤也。
主吐血,咳血,尿血,腸風,反胃,心痛,狂癲,風邪,蠱毒,崩帶,產後血攻心痛,小兒臍瘡,重舌,風噤,丹毒,及癰腫,發背,臁瘡,杖瘡,狐臭。
按:伏龍肝,治諸血症,蓋去血過多,中氣必損,甘能補中,微溫能調和血脈也;消癰腫者,辛散咸軟;催生者,鎮重下墜也,況為有生氣者所結,宜其倍靈。
10. 百草霜
味辛,氣溫。系灶額及煙爐中墨煙也。其質輕細,故謂之煙。
主消化積滯,止上下諸血,崩中帶下,傷寒陽毒發狂,黃疸,噎膈,瘧痢,及咽喉口舌一切諸瘡。
按:百草霜、釜底墨、梁上倒掛塵,皆是煙氣結成,但其體質,有輕虛、結實之異,重者歸中下二焦,輕者入心肺之分,古方治陽毒發狂,黑奴丸三者並用,而內有麻黃、大黃,亦是攻解三焦結熱,兼取火化從治之義。其消積滯,亦是取其從化,故噎膈、瘧痢諸病多用之。其治失血、胎產諸病,雖是血見黑則止,亦不離從化之理也。
11. 釜臍墨
味辛,氣溫。
主食積,舌腫,喉痹,口瘡,陽毒發狂,吐血,血暈,金瘡,止血生肌。
12. 墨
味辛,氣溫。須松煙者方可用,年遠煙細者更佳;粗者不可用。
主物芒入目,點摩瞳子上。止吐血,利小便,癰腫,金瘡,生肌肉,小兒客忤,婦人通月經。
13. 梁上塵
味辛、苦,氣微寒。取空房不近煙火,梁上倒掛者。凡使,燒令煙盡,篩取末入藥。
主腹痛,噎膈,中惡,鼻衄,敷小兒軟癤。
14. 香爐灰
主跌撲,刃傷,罨之止血生肌。
15. 鹼
味辛、苦,氣溫。採蓼蒿之屬,浸水漉起,曬乾燒灰,以原水淋汁,每百斤入粉面二三斤,則凝澱如石,貨之浣衣、發麵。
主消痰,磨積塊,殺齒蟲,及噎膈,反胃。同石灰,爛肌肉,潰癰疽、瘰癧。
16. 鹿茸
味甘,氣溫。性喜山谷。取未破未出血者,若太嫩則血氣未具,太堅則又老,惟長四五寸,形如分枝馬鞍,茸端如瑪瑙紅玉,破之肌如朽木者最善。不可鼻嗅,中有小白蟲,視之不見,入人鼻必為蟲顙。入命門、心包絡、腎、肝經。凡使,或酥炙,或酒炙,各隨本方。
主生精補髓,養血益陽,虛勞洒洒如瘧,羸瘦,四肢酸(注:原作「疫」,顯誤,改)疼,小便數利,泄精,溺血,一切虛損,耳聾目暗,眩運,癰腫,骨中熱疽,女人崩帶赤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