懷遠

《古今醫徹》~ 卷之一 (3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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卷之一 (3)

1. 三陰論

經言六經。而即繼之曰。三陰三陽。五臟六腑皆受病。此何以說也。余請以三陰概之可乎。傷寒傳入三陰。已寒變為熱矣。蓋太陰者脾也。其經布胃絡嗌。故邪入之。則腹滿而嗌乾。然經既屬脾。經病則脾亦病。脾主消磨。亦失其職。況布於胃則食不化。而腹滿絡於嗌。則熱傷陰而嗌乾。

且但曰滿。則邪猶在中焦。未可遽下。故腹滿平以厚朴陳皮。嗌乾和以葛根枳桔。此雖治太陰之經。實即治陽明之腑也。少陰者腎也。其經絡肺系舌本。故邪入之。則口燥舌乾。而渴。然經雖屬腎。土旺則水必虧。腎為胃關。亦失傳化。況絡於肺。則水不升而作渴。繫於舌。

則津益亡而口燥。此時邪熱已深。仲景所謂忽下以存津液。故實則大小承氣下之。虛則六味地黃潤之。此雖治少陰之經。亦即治足陽明兼手太陽手陽明之腑也。厥陰者肝也。其經循陰器而絡於咽。故邪入之。則煩滿而囊縮。厥陰者。陰之盡也。經雖屬肝。此時胃邪下陷。陽亢陰渴。

腎水既虧。肝火彌熾。蓄熱不解。則煩而且滿。陰氣已極。則囊縮少泄。如果大便未下。急與下之。下後不解。即與黃連解毒之類。宣散蓄熱。庶或有生。此雖治厥陰之經。實即治五臟六腑俱受之病也。不然。或謂邪入於臟。或謂邪入於腑。又為藏物之臟。紛紛不已。曷與正之。

按三陰邪熱。皆從三陽傳入。而陽明失治尤多。始而過汗以竭其液。繼而過下以損其陰。液者。氣之餘也。陰者。血之屬也。氣血既損。則煩滿燥渴等症作矣。況無陽則陰無以生。無陰則陽無以化。三陰既虧。則腐熟傳道化物之司。愈失其職。仲景欲急下以存津液。豈無有窺其微者耶。養葵先生出。直以六味補水。挽其源而治之矣。

2. 三焦論

內經傳入三陰。止曰可泄而已。仲景以下字易之。立大小調胃三承氣湯。後人遵而用之。一汗之後。輒爾遽下。遺人夭殃者多矣。不知仲景分痞滿燥實堅。有上中下三焦氣血水穀之別。不精求其理。則其法不可得而施也。何以言之。上焦者。氣分也。主納而不出。病則不能主納矣。

於是為痞。在上者因而越之。然有可吐者。有不可吐者。有吐後不減者須枳桔陳皮之屬。泄上焦之氣則得矣。中焦者。主腐熟水穀者也。病則不能主腐熟矣。於是為滿。腸胃為市。無物不受。宜各隨其所受而消之磨之。加以苦溫等藥。是泄中焦法也。下焦者。陰分也。主出而不納。

病則不能主出矣。於是為燥實堅積。蘊熱既久。津液必亡。不能傳導。須以盪滌之。劑下之。斯愈矣。由是觀之。則上中下三焦。自有淺深次第。有治上焦而中焦得快者。或治中焦而下焦得通者。斷未有不泄上中二焦。而遽用承氣以下下焦之理也。觀其曰邪在中焦。不用枳實厚朴

恐傷上焦元氣。以甘草和中。名曰調胃。豈芒硝大黃。獨不傷元氣乎。又豈甘草一味所能調之乎。觀其曰上焦受傷。則痞而實。去芒硝。名小承氣。謂不傷下焦真陰。豈枳實厚朴大黃。果不伐其根本乎。觀其又曰。三焦俱傷。痞滿燥實堅俱全。用大承氣湯。將謂上不傷元氣。

下不伐真陰乎。又豈可一概浪投者乎。必須以手按病人。自胸至少腹果有硬處。手不可近。不得已而施之可耳。雖然。其間有至理存焉。人之所藉以有生者命門也。其所以稟命而運行者。三焦也。命門為生氣之原。一名守邪之神。三焦者。出氣以溫肌肉。充皮膚。故寒邪侵犯。

獨賴此火以御之。使不得深入肌膚。即發壯熱。而出納腐熟之司。則不能如平人令矣。所以傷寒獨不可食。食亦不化。正謂邪熱不殺穀也。宜用甘苦溫之藥助之方可。奈何反用苦寒以伐其生氣哉。否則此火一衰。寒邪直犯則為純陰症矣。豈能發熱乎。

按予一日讀東垣脾胃論。其詮解黃耆。謂除躁熱肌熱之聖藥。又云溫肉分。益皮毛。實腠理。以益元氣而補三焦也。似乎勞倦發熱。亦本之三焦。則余以傷寒發熱。歸於三焦。益非無據。然內傷不能食而可食。傷寒獨不可食。何歟。一則本氣自病。利用補。一則客氣來乘。利用攻也。

附時珍三焦辨

時珍曰。三焦者。元氣之別使。命門者。三焦之本原。蓋一原一委也。命門指所居之府。而名為藏精系胞之物。三焦指分治之部。而名為出納腐熱之司。蓋一以體名。一以用名。其體非脂非肉。白膜裹之在七節之旁。兩腎之間。二繫著脊。下通二腎。上通心肺。貫屬於腦。為生命之原。

相火之主。精氣之府。人物皆有之。生人生物。皆由此出。胡桃仁頗類其壯。而外皮水汁皆青黑。能入北方。通命門。利三焦。愚按即胰脂也。聯絡臟腑。充周一身。皆藉此。

謂胃承氣湯

大黃(六錢酒洗),芒硝(四錢),甘草(一錢)

水煎。

小承氣湯

大黃(四錢),厚朴(二錢炒),枳實(一錢炒)

水煎。

大承氣湯

大黃(五錢),厚朴(二錢炒),枳實(一錢炒),芒硝(四錢)

水煎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