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醫學摘粹》~ 雜證要法 (19)
雜證要法 (19)
1. 脫證
陽自右降,降於下而化濁陰。陰自左升,升於上而化清陽。陽根於陰。陰根於陽,是陰陽互相為根也。而要其升降之權,總在於脾胃。一自脾氣不升,則精血馳走而陰脫。《經》曰:脫陰者目盲是也。一自胃氣不降,則神氣飛騰,而陽脫。《經》曰:脫陽者見鬼是也。如陰脫者,以烏肝湯主之。
如陽脫者,以兔髓湯主之。如虛病元陽將脫者,以參附湯主之。如少陰氣厥不至者,以地黃飲子主之。
烏肝湯
甘草(二錢),人參(三錢),茯苓(三錢),桂枝(三錢),乾薑(三錢),附子(三錢),首烏(三錢蒸),芍藥(三錢),水煎大半杯,溫服。
兔髓湯
甘草(二錢),人參(三錢),五味(一錢),半夏(三錢),龍骨(二錢煅研),牡蠣(三錢煅研),元參(三錢),附子(三錢),水煎大半杯,溫服。
參附湯
人參(一兩),附子(五錢制),水煎大半杯,溫服。
地黃飲子
肉桂,附子,肉蓯蓉,茯苓,熟地,麥冬,五味子,遠志,菖蒲,石斛,山萸肉,巴戟肉(各一錢),薄荷葉(四分),水煎大半杯,溫服。
2. 盜汗自汗
陰虛盜汗。盜汗者,時常發熱,睡時出汗,醒時即收也。陽虛自汗。自汗者,時常畏寒,動靜皆有汗也。然陰陽互根,又有不可泥者。盜汗亦有陽虛,自汗亦有陰虛者。如汗出喘甚,汗出脈脫,汗出身痛,汗出發潤至巔,汗出如油,汗出如珠,此六者皆不治之證也。如汗出屬陰虛者,以葉氏方主之。
如汗出屬陽虛者,以參附湯主之。如陰陽俱虛者,以芍藥甘草附子湯主之。如腎水上泛,汗出不止,名曰亡陽,以真武湯主之。
葉氏方
人參(二錢),熟地(三錢),五味(二錢),甘草(二錢炙),湖蓮(二錢),茯神(三錢),水煎大半杯,溫服。
參附湯
(方見脫證)
芍藥甘草附子湯
芍藥(三錢),甘草(二錢),附子(三錢),水煎大半杯,溫服。
真武湯(方見痰飲)
3. 不寐
不寐之證不一,有勞病虛煩不得眠者,緣土濕胃逆,相火浮動,以擾亂神魂而不得安,以酸棗仁湯主之。又衛氣晝行於陽,夜行於陰,以司晝夜之開闔。今有厥逆之氣,客於五臟六腑,抗衛氣於外,使之行於陽,不得入於陰,故目不得瞑,以半夏秫米湯主之。又有水氣停滯於胸中,郁成濕痞,近而欺凌宮城,心神煩擾而不得眠者,以小半夏加茯苓湯主之。
酸棗仁湯
酸棗仁(八錢生用不研),甘草(一錢半),知母(三錢),茯苓(三錢),芎藭(一錢半),水三杯,先煮酸棗仁至二杯,入諸藥,再煎至八分服。
半夏秫米湯
半夏(五錢),秫米(一茶杯),以長流水揚數百遍,煎大半杯,溫服。
小半夏加茯苓湯
(方見喘促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