尤怡

《傷寒貫珠集》~ 卷一·太陽篇上 (4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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卷一·太陽篇上 (4)

1. 桂枝二越婢一湯脈證一條

太陽病。發熱惡寒。熱多寒少。脈微弱者。此無陽也。不可發汗。宜桂枝二越婢一湯

白話文:

發熱悪寒是太陽經中暑了。發熱的症狀比悪寒的症狀明顯。脈搏微弱無力的,這是因為陽氣不足。不能用發汗的方法來治療,適合用桂枝湯或越婢湯。

無陽與亡陽不同。亡陽者。陽外亡而不守也。其根在腎。無陽者陽內竭而不用也。其源在胃。發熱惡寒。熱多寒少。病須得汗而解。而脈微弱。則陽無氣矣。陽者。津液之根。猶水之氣也。無氣則水不至。無陽則津不化。而汗之源絕矣。雖發之。其可得乎。故用桂枝二分。生化陰陽。越婢一分。發散邪氣。設得小汗。其邪必解。乃傷寒發汗之變法也。

白話文:

「無陽」與「亡陽」是有區別的。「亡陽」是陽氣外洩而無法固守,其根源在於腎臟。「無陽」是陽氣在體內衰竭而無法發揮作用,其源頭在於胃部。

發熱惡寒症狀中,如果熱症狀明顯,而寒症狀較輕,說明病情需要通過發汗來緩解。但是,如果脈象微弱,則表明陽氣不足。「陽」是津液的根源,就像水蒸氣一樣。陽氣不足,則水液無法蒸騰。沒有陽氣,津液無法轉化,導致發汗的源頭枯竭。即使使用發汗藥,也很難發汗。

因此,我們使用桂枝二分,調整陰陽平衡。再用越婢一分,發散邪氣。如果能發出少量汗液,邪氣就會解除。這是治療傷寒發汗法的變通方法。

桂枝二越婢一湯方(論見後)

桂枝(去皮),芍藥,甘草(炙),麻黃(去節各十八銖),生薑(一兩三錢切),大棗(四枚擘),石膏(二十四銖碎綿裹)

白話文:

桂枝(去皮),芍藥,甘草(烤過),麻黃(去掉節,各十八克),生薑(一兩三錢,切片),大棗(四枚,剖開),石膏(二十四克,用棉布包好)

上七味。㕮咀。以水五升。煮麻黃一二沸。去上沫。納諸藥。煮取二升。去滓。溫服一升。

2. 桂枝麻黃各半湯脈證一條

太陽病。得之八九日。如瘧狀。發熱惡寒。熱多寒少。其人不嘔清便欲自可。一日二三度發。脈微緩者。為欲愈也。脈微而惡寒者。此陰陽俱虛。不可更發汗更下更吐也。面色反有熱色者。未欲解也。以其不能得小汗出。身必癢。宜桂枝麻黃各半湯

白話文:

這是一種太陽病,到八九天時,症狀好像瘧疾。患者會發熱惡寒,但發熱時間較長,惡寒時間較短。患者沒有嘔吐,大便清稀自然通暢。一天發作兩三次。脈搏微弱且緩慢的,表示病情快要好轉。脈搏微弱且惡寒的,表示陰陽兩虛。此時不適合再使用發汗、瀉下或催吐等治療方法。患者面色還有熱色的,表示病情尚未解除。因為體內無法發出少量汗,身體一定會發癢。此時適合使用桂枝麻黃各半湯。

病在太陽。至八九日之久。而不傳他經。其表邪本微可知。不嘔清便欲自可。則里未受邪可知。病如瘧狀。非真是瘧。亦非傳少陽也。乃正氣內勝。數與邪爭故也。至熱多寒少。一日二三度發。則邪氣不勝而將退舍矣。更審其脈而參驗之。若得微緩。則欲愈之象也。若脈微而惡寒者。

白話文:

疾病在太陽經,持續八九天了,但沒有傳到其他經絡。這說明表層的邪氣本來就很微弱。患者沒有嘔吐,大便正常,表明裏層尚未受到邪氣侵犯。病情類似瘧疾,但並非真正的瘧疾,也不是邪氣傳到了少陽經。而是因為正氣在體內佔據上風,不斷與邪氣抗爭所致。患者表現為發熱較多,寒戰較少,一天發作兩三次。這表明邪氣不敵正氣,即將退散。進一步觀察脈象,如果脈搏稍微緩和,說明病情有望好轉。但如果脈搏微弱,伴有惡寒,

此陰陽俱虛。當與溫養。如新加湯之例。而發汗吐下。均在所禁矣。若面色反有熱色者。邪氣欲從表出。而不得小汗。則邪無從出。如面色緣緣正赤。陽氣怫鬱在表。當解之熏之之類也。身癢者。邪盛而攻走經筋則痛。邪微而遊行皮膚則癢也。夫既不得汗出。則非桂枝所能解。

白話文:

這是陰陽兩虛的情況,應該溫養治療,類似於新加湯的做法。發汗和瀉下等方法都應該禁止。如果面色發紅,則邪氣想要從體表出來,但出不了小汗,邪氣就無法外出。如果面色紅潤,表示陽氣鬱結在體表,應當用燻蒸等方法來解除。身體發癢,是因為邪氣強盛會攻入經筋,導致疼痛;邪氣微弱會遊走於皮膚,引起瘙癢。既然不能出汗,那麼桂枝湯就不能用來解除不適。

而邪氣又微。亦非麻黃所可發。故合兩方為一方。變大製為小制。桂枝所以為汗液之地。麻黃所以為發散之用。且不使藥過病。以傷其正也。

白話文:

邪氣較輕微,也不適合用麻黃來發散。因此把兩個藥方合起來變成一個,把大劑量改成小劑量。桂枝能發汗,麻黃能發散。而且要注意不要藥性過猛,傷害正氣。

桂枝麻黃各半湯方

桂枝(去皮),麻黃(去節),甘草(炙),芍藥,生薑(各一兩)大棗(四枚),杏仁(二十四個湯浸去皮)

白話文:

桂 枝:去皮後的一兩 麻 黃:去節後的一兩 甘 草:炙烤過後的一兩 芍 藥:一兩 生 薑:一兩 大 棗:四枚 杏 仁:浸泡熱水中後去皮的二十四顆

上七味。以水五升。先煮麻黃一二沸。去上沫。納諸藥。煮取一升八合。去滓。溫服六合。

合論桂枝麻黃各半湯桂枝二麻黃一湯桂枝二越婢一湯三方

按桂枝麻黃各半湯桂枝二麻黃一湯桂枝二越婢一湯三方並兩方合用。乃古之所謂複方也。細審其制。桂枝麻黃各半湯。助正之力。侔於散邪。桂枝二麻黃一湯。則助正之力多。而散邪之力少。於法為較和矣。其桂枝二越婢一湯。本無熱證而加石膏者。以其人無陽。津液不足。

白話文:

桂枝和麻黃各半的湯劑、桂枝兩份麻黃一份的湯劑、桂枝兩份越婢一方的湯劑,這些藥方可以兩兩組合使用。這在古代稱為複方。

仔細分析它們的組成:

  • 桂枝麻黃各半湯:扶正(增強身體抵抗力)的力量和祛邪(祛除病邪)的力量相等。
  • 桂枝兩份麻黃一份湯:扶正的力量更大,而祛邪的力量較小。按照法則,這是一種比較溫和的方子。
  • 桂枝兩份越婢一方湯:原本沒有熱證,但加入石膏,是因為患者陽氣不足,津液缺乏。

不勝桂枝之任。故加甘寒於內。少變辛溫之性。且滋津液之用。而其方制之小。示微發於不發之中。則三方如一方也。故桂枝不特發散邪氣。亦能補助正氣。以其方甘酸辛合用。具生陽化陰之妙。與麻黃合劑。則能盡麻黃之力。而並去其悍。與石膏同用。則能資石膏之益。

白話文:

若桂枝本身的性質偏寒,不足以勝任發散的作用。因此在方劑中加入甘寒藥材,稍稍改變桂枝辛溫的性質,又能滋潤津液。而且方劑的組成很簡潔,表現出由不發汗到發汗的微妙變化。所以三種方劑實際上就像一種方劑。因此桂枝不僅能發散邪氣,還能扶助正氣,因為方劑中甘、酸、辛味藥物配合使用,巧妙地具備了生陽化陰的作用。如果與麻黃合用,就能發揮麻黃的全部功效,同時去除其過於霸道之處。如果與石膏合用,就能發揮石膏的功效,同時補足其不足之處。

而不撓乎權。是雖麻、石並行。而實以桂枝為主。蓋非滋養營衛。則無以為發汗散邪之地耳。凡正氣不足。邪氣亦微。而仍須得汗而解者。宜於此三方取則焉。後人不能盡桂枝之用。而求之人參、歸、地之屬。立意則同。而用藥懸殊矣。

白話文:

這些藥方之中,桂枝佔了最重要的地位,而不是屈服於權威。雖然使用了麻黃、石膏,但其實是依附桂枝來發揮作用。因為如果不滋養營氣和衛氣,就沒有辦法發汗散邪。如果有正氣不足,邪氣微弱,但還是需要發汗治療的,就可以參考這三種藥方。後人不能完全理解桂枝的作用,而去追求人參、當歸、地黃這些藥材。雖然這樣的治療方針相同,但所使用的藥物卻大不相同。

3. 大青龍湯脈證二條

太陽中風。脈浮緊。發熱惡寒。身疼痛。不汗出而煩躁者。大青龍湯主之。若脈微弱。汗出惡風者。不可服。服之則厥逆筋惕肉瞤。此為逆也。

白話文:

太陽中風。脈象浮起而緊。發燒怕冷。全身痠痛。不出汗但煩躁不安。使用大青龍湯。

如果脈象微弱。出汗怕風。不可服用此方。否則會出現厥逆、肌肉抽搐、肢體僵硬的情況。這是因為使用此方逆於病情發展而造成。

此治中風而表實者之法。表實之人。不易得邪。設得之。則不能泄衛氣。而反以實陽氣。陽氣既實。表不得通。閉熱於經。則脈緊身痛。不汗出而煩躁也。是當以麻黃桂姜之屬。以發汗而泄表實。加石膏以除裡熱而止煩躁。非桂枝所得而治者矣。蓋其病已非中風之常病。則其法亦不得守桂枝之常法。

白話文:

這是治療中風但表證實熱的方法。表證實熱的人不易感染邪氣。如果感染了,則無法宣洩衛氣,反而會加重陽氣的鬱盛。陽氣鬱盛後,表氣不得流通,閉塞的熱氣會滯留在經絡中,導致脈搏緊繃、身體疼痛、不出汗卻煩躁不安。此時應使用麻黃、桂枝、生薑等發汗藥物,來疏散表裡的鬱熱。另外,再加上石膏來清解裡熱,緩解煩躁不安。這類情況無法用桂枝湯來治療。因為病症已經不是中風的常見病症,因此治療方法也不能遵循桂枝湯的一般原則。

仲景特舉此者。欲人知常知變。不使拘中風之名。而拘解肌之法也。若脈微弱汗出惡風。則表虛不實。設與大青龍湯發越陽氣。必致厥逆筋惕肉瞤。甚則汗多而陽亡矣。故曰此為逆。逆者虛以實治。於理不順。所以謂之逆也。

白話文:

仲景特別舉出這個例子,是想讓人知道常理和變通。不要拘泥於中風的名稱,而拘泥於治療肌肉痠痛的方法。如果脈搏微弱、汗出、怕風,那麼表氣虛弱,不屬實證。如果使用大青龍湯發散陽氣,必定導致厥逆、筋惕肉顫、神志不清。嚴重時汗出過多,陽氣耗散。所以說這是逆證。逆證就是用治療實證的方法治療虛證,這是違背道理的,所以稱為逆證。

大青龍湯方

麻黃(六兩去節),桂枝(二兩去皮),甘草(二兩炙),大棗(十二枚擘),石膏(如雞子大碎),生薑(三兩切),杏仁(四十個去皮尖)

白話文:

麻黃:六兩,去除節點 桂枝:二兩,去除樹皮 甘草:二兩,炒至焦黑 大棗:十二枚,掰開 石膏:雞蛋大小,搗碎 生薑:三兩,切片 杏仁:四十顆,去除外皮尖端

上七味。以水九升。先煮麻黃減二升。去上沫。納諸藥。煮取三升。去滓。溫服一升。取微似汗。汗出多者。溫粉撲之。一服汗者。停後服。汗多亡陽。遂虛。惡風煩躁。不得眠也。

白話文:

使用七種藥物,加上九升水。先將麻黃煮沸,減去兩升水份。去除上層泡沫,加入其他草藥。繼續煮沸,取三升水量。去除渣滓,趁溫熱時服用一升。服後稍微出汗即可。如果出汗過多,用溫順粉撲之。服用一次後出汗者,暫停服用。出汗過多會損耗陽氣,導致虛弱。惡風煩躁,無法睡眠。

按傷寒分立三綱。桂枝主風傷衛。麻黃主寒傷營。大青龍主風寒兩傷營衛。其說始於成氏許氏。而成於方氏喻氏。以愚觀之。桂枝主風傷衛則是。麻黃主寒傷營則非。蓋有衛病而營不病者矣。未有營病而衛不病者也。至於大青龍證其辨不在營衛兩病。而在煩躁一證。其立方之旨。

白話文:

根據《傷寒論》,疾病可以分為三類:

  1. **桂枝證:**風邪侵犯人體衛氣,導致衛氣功能失調。
  2. **麻黃證:**寒邪侵犯人體營氣,導致營氣運行不暢。
  3. **大青龍證:**風寒兩邪同時侵犯人體,導致營衛氣同時受損。

這個理論最初由成無已和許叔微提出,後來由方有執和喻昌完善。

但是,我認為麻黃證的主證並非「寒傷營」,而是「營衛兩傷」。因為衛氣病變而不傷及營氣的情況是存在的,但營氣病變而不傷及衛氣的情況卻不存在。

而對於大青龍證來說,辨別的關鍵不在於營衛氣同時病變,而在於患者煩躁的證狀。大青龍方的組方原則就是針對煩躁這一證狀。

亦不在並用麻、桂。而在獨加石膏。王文祿謂風寒並重。閉熱於經。故加石膏於發散藥中是也。若不過風寒併發。則麻黃、桂枝已足勝其任矣。何必更須石膏哉。須知中風而或表實。亦用麻黃。傷寒而或表虛。亦用桂枝。其表不得泄。而閉熱於中者。則用石膏。其無熱者。但用麻、桂。

白話文:

也不需要同時使用麻黃和桂枝。而只單獨加入石膏。王文祿認為風寒同時加重,閉塞經絡中的熱氣,所以將石膏加入發散藥中。如果只是風寒一起發作,那麼麻黃、桂枝已經足夠應付了。何必再需要石膏呢?要知道中風但表證實熱的,也使用麻黃;傷寒但表證虛寒的,也使用桂枝。表證不適合發散,而閉塞熱氣在體內的,就使用石膏。沒有熱症的,只需使用麻黃、桂枝。

此仲景心法也。炫新說而變舊章。其於斯道。不愈趨而愈遠哉。

傷寒脈浮緩。身不疼但重。乍有輕時。無少陰證者。大青龍湯發之。

傷寒脈浮緩者。脈緊去而成緩。為寒欲變熱之證。經曰脈緩者多熱是也。傷寒邪在表則身疼。邪入里則身重。寒已變熱而脈緩。經脈不為拘急。故身不疼而但重。而其脈猶浮。則邪氣在或進或退之時。故身體有乍重乍輕之候也。是以欲發其表。則經已有熱。欲清其熱。則表猶不解。

白話文:

如果傷寒病人的脈象浮而緩,脈象由緊變為緩,這是寒邪將要轉化為熱邪的徵兆。醫經上說,脈象緩多是熱證。傷寒的邪氣在表,病人就會覺得身體痠痛;邪氣入裡,病人就會覺得身體沉重。寒邪已經轉化為熱邪,脈象卻仍然緩慢,經脈也不再收緊,所以病人不再覺得痠痛,只覺得沉重。但是脈象仍然浮,說明邪氣處於進退不定的階段,所以病人的身體時而沉重,時而輕鬆。因此,如果想發散表寒,經絡中已經有熱邪;如果想清熱,表寒又沒有解除。

而大青龍湯兼擅發表解熱之長。苟無少陰汗出厥逆等證者。則必以此法為良矣。不云主之而云發之者。謂邪欲入里。而以藥發之。使從表出也。舊注謂傷寒見風。故並用麻黃者。非。

白話文:

大青龍湯兼具透發表邪、解除熱邪之優點。如果不是出現少陰證狀(出汗、厥逆等),那麼一定使用大青龍湯是最好的方法。說「發之」而不是「主之」,是因為邪氣傾向進入體內,而使用藥物將它發散出來,讓它從表層排出。舊註解認為這是因為傷寒見了風,所以都用麻黃,這種說法是錯誤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