閻純璽

《胎產心法》~ 卷之下 (1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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卷之下 (1)

1. 脈訣論

《脈經》云:產後之脈,寸口洪疾不調者死,沉微附骨不絕者生。又曰:沉小緩滑者吉,實大堅弦疾者凶,牢革結代及澀滯不調者不治。丹溪曰:胎前脈當洪數,既產而脈仍洪數者死。又曰:胎前脈細小,產後脈洪大者多死。予見產後多有洪數而生者,要知血虛之脈浮洪而數者居多,產後血虛,故現此脈。

白話文:

《脈經》上說:產後脈象,寸口脈洪大而快速不調,表示死亡;脈象沉細貼骨不斷,表示生命力強。又說:脈象沉細緩和滑利,是吉兆;脈象實大堅硬緊繃快速跳動,是不吉之兆;脈象牢固皮革般,結滯交替出現,或澀滯不調,無法治療。丹溪先生說:懷孕期間脈象應當洪大有力,生產後脈象仍然洪大有力,表示死亡。又說:懷孕期間脈象細小,生產後脈象洪大,大多數死亡。我見過有些產後脈象洪大有力但存活下來的,這是因為知道血虛通常脈象浮大而有力,產後失血,所以才會出現這種脈象。

若不明以告醫,俗醫多誤認為外感,虛虛之禍在於頃刻。然此洪數之中,自有和滑之象,非如牢疾而少胃氣之謂,故多死也。《產經》曰:胎前之病,其脈貴實,產後之病,其脈貴虛。胎前則順氣安胎,產後則補虛消瘀,此其要也。大凡孕婦臨產,氣血動盪,胞胎迸裂,與常經離異,必有水先下,俗謂之胞漿,即養胎之液也。水下則胞裂而產,既產則氣血兩虛,脈宜緩滑。

白話文:

如果不明原因就告訴醫生,庸醫常常誤認為是外感(風邪入侵),虛弱的禍患就在頃刻間。然而在這段懷孕期中,自有緩和通暢的現象,不像是疾病牢固且胃氣虛弱的意思,所以很多人死於此。

《產經》說:懷孕前的疾病,脈象要充實;生產後的疾病,脈象要虛弱。懷孕前要順氣保胎,生產後要補虛消瘀,這是重點。

一般來說,孕婦臨產時,氣血動盪,子宮破裂,與平時不同,一定會有水先流出來,俗稱「胞漿」,也就是滋養胎兒的液體。水出來後,子宮破裂就生產了,生產後氣血兩虛,脈象應該是緩和通暢的。

緩則舒徐,不因氣奪而急促,滑則流利,不因血去而枯澀,均吉兆也。若實大弦牢,非產後氣血兩虛所宜。實則邪實,大為邪進,弦為陰斂宣布不能,牢為堅著近乎無胃,皆相逆之脈,故凶。

白話文:

脈搏緩和舒徐,不因氣虛而急促,是吉兆。脈搏滑利流通,不因血氣虧虛而枯澀,也是吉兆。但如果脈象又大又弦又緊,則不適合產後氣血兩虛的病人。脈實表示邪氣旺盛,脈大表示邪氣強盛,脈弦表示陰氣閉塞、氣血不通,脈牢表示堅硬滯澀、胃氣不足,這些都是脈象的不吉表現。

2. 產後大補須分虛不虛全實三證論

《全書》云:丹溪曰,產後當大補氣血,即有雜證,以末治之。此其意謂血氣隨胎而去,必屬大虛,故無論諸證當以大補為先,其他皆可緩也。今產科所宗,無非此法。但產後氣血俱去,誠多虛證,然有虛者,有不虛者,有全實者,當隨證隨人辨其虛實治療,不得執有誠心概行大補,以致助邪,此辨之不可不慎也。今予遵生化湯加減兼治之法,未嘗敢大補,而置諸證於緩治。

白話文:

《全書》裡面說:丹溪說,產後應該好好補氣血,即使有併發症,也可以用中藥來治療。他的意思是指,在生產過程中,氣血會隨著胎兒流失,身體一定會很虛弱,所以無論出現什麼症狀,都應該先補氣血,其他的都可以慢慢處理。現在產科遵循的原則,都是這個方法。

但產後氣血流失,確實會有很多虛弱的症狀,不過有的人是虛證,有的人不是虛證,有的人則是完全的實證,應該根據不同的症狀和病人的體質,來判斷虛實,然後對症治療。不能一味地認為產後虛弱就大補,這樣可能會讓病症加重。辨別虛實非常重要。

現在我遵照「遵生化湯」加減來治療,從來不敢大補,而把其他的症狀緩緩治療。

觀暈厥總論中,塊痛未除,未可遽加耆木之語,概可知矣。又云:產後虛證,無非隨人元氣,必素弱之人多有之。或於產後血氣既去而更弱者,亦有之。此當因人察脈,因脈察證。若脈氣、形氣、病氣俱不足,此當以全虛治之。若形氣不足,病氣有餘,或兼火邪,或兼外感,或以飲食停滯,是亦虛中有實,不得不詳審而治。今予治全虛者,後立有加參、從權生化湯等方。

白話文:

在《暈厥總論》中提到,如果塊狀疼痛尚未消除,不能立刻添加耆木。這可以概括地理解。文中又說:產後虛弱的症狀大多與人的元氣有關,一定是平時元氣原本就很弱的人才會出現。或者產後血氣流失後更加虛弱的人也有。這時候應該根據患者的脈象來觀察,根據脈象來診斷。如果脈氣、形氣、病氣都減弱,就應該按照全身虛弱來治療。如果形氣減弱而病氣有餘,或者同時有火邪、外感,或者飲食停滯,這也是虛中有實,必須仔細診斷和治療。現在我治療全身虛弱的患者,之後會制定添加人參、權衡生化湯等方劑。

治虛中有實,亦立有隨證加減生化湯等方,隨其虛實以投之,是皆重產而兼治者也。又云:產後不虛證,或素日無病,或年少當時,或素耐辛苦貧勞之質。此輩本無不足,及其一旦受孕,乃於腹中添入此物,故至氣血壅塞,為脹為嘔,是皆添設有餘之病。及其既產,始見通快,所留得去,仍復故吾。

白話文:

對於虛中有實的情況,也制定了隨證加減生化湯等處方,根據虛實的不同來施用,這些都是兼顧生產和調理身體的。

又說:產後沒有虛弱症狀,或者平日沒有疾病,或者年紀輕當時身體強健,或者一向能吃苦耐勞的體質,這些人原本身體沒有不足。但是一旦懷孕後,腹中多了胎兒,因此導致氣血壅塞,出現脹滿和嘔吐,這些都是額外增添的病症。生產之後,才會覺得通暢,留下的症狀消失,恢復原來的狀態。

常人之產,此類極多,果何虛之有。或因內傷外感,難保必無,倘有所患,去之即愈。若概行大補,果能堪否?即臨盆帶去血氣,未免暫見耗損,然以壅滯之餘,不過皆護胎隨從之物,去者當去,生者旋生,不出數日必已來復。此生化自然之理,何至是產皆虛也。若執云產後必當大補,則實實之病,必所不免,致輕者甚,甚者危矣。

白話文:

生產時,很多人會說產婦體虛。這種說法或許有道理。但如果出現內傷外感,確實難以保證不會有虛弱的情況。如果有,治癒後虛弱就會消失。如果一概都大補,真的合適嗎?即使在臨產時會損耗氣血,但最終會恢復。因為那些淤滯的物質,只是用來保護胎兒的。該排出的要排出,該新生的會新生。不出幾天就能恢復。這是生化自然的法則,為什麼非要說產後都虛呢?如果固執地認為產後一定要大補,那麼實則實病,必不可免。輕的會很嚴重,嚴重的會危及生命。

予謂少壯婦人產後不虛,只用黑糖水湯,或少加以酒去瘀可耳。原可不必服藥,即服生化湯一、二劑,亦非大補實實之藥,有益無損者也。倘有內傷外感,生化湯因證加減用之。又云:產後全實證,如外感風寒,頭痛身熱,便實中滿,脈緊實洪大有力,此表邪之實證也。又火之盛者,必熱渴躁煩,或便結腹脹,口鼻舌焦黑,酷喜冷飲,眼眵,尿管痛赤,脈見洪滑,此內熱之實證也。又鬱怒動肝,胸脅脹痛,大便不利,脈弦而滑,此氣逆之實證也。

白話文:

我認為年輕、強壯的產婦在產後不需要太過進補,只需要喝黑糖水補氣,或適度加一些米酒幫助活血。通常不需要吃藥,不過如果非要服用生化湯,一、兩帖即可,並非大補之藥,也不會造成什麼傷害。如果產婦有內傷或外感,生化湯可以針對症狀加減用。另外,有以下產後實證:

  1. **外感風寒:**頭痛、身體發熱、大便乾結、腹脹,脈搏又緊又強又有力,這是外邪入侵導致的實證。
  2. **火氣旺盛:**口渴、坐立不安、大便不通、腹脹、口鼻舌頭乾枯變黑、極度喜愛冷飲、眼睛發炎、尿道疼痛發紅,脈搏強勁平滑,這是內熱的實證。
  3. **肝氣鬱結:**胸脅脹痛、大便不通,脈搏又弦又滑,這是氣機逆亂的實證。

又惡露未盡,瘀血上衝,心腹脹滿,疼痛拒按,大便難而小便利,此血逆之實證也。又凡富貴之家,保護太過,或過用人參、耆、術以致氣壅;或過用糖、酒、炭火,以致內熱;或產本不虛,而妄用大補之藥,以致增病。此調攝之實證也。又或因產過食,恐其勞困,固令勉強,以致停蓄不散,此內傷之實證也。

白話文:

惡露未盡、瘀血上衝

產後惡露未排出乾淨,瘀血上衝至心腹部位,導致腹脹、疼痛,按壓時疼痛加劇,大便困難而小便通暢。這是血逆的實證。

調攝失當

富貴之家往往過度保護產婦,或過量使用人參、耆老、術等補氣藥物,導致氣血壅滯;或過度食用甜食、飲酒、靠近炭火,導致內熱;或產婦本身不虛弱,卻擅自使用大補藥物,反而加重病情。這是調攝不當的實證。

內傷

產後過度飲食,擔心產婦勞累,強迫其進食,導致食物停積不散。這是內傷的實證。

以上諸證,姑舉要者,以見其概。然既有表邪不得不解,既有火邪不得不清,既有內傷停滯不得不開通、消導也。今予治各證,後開生化湯中俱有隨證加減。一以重產,一以兼治。所謂道並行而不相悖,可保萬全者矣。

白話文:

以上種種證狀,我只舉出主要的,讓你們大致瞭解。然而既然有表證邪氣必須要祛除,既然有火邪必須要清除,既然有內傷停滯必須要疏通、消導。現在我治療各種證狀,後面開的生化湯中,都有根據證狀的不同而加減。既可以重視治療,也可以兼顧其他。這樣所遵循的原則是,多條路徑同時進行卻並不互相矛盾,可以確保萬全。

3. 四物湯不宜產後論

凡產後諸病,古方多用四物湯加減,何也?以方中有芎、歸之辛溫,佐以地、芍之寒涼,溫寒適中,可謂無虞矣。不知四物乃女科雜證諸疾妙劑,若用以產後,大非所宜。予考方書之意,以為白芍用酒重複制炒,去其酸寒之性,但存生血活血之能。或再加黑姜辛熱佐之,有何不可?又謂芍藥性清微酸而收,最宜於陰氣散失之證,豈不為產後要藥?但觀其再製以酒炒,則他寒涼峻削之不宜用,概可知矣。予思芍藥,初產三五日,所當禁用。

白話文:

所有產後疾病,古代醫方大多使用四物湯加減治療,為什麼呢?因為這個方中有川芎、當歸的溫熱,輔以地黃、芍藥的寒涼,溫寒調和,可以說萬無一失了。不知道四物湯是婦科雜證諸疾的妙方,如果用在產後,那就大錯特錯了。我研究醫書的道理,認為白芍用酒反覆蒸制炒熟,去除它的酸寒之性,只保留生血活血的功效。或者再加黑薑的辛熱作為輔助,有什麼不可呢?又說芍藥性味清微酸澀而收斂,最適合陰氣散失的證狀,難道不是產後的重要藥物嗎?但是看到它經過再製用酒炒,那麼其他寒涼峻烈的藥就不能用,大概可以知道了。我認為芍藥,產後三五日之內,應當禁用。

若產日已久,以酒製透,為他藥之佐,猶可。惟四物湯中生地更涼,直走血分,且傷脾胃,為害愈甚。或云易以熟地補益真陰,則稱為至當,獨不思熟地性滯,更使血滯不快,雖有芎歸反行牽制,而少行動,亦非新產者所宜。蓋新產之婦,血氣俱虛,但存秋冬肅殺之氣,而鮮春夏生髮之機,故最忌寒涼,大宜溫藥,以助資始資生之源也。是以丹溪先生謂芍藥伐生髮之氣,禁而不用,良有深意矣。

白話文:

對於生產後已經過一段時間的產婦,使用經過酒製過的當歸,作為其他藥材的輔助,還是可行的。但四物湯中的生地黃更涼,直接進入血液,還會損傷脾胃,害處更大。有人認為用熟地黃來補益真陰比較妥當,但沒想到熟地黃性質黏滯,反而會導致血瘀不暢,儘管有川芎和當歸逆行牽制,但動作變慢,也不適合剛生產完的產婦。

這是因為剛生產完的產婦,氣血都很虛弱,僅殘留秋冬肅殺之氣,而缺乏春夏生髮之機,所以最怕寒涼,大宜溫補藥物,以幫助資助開始生養的源頭。因此,丹溪先生主張芍藥會損害生髮之氣,所以禁止使用,是有道理的。

予嘆世之概以四物治產後者,胡不思乎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