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女科精要》~ 卷二 (10)

回本書目錄

卷二 (10)

1. 子死腹中

胞衣未下,急於胎之未生。子死腹中,危於胎之未下。蓋胞衣未下,子與母氣尚通呼吸,若子死腹中,胞臟氣寒,胎血凝沍,氣不升降。古方多以行血順氣藥及硝石、水銀硇砂之類。但其胎已死,則軀形已冷,血凝氣聚,復以至寒之藥下之,不惟無益,而害母命者多矣,不知古人立方深於用意。

白話文:

如果胎盤尚未娩出,急於胎兒沒有出生。胎兒死在腹中,比胎兒沒有出生的情況還要危險。只因胎盤尚未娩出,胎兒與母親的元氣仍然可以互相通過呼吸,但如果胎兒死在腹中,胎臟的元氣就會寒冷,胎血就會凝固,元氣就不能上下流通。古代的藥方大多使用行血順氣的藥物以及硝石、水銀、硇砂這類藥物。但胎兒已經死了,那麼胎兒的身體已經冷了,血液凝固了,元氣凝聚在一起了,再用極寒的藥物讓胎兒娩出,不但沒有好處,而且會危害母親的生命,很多人都不知道古代的人立方劑有多深遠的用意。

蓋子死之故,因有二端,用藥寒溫各存至理,有妊娠胎漏血儘子死者;有墜墮顛仆內傷子死者;有久病胎萎子死者。以附子湯進三服,使胞臟溫暖,凝血流動。蓋附子能破寒氣墮胎,此用溫藥之意也。有因傷寒熱病溫瘧之類,胎受邪熱毒氣,內外交攻,因致胎死留於胞臟。

白話文:

死胎的原因,大致可以分為二種,所以用藥的寒或溫,各有道理。有的孕婦是因為胎漏血盡而導致胎死;有的孕婦是因為跌倒摔傷內部導致胎死;有的孕婦是因為長期生病導致胎弱而胎死。用附子湯連續服用三付,使子宮溫暖,使凝結的血流動起來。附子可以去除寒氣,流掉胎兒,這就是用溫藥的原因。有的孕婦因為傷寒、熱病、溫瘧等疾病,使胎兒受到邪熱毒氣的侵襲,內外交攻,導致胎死留在子宮中。

古人深慮胎受毒氣必然脹大,故用朴硝、水銀、硇砂之藥,不惟使胎不脹,又能使胎形化爛,再副以行血、順氣之藥,死胎即下。此古人立方之至意也。

白話文:

古人深切憂慮胎兒因毒氣而脹大,所以使用朴硝、水銀、硇砂等藥物,不僅能防止胎兒脹大,還能讓胎兒化爛,再配合使用行血、順氣的藥物,死胎就會排出。這就是古人立法的良苦用心。

凡脈三陽俱盛,名曰雙軀。若少陰微緊者(謂督脈),血即凝濁,經養不周,胎即偏夭,其一獨死,其一獨生,不去其死,害母失胎,千金神造散主之。是方耑治雙胎,一胎生、一胎死者,用蟹爪以去其死,阿膠以安其生,甘草和藥性,立方之心意深遠矣。

白話文:

凡是脈中三陽俱盛,這叫做雙胞胎。如果少陰脈稍微繃緊(指督脈),血就會凝結成濁血,經絡氣血輸送不周全,胎兒就會偏枯夭折,其中一個獨自死去,另一個獨自活下來,不去掉死胎,就會危害母親,導致流產,使用千金神造散來治療。這個方劑專門治療雙胞胎,一個胎兒活著,一個胎兒死了,用蟹爪來去除死胎,用阿膠來安胎保活,用甘草來調和藥性,立方的用意深遠。

人之胃氣壯實,衝任榮和,則胎得其所,如魚處深澗,自然和暢。若氣血虛弱,無以滋養,其胎終不能成宜下之,以免其禍。然胎傷宜下、而下法最宜謹慎。如胎死腹中,心先蹎舌青、腹冷、口穢的確,方可用下,也必先固妊婦本元,補氣養血而後下之。如遇有不安,未能詳審,遂用峻厲攻伐,能免不測之禍。

白話文:

如果一個人的胃氣強壯,衝任二脈運行和暢,那麼胎兒就能得到適當的滋養,就像魚在深澗中自由自在。然而,如果氣血虛弱,無法滋養胎兒,那麼胎兒最終不能成形,此時就應該用藥物將其流掉,以避免發生更嚴重的後果。但是,流胎的藥物必須謹慎使用。如果胎兒已經在腹中死亡,出現了心先微弱、舌青、腹冷、口穢等徵狀,才能使用流胎藥。而且,在使用流胎藥之前,必須先固本培元,補氣養血,以避免出現意外情況。如果在胎兒是否死亡或病情尚未清楚的情況下,就使用峻厲的藥物攻伐,很有可能會造成不可預測的後果。

此要訣云順其自然四字,最妙。立齋亦云:胎果不能安者,方可議下。慎之、慎之,前賢之垂戒深矣。若欲下之,朴硝斷不可少。

白話文:

這要訣說順其自然這四個字,最妙。立齋也說:胎果不能安寧的時候,才能考慮下墮。謹慎啊,謹慎啊,前賢的告誡,深刻啊。如果想要下墮,一定少不了朴硝。

2. 墮胎

妊娠受胎,七日一變,今婦人墮胎,必在三月、五月、七月者多;在二月、四月、六月者少。蓋諸經養胎,臟陰而腑陽,三月屬心,五月屬脾,七月屬肺,皆在五臟之脈,陰常易虧,故多墮耳。如在三月曾墮,後孕至期,必乘其所虛而三月亦墮,以心脈受傷故也,須預於二月先調其心。五月、七月亦然,必多服健脾益氣養榮之藥,一有胎後,日不可間乃佳。

白話文:

在懷孕期間,胎兒的變化非常快,每七天就會發生一次變化。現在很多婦女都有墮胎的經歷,而墮胎往往發生在三月、五月和七月。在二月、四月和六月墮胎的婦女則較少。這是因為各種經絡都負責滋養胎兒,臟器屬陰,腑器屬陽。三月屬心,五月屬脾,七月屬肺,這三個月份都屬於五臟的經脈,陰氣很容易虧損,所以容易墮胎。比如在三月曾經墮胎,以後懷孕到同樣月份,必定會因為虛弱而再次墮胎,這是因為心脈受傷的緣故,所以必須在二月提前調理好自己的心臟。五月和七月也是如此,一定要多吃健脾益氣、養榮的藥物,一旦懷孕後,每天都要服用這些藥物,這樣纔好。

惟一月墮胎,人所不知,一月屬肝,怒則多墮,洗下體則竅開亦墮,一次既墮,肝脈受傷,下次亦墮,今之無子者,大半一月墮胎,非盡不受孕也。故凡初交後,最宜將息,勿復交接以擾子宮,勿令勞怒,勿舉重,勿洗浴,又多服養肝平氣藥,則無一再之墜而胎固矣。若連墮數次,胎元損甚者,服藥須多,蓋久則胎元可復。

白話文:

只有墮一次胎,無人知曉,一月份屬肝,憤怒則容易墮胎,清洗下體則竅孔打開也會墮胎,一旦墮胎,肝脈受傷,下次也會墮胎。當今沒有孩子的婦女,大半都是在一個月時墮胎,並不是完全不能懷孕。所以凡是初次性交後,最宜注意休息,不要再進行性交以擾亂子宮,不要讓自己勞累憤怒,不要舉重物,不要洗澡,還要多服用養肝平氣藥,那麼就沒有會一再墮胎,胎兒就能夠穩固了。如果連續墮胎數次,胎元損傷得很厲害,服用藥物必須多,因為時間長了胎元才能恢復。

其藥以養榮、調氣、補腎、益脾,如四物湯川芎、生地,換熟地,加人參白朮陳皮、條芩、阿膠續斷杜仲之類。如有跌撲所傷,須逐汙生新為主,佛手散最妙;腹痛加益母草,服下痛止,則子母俱安。如胎已損,則汙物並下,再加童便、制香附、益母草、陳皮,煎濃汁飲之。

白話文:

這類藥物的功用是養氣補血、調和氣機、補養腎臟、增益脾胃,例如四物湯去掉川芎、生地,改用熟地黃,加入人參、白朮、陳皮、條芩、阿膠、續斷、杜仲等藥材即可。如果有跌打損傷的情況,則應以驅邪並促進生長新生細胞為主的藥方為優先考量,這類情況服用佛手散最有效;若有腹痛的情況,加入益母草,服用後疼痛停止,則母子皆安。若胎兒已損,則胎兒的組織與汙血皆排出,再加入童便、制香附(用香附經過特殊製過的藥材)、益母草、陳皮,煎成濃汁服用。

如從高墜下,腹痛下血、煩悶,加生地、黃耆,補以安之,如因使內腹痛下血,加參、朮、陳皮、茯苓、炙甘草砂仁末,以保之;如胎下而去血過多,昏悶欲絕,脈大無力,用濃厚獨參湯沖童便服之。小產本由氣血大虛,今當產後,益虛其虛矣,故較正產尤宜調補。

白話文:

如果從高處掉下來,肚子疼痛、大便帶血、煩悶不適,再加生地、黃耆,以補氣血、安撫鎮靜。如果因為用力過度造成內腹疼痛、大便帶血,再加人參、白朮、陳皮、茯苓、炙甘草、砂仁末,以保護身體。如果胎兒流產且出血過多,昏迷不醒、脈搏大而無力,用濃濃厚獨參湯沖泡童便服用。小產本來就是因為氣血大虛,現在又加上生產後,更加虛弱,因此比正常生產更需要調補。

巢氏論諸經脈養胎,各三十日,而十二經中,獨心與小腸不養胎,何也?心為牡臟,小腸為腑,主生血而合脈。《經》曰:臟直通於心,心藏血,脈之氣也。有孕則經脈不通,所謂閉經以養胎也。是知胎以血為本,始終皆在於心,自不當以輸養分次第矣。三月之時,心包絡養胎,《靈樞》云:心包主脈。

白話文:

巢元方論述諸經脈滋養胎兒,各需要三十天,而十二經脈中,只有心和手小腸不滋養胎兒,為什麼呢?因為心是男性的臟器,手小腸是腑器,它們負責產生血液並與脈搏相合。《黃帝內經》說:臟氣直通於心,心臟藏著血液,脈搏的氣息。有孕在身時,經脈就會不通,也就是所謂的閉經以滋養胎兒。由此可知,胎兒以血為根本,始終都與心臟有關,自然不需要按次序輸養營養物質了。在懷孕的第三個月,心包絡滋養胎兒,《靈樞》說:心包絡主宰脈搏。

若分氣及胎,脈必虛代。《經》云:心合脈,蓋心與包,雖分二經,其實原屬一臟也。若至期當養之經,虛實不調,則胎必不安,甚則下血而胎墮矣。

白話文:

如果分出氣分和胎氣,脈搏一定會虛浮、遲緩。《黃帝內經》說:心臟與脈搏相應。心與心包絡雖然分為兩個經絡,但實際上原來屬於一個臟器。如果到了應該調養的經絡的時候,虛實不平衡,那麼胎兒一定會不安,嚴重的會導致出血和流產。

夫陽施陰化,胎孕乃成,胎寒則痛,胎熱多驚。若血氣虛損,不足以榮養其胎,則自墮矣。譬之枝枯則果落,藤萎則花墜。有因七情太過,五火內發,火能消物而墮者;有因勞力閃挫,傷動其胎而墮者;有因怒動肝火,疏泄用事而墮者;有因過於房事,盜泄胎元而墮者;正如風撼其樹,而根本為動搖也。然小產重於大產,蓋胎臟損傷,胞系腐爛。

白話文:

陽光照耀,陰氣消散,胎兒才能形成發育。如果胎兒受寒會疼痛,胎兒受熱則容易受驚。人體中的血氣虛損,不足以滋養胎兒,就會自動流產。就像樹枝枯萎了,果實就會掉落;藤枝萎縮了,花朵就會凋謝。因為七情過度,內在的五臟之火上升,火氣能消滅事物而造成流產;因為勞碌用力,閃傷跌挫,損傷了胎兒而流產;因為發怒導致肝火旺盛,導致子宮收縮過度而流產;因為過度進行房事,導致胎兒元氣被盜而流產;正如大風搖撼樹木,導致樹根鬆動一樣。然而,小產比正常生產更嚴重,因為胎臟損傷,胞衣系帶腐爛。

治宜大補榮衛,生肌肉養臟氣,略佐消瘀。若素有墮胎之患者,宜按症預為早治,臨期補之無及也。

妊娠半產,非七情六淫,勞役房室,則無是患,故用藥與正產無殊,總不外丹溪大補氣血為主。如三四月前,胎未成形而下者,名曰墮胎。至五六月後,胎已成形而下者,名曰半產。

白話文:

妊娠進行到一半時發生流產,如果不是因為七情六慾、風寒暑濕燥火等外邪、過度勞累、房事過多等原因造成的,那麼治療方法和正常生產沒有什麼不同。總的來說,還是以丹溪主張的補益氣血為根本。如果在妊娠三、四月前,胎兒還未成形就流產,這稱為墮胎。而如果在妊娠五、六月之後,胎兒已經成形後才流產,則稱為半產。

總屬妊婦氣血虛弱,衝任經虛,以致胎元不固,愈遲者,而氣血愈虛也,故千金保胎元不固,愈遲者,而氣血愈虛也,故千金保胎丸一方最妙,而趙養葵以六味飲加杜續、五味、阿膠尤佳,誠為安胎之聖藥也。

白話文:

根本原因是孕婦氣血虛弱,衝任經虛,導致胎兒發育不穩,越到後期,氣血越虛。因此,《千金方》中的保胎丸一方是最好的,而趙養葵在六味飲中加入杜仲、五味子、阿膠,效果尤其好,誠為安胎的聖藥。

小產不可輕視,視養十倍於正產。大產如慄熟自脫,小產如生採之。破其皮殼斷其根蒂也。忽略成病者不少,因而致死者恆多,然此症始因斂血以成胎,繼因精血以長養,終因精血不足而萎墮,故瘀血甚少。倘有腹痛成塊有形,多屬血虛氣逆,惟加大為溫補,則新者生,而瘀者去。

白話文:

小產不可忽視,應視同正產那般重視,更要倍加照護。正產就如同果實成熟自動脫落,而小產就像生生折斷還未成熟的果實,將造成果實的損傷,以及孕婦的虛弱。不少人因為忽視了小產而落下病根,甚至因此喪命的也不在少數。小產的根本原因是精血不足,導致胎兒萎靡不振,最終流產。因此,小產後通常不會有太多瘀血。如果出現腹痛,並且有成塊的物質,則多半是血虛氣逆所導致的。此時應溫補調理,補充精氣,促進新血生長,排出瘀血。

若加消瘀破滯,則逆氣愈攻而愈升,多致不救,戒之哉!況有血虛而腹痛者,更有真陰虧損,不能納氣,以致疝瘕為患者,更有真陰虧損,不能納氣,以致疝瘕為患者,更有真陰虧損,不能納氣,以致疝瘕為患者,更有真陰虧損,不能納氣,以致疝瘕為患者,(張)常以八味丸加牛膝、五味子者,早晚吞服而安。

白話文:

如果加上消瘀破滯的藥物,逆氣會愈加厲害,反而升得愈高,很多時候會造成無法救治,務必要小心啊!況且有血虛而腹痛的患者,更有真陰虧損,無法納氣,以致疝氣叢集的患者,更有真陰虧損,無法納氣,以致疝氣叢集的患者,更有真陰虧損,無法納氣,以致疝氣叢集的患者,更有真陰虧損,無法納氣,以致疝氣叢集的患者,(張)經常以八味丸加上牛膝、五味子,早晚服下便安康。

驢馬有孕,牡者,近則蹄之,名為護胎所以絕無小產。人之胎系胞中,有氣血以養之,靜則神藏,欲火一動,則精神走泄,火擾於中,則胎自墮矣。種玉者,可知欲而不知忌乎。

白話文:

驢馬懷孕的時候,懷的是公的,用蹄子敲擊接近的地方,名字叫做保護胎兒,所以從來沒有小產的例子。人懷孕時,胎兒繫在胞衣中,有氣血可以養育它,安靜的時候,精神與胎兒同在,一旦慾火上升,精神便會流失,火在體內擾動,胎兒就會自然流產了。種植玉的人,知道要除去草,卻不知道要避開霜。

丹溪曰:有婦經住三月後,尺脈或澀或微弱,其婦卻無病,知是子宮真氣不全,故陽不施,陰不化精,血雖凝,終不成形,至產血塊,或產血胞也。惟脈洪盛者,胎可不墮耳。

白話文:

丹溪說:有位婦女在經期過後三月,尺脈(手腕上的脈搏)或澀或微弱,但這位婦女卻沒有任何疾病,這說明是子宮真氣不足,不能滋潤陽氣,陽氣不施,陰精也不能化血,血雖然凝結成塊,但最終不能成形,等到生產時就會排出血塊,或者排出血胞。只有脈象洪盛的人,胎兒纔不會流產。

半產者,此氣血不續而不能長養胎元也。然氣血不足之中,尚有性稟偏陰偏陽,或寒或熱之異,自當憑脈調治。如陰虛內熱者,而用艾、附、白朮、砂仁溫暖之劑,則陰道愈消,如草木之無雨露,自然枯萎也。如陽虛內寒者,而用芩、芍涼血之劑,則脾胃虛寒,氣血益弱,猶果品春夏易生,秋冬少結也。故辨症合宜,雖大寒大熱,俱可益人,《經》所謂:應犯而犯,似乎無犯也。

白話文:

半產,是指胎兒無法正常生長發育,這是由於氣血不足,無法滋養胎元所引起的。但在氣血不足的情況下,還有陰虛、陽虛、寒證、熱證等不同的證型,因此治療時應根據脈象進行辨證論治。

例如,對於陰虛內熱的患者,如果使用艾葉、附子、白朮、砂仁等溫熱藥物,反而會加重陰道枯燥,就像草木沒有雨露滋潤,自然會枯萎一樣。

而對於陽虛內寒的患者,如果使用黃芩、芍藥等涼血藥物,反而會加重脾胃虛寒,氣血更加虛弱,就像果實春天夏天空易生長,秋冬季節則難以成熟。

因此,辨證合宜,即使是大寒大熱的證型,都可以益人。《黃帝內經》中所說的「應犯而犯,似乎無犯也」,就是這個道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