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濟陽綱目》~ 卷四十二 (1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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卷四十二 (1)

1.

李氏,曰:據方書,蠱有數種,皆妖昧變惑之氣,其怪使然。人有造作而得之者,多取蟲蛇之類以甕盛之,使其自相啖食,其間一物獨存者(為蠱),以酒肉祭之,取出放毒於酒餚中以害人。毒發,令人面目青黃,力乏身痛,唾吐鮮血,小便淋澀,大便膿血,唇口乾燥,胸脅妨滿,腹痛如蟲齧,又如蟲行。病人所食之物,皆變化為蟲,侵蝕臟腑,蝕盡則死,死則病氣流注,復染旁人,人死則精魂反為其家代力致富,不知有此事否?萬病解毒丹、東坡雄礬丸主之。或於足小指尖處灸三壯,即有物出,酒飯得之,隨酒飯出,肉菜得之,隨肉菜出。凡中蠱毒,不論年月遠近,但煮雞卵一枚去殼,以銀釵插入卵中,併入口中,含一飯頃,取出視之,釵卵俱黑為中毒。一法令患人唾津於水,沉則是,浮則非也。又法,口含大豆,豆脹爛而皮脫者是蠱,否則亦非也。如出外,須用預知子置衣領中,遇毒則有聲。凡中蠱之人,用藥已瘥,自後飲食永不得吃冷。若飲食帶冷,則鬼氣乘之,毒蟲復生,竟不能救。嶺南多有挑生毒者,乃挑毒於魚肉菜果酒醋之中,以害於人。其候初覺胸腹作痛,次則漸漸攪刺,滿十日則物生能動,行上胸痛,沉下腹痛,在上膈者,用膽礬用末五分,投入熱茶內溶化,通口服之,探吐。在下焦者,用鬱金末二錢,米湯調服,下惡物。後以四君子湯甘草調之。如脅下急腫,頃刻生癰,大如碗許者,用升麻末二錢,冷熱水調連服。瀉出如蔥根,其腫即消,後以平胃散兼進,白粥調之。

江南溪澗中,有射工毒,或因雨潦,逐水而入人家,含沙射人之影,得之寒熱悶亂,頭目俱痛,亦如中屍,卒不能語。又有水毒蟲,一名溪溫,得之,病同射工,但有爛瘡為射工,無瘡為溪溫。又有沙蝨,細如疥蟲,遇陰雨則行出草間,著人則入皮里,痛如針刺。是三者,為病朝輕暮重,手足冷至肘膝,二三日腹中如蟲食人。

下部臍中生瘡,不痛不癢,急視下部有瘡,赤如截肉者為陽毒,最急。如鯉魚齒者為陰毒,稍緩。要皆殺人,不過二十日也。用蒜擂濃汁煎溫洗之,是水毒當發赤斑,否則非也。當以他藥調治,消水毒飲子主之。或云:中蠱毒者,令人心腹絞痛,如有物吐出,皆如爛肉,若不即治,食人五臟即死。

驗令病人唾水沉者即是。有人行蠱毒以病人,若欲知其姓名者,以敗鼓皮燒作末,飲服方寸匕,須臾,自呼蠱家姓名,可語之,令呼喚將去則愈,治之亦有方。

凡中毒,嚼生豆不腥,嚼白礬味甘者,皆中毒無疑。

2. 脈法

人為百藥所中傷,脈浮澀而疾者生,微細者死,洪大而遲者生。

3. 治方

辰砂丸,治蠱毒從酒食中著者,端午日合。

辰砂(細研),雄黃(另研水飛),赤腳蜈蚣,續隨子(各一兩),麝香(一錢)

上為末,糯米飲為丸,如雞頭大。若覺中毒,即以酒下一丸,蛇蠍所傷,醋磨敷效。

東坡雄礬丸,治蠱毒及蟲蛇獸等毒,神效。

白礬,黃蠟,雄黃(各等分)

上將雄礬為末,溶化黃蠟為丸,如桐子大,每服七丸,熟水下。

必效方,治蠱毒神效。

胡荽根絞汁半升,酒和服之立下。

外臺方,治蠱毒。

土瓜根大如拇指,長三寸,切。以酒半升,浸一宿,一服,當吐下。

一方,治蛇蠱食飲中得之,咽中如有物,咽不下,吐不出,悶悶心熱。

馬兜鈴煎服,即吐出。又服麝香一錢匕,即吐蠱毒。

聖惠方,治五種蠱毒。

用馬兜鈴根三兩為末,分為三帖,水一盞,煎五分去渣,服當吐蟲出,未快再服。

一方,主蠱毒。

大戟,桃白皮(火烘乾),斑蝥(去翅,各等分)

上三物搗篩為散,以冷水服半方寸匕,其毒即出。不出更一服,蠱並出。此李饒州法,大奇。若以酒中得,則以酒服,以食中得,則以飲服之。

一方,凡諸蠱,多是假毒藥以投之,知時,宜服此解之。通除諸毒藥。

大豆,甘草薺苨

上以水煮,取汁飲之。

一方,解蠱毒。

山豆根不拘多少,如中藥、蠱毒,密遣人和水研,以禁聲,服少許,不止再服。一方用酒調下二錢。

一方,治食中有蠱毒,令人腹內堅痛,兩目青黃,淋露骨立,病變無常。

鐵精細研,搗雞肝和為丸,如桐子大,食前,或酒後下五丸。

消水毒飲

吳茱萸(半升),生薑犀角升麻陳皮(各一兩),烏梅(七個)

上用水七碗,煎至二碗,分二服。

雄麝散,治五種蠱毒。

雄黃(研),麝香(研,各等分)

上為末,和一處,用生羊肺如指大,以刀切開,內以裹藥吞之。

丹砂丸,治蠱毒。

巴豆(去殼心油,一分),雄黃(另研),硃砂(另研,各五錢),藜蘆(略炒),鬼臼(各一分)

上為末,蜜丸,如大豆大,每服三丸,空心薑湯下,當轉下惡物並蠱等。如煩悶,後以鴨為羹食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