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古今名醫方論》~ 卷三 (16)
卷三 (16)
1. 旋覆代赭湯
治汗吐下解表後,心下痞硬,噫氣不除。
上七味,以水一斗,煎減半,去滓,再煎,取三升,溫服,日三服。
羅東逸曰:仲景此方,治正虛不歸元,而承領上下之聖方也。蓋發汗吐下解表後,邪雖去,而胃氣之虧損亦多;胃氣既虧,三焦因之失職,陽無所歸而不升,陰無所納而不降,是以濁邪留滯,伏飲為逆,故心下痞硬,噫氣不除。方中以人參、甘草養正補虛,薑、棗和脾養胃,所以安定中州者至矣。
更以代赭石得土氣之甘而沉者,使之斂浮鎮逆,領人參以歸氣於下;旋覆之辛而潤者,用之開肺滌飲,佐半夏以蠲痰飲於上。苟非二物承領上下,則何能使噫氣不除者消,心下硬自除乎?觀仲景治下焦水氣上凌,振振欲擗地者,用真武湯鎮之;利在下焦者,下元不守,用赤石脂禹餘糧固之;此胃虛在中,氣不得下,復用此法領之,而胸中轉否為泰。其為歸元固下之法,各極其妙如此。
2. 赤石脂禹餘糧湯
柯韻伯曰:甘、薑、參、術可以補中宮元氣之虛,而不足以固下焦脂膏之脫。此利在下焦者,概不得以理中之劑收功矣。(議不可奪。)然大腸之不固,仍責在胃;關門之不閉,仍責在脾。土虛不能制水,仍當補土。今補土而土不受補者,非治法之謬也。當知稟甲乙之氣者,終不若稟戊己之化者,能培土製水之為得當也。
石者,土之剛也。二石皆土之精氣所結,石脂色赤入丙,助火以生土;餘糧色黃入戊,實胃而澀腸。急以治下焦之標者,實以培中宮之本也。要知此證,土虛而火不虛,故不宜於薑、附。仲景曰:複利不止者,當利其小便。可知與桃花湯別成一局矣。
3. 真武湯
治少陰水氣為患,腹痛下利,四肢沉重疼痛,小便不利。其人或咳,或嘔,或小便利而下利者,用此加減。
上五味,以水八升,煮取三升,去滓。溫服七合,日三服。
趙羽皇曰:人之一身,陰陽是也。上焦屬陽而主心肺,下焦屬陰而主肝腎。肝藏陰血,腎兼水火。真武一方,為北方行水而設,用三白者,以其燥能治水,淡能伐腎邪而利於水,酸能泄肝木以疏水故也。附子辛溫大熱,必用為佐者何居?蓋水之所制者脾,水之所行者腎也。腎為胃關,聚水而從其類。
倘腎中無陽,則脾之樞機雖運,而腎之關門不開,水雖欲行,孰為之主?故脾家得附子,則火能生土,而水有所歸矣;腎中得附子,則坎陽鼓動,而水有所攝矣。更得芍藥之酸,以收肝而斂陰氣,陰平陽秘矣。若生薑者,並用以散四肢之水氣而和胃也。蓋五苓散行有餘之水,真武行不足之水,兩者天淵。
柯韻伯曰:坎宮火用不宣,故腎家水體失職,是下焦虛有寒不能制水故也。法當壯元陽以消陰翳,逐留垢以清水源,因立此湯。方後立加減法,是真武加減證,不是主症,雖皆水氣為患,而不屬少陰。其云若咳者,是水氣射肺所致,加五味子之酸溫,佐芍藥以收腎中水氣;細辛之辛溫,佐生薑以散肺中水氣。
小便自利而下利,是胃中無陽,則腹痛不屬相火,四肢困於脾濕,故去芍藥之酸寒,加乾薑之辛熱,即茯苓之甘平者亦去之,此為溫中之劑,而非利水之劑矣。若嘔者,是水氣在中,故中焦不治,四肢不利,病不涉少陰,由於太陰濕化不宣也,不須附子之溫腎,倍加生薑以散邪,此為和中之劑,而非下焦之劑矣。附子、芍藥、茯苓、白朮四味,皆真武所重,若去一味,便不是真武。
仲景論證治,多觸類旁通,並不畫地為界。
喻嘉言曰:亡陽而用真武以救之者,蓋真武北方司水之神。方中四味,是行水收陰,崇土回陽之劑,故能收拾分馳離絕之陰陽,互鎮於北方少陰之位也。蓋人身陽根於陰,真陽飛越,亟須鎮攝歸根耳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