曹炳章

《增訂偽藥條辨》~ 偽藥條辨例言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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偽藥條辨例言

1. 偽藥條辨例言

—,此書專為辨別藥之真偽而作。凡藥性、氣味、功用,行何經絡,專治何病,各家本草業已詳明辨釋,故考證從略。

—,諸藥有天生地產之正所,則為道地正品,若土人遷地移栽地土不宜之處,即是不良;或亦兼產遍地,皆稱道地者。

—,書中所列偽名,如大小稀、副先、沖剪等類,乃藥肆通稱之名,非假藥之本名。欲絕流弊,先記偽名。

—,藥之形色氣味,經藥肆剉切之後,不易辨識,故是書僅就藥之本質者證而言之。

一,所辨偽藥,只能聞見所及言之,尚望海內高明匡其不逮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