曹炳章

《增訂偽藥條辨》~ 勸戒芻言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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勸戒芻言

1. 勸戒芻言

,勸辦藥宜真也

余閩人,在閩言閩。閩地僻處海嶠,凡兩廣及外洋要藥,皆自香港辦來,江、浙、川、陝、遼、冀各地道,皆自上海辦來,全省大小藥肆,多向南北幫購置。此書所列偽藥,十有六七非閩省所產。藥棧為藥店領袖,必當辦運真藥以利濟群生。回憶二十年前,藥幫傳單議禁,實為無量功德,不意日久玩生,禁者自禁,而售者自售。

夫藥之真偽,醫家病家固未能周知,藥棧無不知之,明知故作,又奚可哉。竊願好善君子,存仁交義取之心,矢濟世濟人之志,清流塞源,永遠禁絕,則廣種福田,不僅鄙人持一瓣香禱祝以求之耳。

,勸販藥宜審也

凡藥棧之莊友,藥商之經手,一切辦貨批貸,均須驗明正地道貨色,如遇有假藥,貨寧缺而不買,價雖賤而不收。存利濟之善心,絕鑽營之念,即外府州縣,窮鄉僻壤,客載來省購貨,亦須認貨交易,勿貪小利而昧天良,勿便私圖而害人命。語云:救人一命,勝造七級浮屠。彼蒼福佑善人,報施原不爽也。

,勸買藥宜慎也

凡病家請醫治病,為其欲愈也,有真方無真藥,盧扁莫何。凡一方到手,須問明方中有無要藥,特向藥鋪只取真藥,不論價錢。與其服偽藥數十劑而無功反害者,何如服真藥一二劑而奏效如神也。勿先評價錢而後購,勿第貪便宜而相商,凡方中有涉假藥者,尤宜審問而明辨之,自不至為其所誤矣。

,勸用藥宜謹也

醫為司命之人,臨證開方,凡方中有涉及假藥者,須與病家詳說某藥有假,購藥時切宜明辨,為之提醒。自不知墜其術中。在我稍費片言,於人受益非淺。至貴重之品,如人參牛黃麝香琥珀海狗腎、麒麟竭、珍珠阿膠犀角、羚羊之屬,尤宜謹慎,倘無真藥,徒費病家之錢,於病無濟,必不得已而用之,須囑力求真品,或能稍收功效。

吾願同志諸君,力挽頹風,隨時隨地,留心察訪,嚴別真假,以立吾道之防,則活人之心,差堪稍慰已。

,勸買宜誠也

項元麟曰:病家買藥,原系去病求生,固非泛常日用者可比,幸勿希圖價廉,多打折扣,過意拖欠,使彼貸賣之家,折本含怨。請思經營問利,誰甘虧折,不得已將形色相似者代之,孰知雲泥之隔,冰炭之殊。買藥者,惟圖價值便宜,服藥者,亦大受其損矣,病情輕尚可苟延殘喘,病情重以致殞命捐軀。買賣之際,生死交關,其可不慎?況世俗皆以藥業為暗行,不知其如何利息。

殊不知剔選正藥,去頭除梢,再去泥雜沒屑,沾惠甚微。偶或驟浪,甚至淨欠不還,以致賣者進貨折本不計。所以買者貪而無誠,而賣者作偽,亦毋怪其然矣。又有土人商買,魚目混珠,來路不清,亦非關藥肆之弊,乃進貨者經驗閱歷不到,受人欺騙耳,罪在奸商貪利忘義之徒。總之,藥之良窳,關人生命,宜各本天良,搜精探髓,不避天下射利者恚怒。

恪遵天道好生為念,賣者買者,思之味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