繆希雍
《神農本草經疏》~ 卷十四 (9)
卷十四 (9)
1. 柞木皮
味苦,平,無毒。治黃疸病。皮燒末,服方寸匕。
疏:,柞木,即鑿子木,處處山中有之。葉小而有細齒,光滑而韌。其木及葉丫皆有針刺,經冬不凋,五月開碎白花,不結子,木心裡皆白色。《本經》:味苦氣平無毒。然其性又善下達。主黃疸病者,蓋黃疸因濕熱鬱於腸胃而發,此藥苦能燥濕,微寒能除熱,兼得下走利竅之性,則濕熱皆從小便出而黃自退矣。今世又以為治難產催生之要藥,亦取其下達利竅之性耳。同魚膘、人參、千里馬、百草霜、牛膝、白芷、當歸、益母草,為催生聖藥。
無別用,故不著「參互」及「簡誤」。
2. 棕櫚皮
平,無毒。止鼻衄,吐血,破癥,治崩中,帶下,腸風,赤白痢。入藥燒灰用,不可絕過。
疏:,棕櫚皮稟微陽之氣以生,故其味苦澀,氣平無毒。《本經》主諸病,皆燒灰用者,凡血得熱則行,得黑灰則止,故主鼻衄,吐血。苦能瀉熱,澀可去脫,故主崩中,帶下,及腸風,赤白痢也。止血固脫之性,而能消瘀血,故能破癥也。凡失血過多,內無瘀滯者用之切當。與亂髮灰同入更良。如暴得吐血,瘀滯方動,暴得崩中,惡露未竭,濕熱下痢,初發腸風,帶下方熾,悉不宜遽用,即用亦無效。入藥須年久敗者良。
3. 木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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