唐慎微

《證類本草》~ 卷第十九 (5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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卷第十九 (5)

1. 鷹屎白

主傷撻滅瘢。

陶隱居云,止單用,白亦不能滅瘢。復應合諸藥殭蠶、衣魚之屬,以為膏也。唐本注云:鷹屎灰,酒服方寸匕,主惡酒。勿使飲人知。今按陳藏器本草云:鷹肉,食之主邪魅、野狐魅。嘴及爪主五痔,狐魅,燒為末服之。臣禹錫等謹按滅瘢通用藥云:鷹屎白,平。藥性論云:鷹屎,臣,微寒,有小毒。

主中惡。又,頭燒灰,和米飲服之,治五痔。又,眼睛和乳汁研之,夜三注眼中,三日見碧霄中物。忌菸熏。

外臺秘要主食哽。雁、鷹屎燒末,服方寸匕。虎、狼、雕屎亦得。

衍義曰:鷹屎白兼他藥用之,作潰虛積藥。治小兒奶癖黃,鷹糞白一錢,密佗僧一兩,舶上硫黃一分,丁香二十一個。上為末,每服一字。三歲以上半錢,用乳汁或白麵湯調下,並不轉瀉。一復時取下青黑物後,服補藥,醋石榴皮半兩,炙黑色,伊祁一分,木香一分,麝香半錢,同為末。每服一字,溫薄酒調下,並吃二服。

凡小兒脅下硬如有物,乃是癖氣,俗謂之奶脾,只服溫脾化積氣丸,子、藥不可取,轉無不愈也。取之多失。

2. 雉肉

味酸,微寒,無毒。主補中益氣力,止泄痢,除蟻瘻。

陶隱居云:雉雖非辰屬,而正是離禽,丙午日不可食者,明王於火也。唐本注云:雉,溫。主諸瘻瘡。臣禹錫等謹按孟詵云:山雞,主五臟氣,喘不得息者,食之發五痔。和蕎麥麵食之生肥蟲。卵不與蔥同食,生寸白蟲。又野雞,久食令人瘦。又九月至十二月食之,稍有補。

他月即發五痔及諸瘡疥。不與胡桃同食,菌子、木耳同食發五痔,立下血。日華子云:雉雞,平,微毒。有痼疾人不宜食。秋冬益,春夏毒。

圖經曰:雉,《本經》不載所出州土,今南北皆有之。多取以充庖廚。《周禮·庖人》共六禽,雉是其一,亦食品之貴,然有小毒,不宜常食。九月以後至十一月以前食之,即有補,它月則發五痔及諸瘡疥。又不可與胡桃、菌蕈、木耳之類同食,亦發痔疾,立下血,須禁之。

《爾雅》所載雉名尤眾,今人鮮能盡識。江淮、伊洛間有三種尾長而小者,為山雞,人多畜之,樊中則所謂翟山雉者也。江南又有一種白而背有細黑紋,名白鷳亦堪畜養,彼人食其肉,亦雉之類也,其餘不復用之。

食療云:不與胡桃同食,即令人發頭風,如在船車內,兼發心痛。亦不與豉同食。自死足爪不伸,食之殺人。食醫心鏡主消渴,飲水無度,小便多,口乾渴。雉一隻,細切,和鹽、豉作羹食。又云:主脾胃氣虛下痢,日夜不止,腸滑不下食。野雞一隻,如食法,細研,著桔皮、椒、蔥、鹽、醬,調和作餛飩熟煮。

空心食之。又云:治消渴,舌焦口乾,小便數。野雞一隻,以五味煮令極熟,取二升半以來,去肉取汁,渴飲之,肉亦可食。又云:治產後下痢,腰腹痛。野雞一隻,作餛飩食之。

衍義曰:雉,其飛若矢,一往而墮,故今人取其尾置船車上,意欲如此快速也。漢·呂太后名雉,高祖字之曰野雞,其實即雞屬也。食之,所損多,所益少。

3. 孔雀屎

微寒。主女子帶下,小便不利。

陶隱居云:出廣、益諸州。方家不見用。唐本注云:孔雀,交、廣有,劍南元無。臣禹錫等謹按陳藏器云:孔雀,味鹹,無毒。日華子云:孔雀,涼,微毒。解藥毒、蠱毒。血,治毒藥,生飲良。糞,治崩中帶下及可敷惡瘡。

衍義曰:孔雀尾不可入目,昏翳人眼。

4. 鴟(尺脂切)頭

味鹹,平,無毒。主頭風眩顛倒,癇疾。

陶隱居云:即俗人呼為老鵄者。一名鳶。又有雕、鶚,並相似而大。雖不限雌雄,恐雄者當勝。今鴟頭酒用之,當微炙,不用蠹蟲者。

食療云:頭,燒灰,主頭風目眩,以飲服之。肉,食之,治癲癇疾。千金方:治癲癇瘛瘲。飛鴟頭二枚,鉛丹一斤,上二味末之,蜜丸。先食,服三丸,日三,瘛者稍加之。

5. 𩹾鷘

味甘,平,無毒。治驚邪。食之,主短狐。可養,亦闢之。今短狐處多有𩹾鷘,五色,尾有毛如船舵,小於鴨。《臨海異物志》曰:𩹾鷘,水鳥,食短狐。在山澤中無復毒氣也。又杜臺卿《淮賦》云:𩹾鷘尋邪而逐害是也。(新補)

6. 斑鵻

味甘,平,無毒,主明目。多食其肉,益氣,助陰陽。一名斑鳩。範方:有斑鵻丸。是處有之。春分則化為黃褐侯,秋分則化為斑鵻。又有青鵻,平,無毒。安五臟,助氣虛損,排膿,治血,並一切瘡癤癰瘻。又名黃褐鳥。(新補)

衍義曰:斑鵻,斑鳩也。嘗養之數年,並不見春秋分化。有有斑者,有無斑者,有灰色者,有小者,有大者。久病虛損,人食之補氣。雖有此數色,其用即一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