尤怡

《傷寒貫珠集》~ 卷八·厥陰篇 (1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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卷八·厥陰篇 (1)

1. 辨列厥陰條例大意

厥陰為陰之盡。為臟之極。陰極而盡。則必復反而之陽。故厥陰之生死。在厥熱之進退也。本篇於厥陰脈證之下。先辨厥熱進退。所以明生死之機。次論生死微甚。所以明陰陽之故也。而厥陰有熱。慮其傷陰。必以法清之。厥陰有寒。慮其傷陽。必以法溫之。一如少陰之例也。

白話文:

厥陰是陰氣衰竭的極點,是臟腑的極限。陰氣衰竭到極點,必定會轉變為陽氣。因此,厥陰的生死存亡,取決於厥熱的進退。本文在厥陰脈的證候之下,首先辨別厥熱的進退,以說明生死的機理。其次,討論生死的輕重,以說明陰陽的變化規律。而厥陰有熱時,擔心會損傷陰氣,必須用清熱的方法治療。厥陰有寒時,擔心會損傷陽氣,必須用溫熱的方法治療。這與少陰的治療原則是一樣的。

蓋厥陰少陰。同為陰臟。而俱屬陽火。故於二者群分類聚。欲學者明辨而深思之耳。其次為厥陰汗下諸禁。蓋欲蒙其利。不可不知其害也。其次為厥陰簡誤。以厥陰篇中。雜入太陰少陰太陽之文。傳誤已久。習焉不察。特檢出之。其次為瘥後勞復等法。

白話文:

因為厥陰和少陰都是陰臟,但都屬陽火。所以把這兩個放在一起分類。希望學習的人能清楚地辨別並且深入思考。

其次是厥陰汗下諸禁忌。想要得到它的好處,就不能不知道它的危害。

其次是厥陰簡誤。因為厥陰篇中混入了太陰、少陰、太陽的文字,傳錯很久了,大家習慣了就不去探究。特地把它們找出來。

其次是痊癒後的勞復等方法。

則去疾者莫若盡之意也。凡六十二條。為一卷。

2. 厥陰病脈證五條

厥陰之為病。消渴。氣上衝心。心中疼熱。飢而不欲食。食則吐蛔。下之利不止。

傷寒之病。邪愈深者。其熱愈甚。厥陰為陰之盡。而風木之氣。又足以生陽火而鑠陰津。津虛火實。臟燥無液。求救於水。則為消渴。消渴者。水入不足以制熱。而反為熱所消也。氣上衝心。心中疼熱者。火生於木。肝氣通心也。飢而不欲食者。木喜攻土。胃虛求食。而邪熱復不能消穀也。

白話文:

傷寒疾病中,寒邪越深入,體內的熱氣就越嚴重。厥陰是陰的極點,而風木之氣又容易生發陽火,灼燒陰津。陰津虧虛,陽火旺盛,臟腑燥熱無津液。身體向水求救,就會變成消渴。消渴就是體內的水分不足以控制熱氣,反而被熱氣耗盡。氣往上衝擊心臟,導致心痛發熱,這是因為火氣生於木氣,肝氣與心臟相通。飢餓卻不想吃東西,是因為木氣喜克土,胃氣虛弱想要進食,但是邪熱又阻礙了食物的消化。

食入即吐蛔者。蛔無食而動。聞食臭而出也。下之利不止者。胃家重傷而邪熱下注也。此厥陰在臟之的證。病從陽經傳入者也。傷寒四五日。腹中痛。若轉氣下趨少腹者。此欲自利也。

白話文:

如果吃東西就吐出蛔蟲,表示蛔蟲在沒有食物的情況下蠕動,是因為聞到食物的氣味而爬出來。

如果下利不止,表示胃部受到嚴重損傷,邪熱下注。這是厥陰經在臟腑內的徵象,病邪是從陽經傳入的。

傷寒四五天後,腹中疼痛,如果疼痛轉移到小腹,表示患者將要腹瀉。

傷寒四五日。正邪氣傳裡之時。若腹中痛而滿者。熱聚而實。將成可下之證。茲腹中痛而不滿。但時時轉氣。下趨少腹者。熱不得聚而從下注。將成下利之候也。而下利有陰陽之分。先發熱而後下利者。傳經之熱邪內陷。此為熱利。必有內煩脈數等證。不發熱而下利者。直中之陰邪下注。此為寒利。必有厥冷脈微等證。要在審問明白也。

白話文:

傷寒發作四五天後,是寒邪和正氣進入體內的時間。如果這時腹部疼痛而且脹滿,是因為體內熱量積聚而導致的實證,即將會變成適合下瀉的症狀。而如果腹部疼痛但不脹滿,只是時不時有氣體移動,向小腹移動,則表示熱量無法聚集,而是向下運行,即將會變成下痢的徵兆。

需要注意的是,下痢分為熱痢和寒痢兩種。先發燒後下痢的,是經絡中的熱邪向內侵襲導致的,稱為熱痢,會有內熱煩躁、脈搏快速等症狀。沒有發燒就下痢的,是直腸受陰邪侵襲導致的,稱為寒痢,會有肢體冰冷、脈搏微弱等症狀。因此,要仔細詢問和辨別清楚。

下利。寸脈反浮數。尺中自澀者。必圊膿血。

此陽邪入里而作下利之證。寸浮數者。陽邪強也。尺中澀者。陰氣弱也。以強陽而加弱陰。必圊膿血。

下利脈沉而遲。其人面少赤。身有微熱。下利清穀者。必鬱冒汗出而解。病人必微厥。所以然者。其面戴陽。下虛故也。

白話文:

拉肚子,脈搏沉細而緩慢。病人臉色微紅,身體微微發熱,拉肚子呈清穀水樣便。必須發出大量的汗才能緩解。病人可能會感到輕微的暈厥。這是因為,病人的臉部屬於陽明經,而腹瀉導致下焦虛弱。

下利清穀。脈沉而遲。陰在裡在下也。面少赤。身有微熱。陽在上在外也。夫陰內陽外而為病者。必得陽入陰出而後解。而面雖赤而未甚。身雖熱而亦微。則其陽之發露者。僅十之三。而潛藏者。尚十之七也。藏而能動。必當與陰相爭。爭而未勝則鬱冒。爭而既勝則汗出。汗出而內伏之陰從外出。

白話文:

腹瀉清淡食物。脈象沉遲。陰在體內且在下方。面色微紅。身體微熱。陽在外且在上方。陰在內陽在外而發病的,必須等到陽氣進入陰中,陰氣外出的時候才會緩解。而面色雖然發紅但不嚴重。身體雖然發熱但並不顯著。所以陽氣外露的只有十分之三。而潛藏的陽氣還有十分之七。潛藏的陽氣能夠激發出來,一定會與陰氣相爭。相爭而尚未勝利,就會鬱結上攻。相爭後勝利了,就會出汗。出汗時,原本內伏的陰氣就會隨著汗液排出體外。

外出之陽從內入。而病乃解矣。然此證下虛無氣。中土不守。惟藉君主之靈。以收散亡之氣。而驅沉伏之陰。鬱冒汗出。則心君震怒之候。病人所以必微厥也。設非下虛之故。何至危殆若是。然或真陽畢露。則必不能與邪爭。不爭亦必無幸矣。

白話文:

外在的陽氣從內部進入,那病就會解除。但這種情況是下虛沒有氣,脾胃虛弱。只能依靠心君的神靈,來收斂散失的陽氣,並且驅除深藏的身體陰氣。鬱悶冒出汗液,這是心君受驚震怒的現象。病人因此一定會微弱地昏厥。如果沒有下虛的原因,怎麼會如此危急。但如果真正的陽氣完全顯露出來,那一定無法與邪氣抗爭。不抗爭也必定不會有好結果。

病者。手足厥冷。不結胸。少腹滿。按之痛者。此冷結在膀胱關元也。

手足厥冷。原有陰陽虛實之別。若其人結胸。則邪結於上而陽不得通。如後所云、病人手足厥冷。脈乍緊。邪結在胸中。當須吐之。以通其陽者也。若不結胸。但少腹滿。按之痛者。則是陰冷內結。元陽不振。病在膀胱關元之間。必以甘辛溫藥。如四逆白通之屬。以救陽氣而驅陰邪也。

白話文:

手腳冰涼。主要是因為陰陽虛實的差異。如果病人有胸悶的狀況,那表示邪氣阻塞在胸口,導致陽氣無法流通。就像後文所說的,病人手腳冰涼,脈搏時而緊繃,表示邪氣阻塞在胸中,需要使用催吐法,讓陽氣得以流通。如果沒有胸悶的狀況,但下腹脹滿,按壓時會疼痛,那表示陰寒之氣阻塞在體內,導致元陽無法振奮,病症集中在膀胱和關元之間。這時必須使用甘辛溫熱的藥物,例如四逆散、白通散等,以振奮陽氣,驅除陰寒之邪。

3. 厥陰進退之機九條

傷寒一二日至四五日而厥者。必發熱。前熱者後必厥。厥深者熱亦深。厥微者熱亦微。厥應下之。而反發汗者。必口傷爛赤。

白話文:

在傷寒發作後一至四五天出現昏厥的,一定會發燒。 पहले發燒後一定會昏厥。昏厥嚴重的,發燒也嚴重。昏厥輕微的,發燒也輕微。昏厥應當用下法治療。如果反而用發汗法治療,一定會口舌破爛發紅。

傷寒一二日至四五日。正陰陽邪正交爭互勝之時。或陰受病而厥者。勢必轉而為熱。陰勝而陽爭之也。或陽受病而熱者。甚則亦變而為厥。陽勝而陰被格也。夫陽勝而陰格者。其厥非真寒也。陽陷於中。而陰見於外也。是以熱深者厥亦深。熱微者厥亦微。隨熱之淺深。而為厥之微甚也。

白話文:

傷寒病後一到四天。正氣與邪氣在體內激烈抗爭。如果一開始病毒侵襲陰氣,導致人昏厥,那麼病情必然會轉化為發熱。這是因為陰氣過於強盛,而陽氣在與其對抗。或者一開始病毒侵襲陽氣,導致人發熱。如果病情嚴重,也會轉化為昏厥。這是因為陽氣過於強盛,而陰氣遭到阻礙。

陽氣強盛而陰氣受阻導致的昏厥,並不是真正的寒氣。而是陽氣陷於體內,而陰氣則浮現在體外。所以發熱厲害的人,昏厥的程度也會嚴重。發熱輕微的人,昏厥的程度也會輕微。昏厥的程度輕重與發熱的程度成正比。

夫病在陽者宜汗。病在裡者宜下。厥者熱深在裡。法當下之。而反發汗。則必口傷爛赤。蓋以蘊隆之熱。而被升浮之氣。不從下出而從上逆故耳。

白話文:

如果疾病在陽氣旺盛的部位,適合用發汗的方法治療。如果疾病在身體內部,適合用通便瀉下的方法治療。如果已經發生痙厥,表示熱邪深入臟腑。這時應該用瀉下的方法治療。但是如果你反而用發汗的方法,那麼患者的嘴巴必定會潰爛發紅。這是因為熱邪原本蘊藏在體內,被升浮之氣所驅使,無法從下排出,而從上向上逆流的緣故。

傷寒病。厥五日。熱亦五日。設六日。當復厥。不厥者自愈。厥終不過五日。以熱五日。故知自愈。

傷寒厥五日。熱亦五日者。陰勝而陽復之也。至六日。陰當復勝而厥。設不厥。則陰退而邪解矣。故自愈。夫厥與熱。陰陽消長之兆也。茲初病至終。其厥不過五日。而厥已而熱。亦得五日。是其復之之數。當其勝之之數。所謂有陽則復。無太過亦無不及。故知其病自愈也。

白話文:

傷寒厥證持續了五天,發熱也持續了五天。這是因為陰氣盛而陽氣復甦。到了第六天,陰氣應該再次盛起來導致厥證。如果沒有厥證,則表明陰氣退而邪氣消散了。因此,疾病可以自行痊癒。厥證和發熱是陰陽消長的徵兆。當疾病從開始到結束,厥證不會超過五天。而厥證消除後發熱也能持續五天。這是因為陰陽消長的數量相等,也稱為「有陽則復」。既不過度也不不足。因此,可以知道疾病會自行痊癒。

傷寒發熱四日。厥反三日。復熱四日。厥少熱多。其病當愈。四日至七日熱不除者。其後必便膿血。

傷寒厥四日。熱反三日。厥復五日。其病為進。寒多熱少。陽氣退。故為進也。

熱已而厥者。邪氣自表而之裡也。乃厥未已。而熱之日。又多於厥之日。則邪復轉而之表矣。故病當愈。其熱則除。乃四日至七日而不除者。其熱必侵及營中而便膿血。所謂熱氣有餘。必發癰膿也。厥已而熱者。陽氣復而陰邪退也。乃熱未已而復厥。而厥又多於熱之日。則其病為進。

白話文:

當發熱後出現厥冷時,表示邪氣已從身體表面轉入內部。如果厥冷還沒有結束,但發熱的日子卻比厥冷的日子多,則表示邪氣又從內部轉回到身體表面了。因此,病情本來應該好轉,發熱也應該消退。然而,如果發熱持續四到七天都不退,那麼發熱必然已經侵入了身體內部,並且會出現膿血。這是因為發熱之氣過盛,必然會發出癰疽和膿血。當厥冷後出現發熱時,表示陽氣恢復,陰邪退卻。如果發熱還沒有完全消除,卻再次出現厥冷,而且厥冷的時間比發熱時間更長,那麼病情就會加重。

所以然者。寒多熱少。陽氣不振。則陰邪復勝也。要之熱已而厥者。傳經之證。慮其陽邪遞深也。厥已而熱者。直中之證。慮其陽氣不振也。故傳經之厥熱。以邪氣之出入言。直中之厥熱。以陰陽之勝復言。病證則同。而其故有不同如此。學者能辨乎此。則庶幾矣。

白話文:

因此產生的(厥證),是寒氣過多,熱氣不足。陽氣衰弱,導致陰邪再度壓制陽氣。總之,發熱後出現手足冰冷的症狀,是病邪沿着經絡傳播的表現。這時要擔心陽邪不斷加深的風險。手足冰冷後發熱,是病邪直接侵犯身體中樞的表現。這時要擔心陽氣衰弱的風險。所以,因病邪傳播沿經絡而導致的手足冰冷發熱,是以病邪的出入角度來說的;而因病邪直接侵犯中樞而導致的手足冰冷發熱,是以陰陽相互壓制和恢復的角度來說的。雖然病證相同,但其原因卻不相同,這就是其中的區別。學習醫術的人如果能分辨清楚這一點,那麼就可以更進一步了。

傷寒先厥後發熱而利者。必自止。見厥複利。

傷寒先厥者。陰先受邪也。後熱者。邪從陰而出陽也。陰受邪而利。及邪出而之陽。故利必自止。設復厥。

則邪還入而之陰。故必複利。蓋邪氣在陽則生熱。在陰則為厥與利。自然之道也。

傷寒始發熱六日。厥反九日而利。凡厥利者。當不能食。今反能食者。恐為除中。食以索餅。不發熱者。知胃氣尚在。必愈。恐暴熱來出而復去也。後三日脈之。其熱續在者。期至旦日夜半愈。所以然者。本發熱六日。厥反九日。復發熱三日。並前六日。亦為九日。與厥相應。故期至旦日夜半愈。後三日脈之。而脈數。其熱不罷者。此為熱氣有餘。必發癰膿也。

白話文:

傷寒開始發燒已經六天了,之後停止發燒九天,開始拉肚子。凡是拉肚子的,通常不能進食。現在卻能進食的,恐怕是因為邪氣已經被排出了。病人吃了蘇餅,沒有發熱,說明胃氣還在,一定能好。恐怕是熱病突然發作,然後又退了。

三天後再給病人把脈,如果他的熱度還在,那麼預計在明天的子夜就能痊癒。這是因為:開始發燒六天,停止發燒九天,又發燒三天,加上之前的六天,一共也是九天,正好與停止發燒的九天相呼應。所以預計在明天的子夜就能痊癒。

三天後再給病人把脈,如果脈搏跳動得很頻繁,且熱度沒有消失,說明熱邪還有餘,一定會發出膿瘡。

傷寒始發熱六日。厥反九日而又下利者。邪氣從陽之陰。而盛於陰也。陰盛則當不能食。而反能食者。恐為除中。中者。胃中之陽氣也。除者。去而盡之也。言胃氣為邪氣所迫。盡情發露。不留余蘊也。不發熱。不字當作若。謂試以索餅食之。若果胃氣無餘。必不能蒸郁成熱。

白話文:

傷寒發病六天後,出現手腳冰冷的症狀,九天後又出現腹瀉。這是因為邪氣從陽經進入陰經,在陰經內盛行。陰盛時應該不能進食,但現在卻能進食,恐怕是胃中的陽氣被耗盡了。「除」是去除的意思,指胃氣被邪氣迫使發散殆盡,沒有剩餘的能量了。如果不發熱,那麼(「不」字應作「若」字)試著給病人餵食索餅(一種乾硬的面餅)。如果胃氣真的完全耗盡,一定不能產生蒸鬱而化為熱氣。

今反熱者。知胃氣尚在。非除中之謂矣。而又恐暴熱暫來而復去。仍是胃陽發露之凶徵也。後三日脈之。而其熱仍在。則其能食者。乃為胃陽復振無疑。故期至旦日夜半。其病當愈。所以然者。本發熱六日。厥反九日。熱少厥多。其病當進。茲復發熱三日。並前六日。亦為九日。

白話文:

現在又有發熱的情況,表示胃氣還存在,這並不能說病已痊癒。但也擔心發熱只是暫時出現,之後又消失不見。仍然是胃陽發作的不良徵兆。過後三天再把脈,如果發熱的症狀仍然存在,那麼病患能飲食,則一定是胃陽復振,毋庸置疑。所以預計到明天早上半夜,病症就應該痊癒了。之所以這樣判斷,是因為最初發熱持續了六天,現在又反覆了九天,發熱時間較短,虛脫時間較長,病情應該會好轉。如今再次發熱持續了三天,加上之前發熱的六天,也總共是九天。

適與厥日相應。故知其旦日夜半。其病當愈。旦日猶明日也。然厥與熱者。陰陽勝負之機。不可偏也。偏於厥則陰勝而礙陽矣。偏於熱則陽勝而礙陰矣。後三日脈之。而脈反加數。熱復不止。則陽氣偏勝。必致傷及營血。而發為癰膿也。

白話文:

如果此時正好與發病之日相吻合,就可以知道明天半夜時分,病情應當會痊癒。這裡的「旦日」指的是明天。但是,「厥」和「熱」是陰陽勝負的關鍵,不能偏廢。偏於「厥」則陰氣盛而阻礙陽氣,偏於「熱」則陽氣盛而阻礙陰氣。三天後再次把脈,發現脈搏反而增加了,發熱依然沒有停止,說明陽氣過盛,必定會損傷營血,進而發展成癰膿。

傷寒先厥後發熱。下利必自止。而反汗出。咽中痛者。其喉為痹。發熱無汗。而利必自止。若不止。必便膿血。便膿血者。其喉不痹。

白話文:

如果傷寒先出現四肢冰冷,然後發熱,腹瀉會自然停止,但發汗卻反而出現。如果咽喉疼痛,那麼喉嚨可能受到痹阻。如果發熱沒有發汗,腹瀉會自行停止。如果腹瀉沒有停止,必定會排出膿血。排出膿血的患者,喉嚨並沒有受到痹阻。

傷寒之邪見於陽者。不必見於陰。見於下者。不必見於上。厥已而熱。下利自止者。陰邪轉而之陽也。設得汗出。其邪必解而咽中痛者。未盡之熱。厥而上行也。故其喉為痹。發熱無汗者。邪氣鬱而在陽也。雖下利。法當自止。而反不止者。以無汗出。熱仍從里行也。故必便膿血。便膿血者。其喉不痹。邪在下者。則不復在上也。

白話文:

傷寒之邪氣表現在陽經的人,不一定會表現在陰經上。表現在下半身的人,不一定會表現在上半身。

如果手腳冰冷後又發熱,腹瀉自然停止了,這是因為陰經的邪氣轉移到陽經了。假設這時出汗了,邪氣必定會消散,如果出現咽喉疼痛,說明還有未散的熱邪,從下往上運行,因此喉嚨才會發炎。

發熱不出汗的人,說明邪氣鬱結在陽經。即使腹瀉,也應該自然停止。但是相反地,腹瀉沒有停止,是因為不出汗,熱邪仍然從身體內部運行。所以病人最後一定會排出膿血。排出膿血的人,喉嚨不會發炎。邪氣在下半身的人,就不會再跑到上半身。

傷寒熱少厥微。指頭寒。默默不欲食。煩躁數日。小便利色白者。此熱除也。欲得食。其病為愈。若厥而嘔。胸脅煩滿者。其後必便血。

白話文:

在傷寒發病過程中,病人出現熱少而厥陰證輕微。手腳冰冷,神情恍惚,不想吃東西。煩躁不安持續幾天。小便顏色變白的,說明熱邪消退了。病人會想要吃東西,病情會好轉。如果出現厥陰證而嘔吐,胸脅部煩熱脹滿的,以後一定會便血。

熱少厥微。指頭寒。邪氣自微也。默默不欲食。煩躁。邪欲傳裡也。里受邪而熱。則其小便必不利。雖利其色必不白。至數日。小便利色白。知其熱已除也。本默默不欲食。忽欲得食。知其胃已和也。熱除胃和。其病則愈。而厥陰之脈。挾胃上膈布脅肋。若其邪不解。淫溢厥陰之位。

白話文:

少陽熱病脈象微弱。手指冰冷,表示邪氣微弱。病人沉默寡言,不想進食。煩躁不安,表明邪氣欲向內傳。如果內臟受到邪氣熱侵,那麼小便必定不利。即使小便暢通,顏色也不會是正常的白色。經過幾天之後,小便暢通,顏色轉白,說明熱氣已經消除。原本沉默寡言不想進食的病人,突然想進食,表明胃氣已經調和。熱氣消除,胃氣調和,疾病就會痊癒。而少陽經脈與胃連接,上膈,布於脅肋。如果邪氣未消,就會向少陰經蔓延。

則為厥而嘔。為胸脅煩滿也。凡病上行極者。必下行主血。而病為熱。血為熱迫。注泄於下。則其後必便血也。

凡厥者。陰陽氣不相順接。便為厥。厥者。手足逆冷是也。

按經脈足之三陰三陽。相接於足十趾。手之三陰三陽。相接於手十指。故陰之與陽。常相順接者也。若陽邪內入。陰不能與之相接。而反出於外。則厥。陰邪外盛。陽不能與之相接。而反伏於中。亦厥。是二者。雖有陰陽之分。其為手足逆冷一也。

白話文:

人體的經脈有足部的三條陰經和三條陽經,它們在足部的十個腳趾相連接。而手部的三條陰經和三條陽經也分別在手的十個手指相連接。所以,陰經和陽經通常是順序相接的。

如果陽氣受邪氣侵襲,陰氣無法與陽氣相接,就會跑到身體外面,導致手足逆冷。而如果陰氣在外面過於旺盛,陽氣無法與陰氣相接,就會躲藏在身體裡面,同樣也會導致手足逆冷。

這兩種情況雖然有陰陽之分,但表現出的手足逆冷的現象卻是一樣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