李時珍

《本草綱目》~ 禽部第四十九卷 (9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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禽部第四十九卷 (9)

1. 孔雀

(《別錄》下品)

【釋名】越鳥。

時珍曰:孔,大也。李昉呼為南客。《梵書》謂之摩由邏。

【集解】弘景曰:出廣、益諸州。方家罕用。

恭曰:交廣多有,劍南元無。

白話文:

【別名】越鳥。

李時珍說:孔,是大的意思。李昉稱它為南客。《梵書》叫做摩由邏。

【集解】陶弘景說:產於廣州、益州等地。一般的醫生很少使用。

雷恭說:交州、廣州很多,劍南根本沒有。

時珍曰:按《南方異物志》云:孔雀,交趾、雷、羅諸州甚多,生高山喬木之上。大如雁,高三四尺,不減於鶴。細頸隆背,頭戴三毛長寸許。數十群飛,棲遊岡陵。晨則鳴聲相和,其聲曰都護。雌者尾短無金翠。雄者三年尾尚小,五年乃長二三尺。夏則脫毛,至春復生。自背至尾有圓紋,五色金翠,相繞如錢。

白話文:

李時珍說:根據《南方異物志》的記載:孔雀在交趾、雷州、羅州等地非常多,棲息在高聳的樹木上。體型像大雁,身長三到四尺,不比鶴差。脖子細長,背部隆起,頭頂上有三根毛,約一寸長。幾十隻一起飛行,棲息在山丘上。早晨,孔雀的叫聲互相和應,叫聲為“都護”。雌孔雀的尾巴較短,沒有金碧輝煌的羽毛。雄孔雀三年的尾巴還很小,到了第五年才長到二三尺長。夏天,孔雀會脫掉羽毛,到了春天又會長出來。從背部到尾部有圓形的斑紋,五彩繽紛,環繞如銅錢。

自愛其尾,山棲必先擇置尾之地。雨則尾重不能高飛,南人因往捕之。或暗伺其過,生斷其尾,以為方物。若回顧,則金翠頓減矣。山人養其雛為媒。或探其卵,雞伏出之,飼以豬腸、生菜之屬。聞人拍手歌舞,則舞。其性妒,見採服者必啄之。《北戶錄》云:孔雀不匹,以音影相接而孕。

白話文:

孔雀特別愛惜自己的尾巴,在山裡棲息時,一定要先選擇好放置尾巴的地方。下雨時,尾巴很重,孔雀不能高飛,南方人就趁機去捕捉牠。有些人暗中觀察孔雀的行動,突然剪斷牠的尾巴,當作一種珍貴的物品。如果孔雀回頭看自己的尾巴,牠華麗的羽毛就會頓時減少。山裡的人會養殖孔雀的幼雛來做媒鳥。有些人不道德,會偷孔雀的卵,然後讓雞去孵化,再餵牠吃豬腸、生菜等食物。當孔雀聽到人的拍手歌舞聲,牠也會跟著一起跳舞。孔雀的性情妒忌,看到穿著鮮豔衣服的人,牠一定會啄對方。《北戶錄》記載:孔雀沒有配偶,但能透過聲音和影子相交而懷孕。

或雌鳴下風,雄鳴上風,亦孕。《冀越集》云:孔雀雖有雌雄,將乳時登木哀鳴,蛇至即交,故其血、膽猶傷人。《禽經》云「孔見蛇則宛而躍」者是矣。

白話文:

孔雀雌雄求偶時,雌孔雀會在風下啼叫,雄孔雀則在風的上方啼叫,此時也是雌孔雀懷孕的時期。《冀越集》中說:孔雀雖然有雌雄之分,但在哺乳期時會爬到樹上哀鳴,蛇聽到鳴叫後就會前來交配,因此孔雀的血和膽汁仍然會傷害人。《禽經》中說:「孔雀看到蛇就會彎腰跳躍」,就是這個道理。

【氣味】咸,涼,微毒。藏器曰:無毒。

【主治】解藥毒、蠱毒(《日華》)。

白話文:

【氣味】味道鹹,性寒,微有毒。但《藏器》稱無毒。

【主治】解藥物中毒、蠱毒(見《日華》)。

【發明】時珍曰:按《紀聞》云:山谷夷人多食之,或以為脯臘,味如雞、鶩,能解百毒。人食其肉者,自後服藥必不效,為其解毒也。又《續博物志》云,李衛公言:鵝驚鬼,孔雀辟惡,鵁鶄厭火。

白話文:

李時珍說:根據《紀聞》記載,山谷夷族人喜歡吃白鳳丸,也可以把它做成臘肉,味道像雞和鴨肉,能解百毒。人吃了白鳳丸之後,以後吃藥都不會起作用,因為它能解毒。另外,《續博物志》中記載,李衛公說:鵝能驚鬼,孔雀能辟邪,白鳳丸能抑制火災。

【主治】生飲,解蠱毒,良(《日華》)。

白話文:

【主治】服用生血,能解毒,很好(《日華子本草》)。

【發明】時珍曰:熊太古言,孔雀與蛇交,故血、膽皆傷人;而《日華》及《異物志》言,其血與首,能解大毒,似不相合。按孔雀之肉既能解毒,何血獨傷人耶?蓋亦猶雉與蛇交時即有毒,而蛇伏蟄時即無毒之意耳。

白話文:

李時珍說:很早以前,熊太古就說過,孔雀和蛇交配的時候,其血和膽都會致人於死,然而《日華》和《異物志》卻說,孔雀的血和頭,都可以解大毒,這似乎不太相符。按照我的理解,就如同雉雞在與蛇交配的時候是有毒的,而蛇在冬眠的時候卻沒有毒一樣。

【氣味】微寒。

【主治】女子帶下,小便不利(《別錄》)。治崩中帶下,可敷惡瘡(《日華》)。

【氣味】有毒。宗奭曰:不可入目,令人昏翳。

白話文:

氣味微寒。

主治女子白帶過多,小便不通暢(《別錄》)。治療崩漏、白帶,可以外敷惡瘡(《日華子本草》)。

氣味有毒。宗奭說:不可入目,會讓人視力模糊。

2. 駝鳥

(《拾遺》)

【釋名】駝蹄雞(《綱目》)、食火雞(同上)、骨托禽。

時珍曰:駝,象形。托亦駝字之訛。

白話文:

釋名

駝蹄雞(《本草綱目》)、食火雞(《本草綱目》)、骨託禽。

李時珍說:駝,是象形文字。託也是駝字的訛音。

【集解】藏器曰:駝鳥如駝,生西戎。高宗永徽中,吐火羅獻之。高七尺,足如橐駝,鼓翅而行,日三百里,食銅鐵也。

白話文:

【集解】:藏器說:駝鳥像駱駝,生活在西戎地區。高宗永徽年間,吐火羅把駝鳥進獻給了皇帝。駝鳥高達七尺,腳像駱駝,拍打翅膀就可以行走,每天能走三百里,以銅鐵為食。

時珍曰:此亦是鳥也,能食物所不能食者。按李延壽《後魏書》云:波斯國有鳥,形如駝,能飛不高,食草與肉,亦啖火,日行七百里。郭義恭《廣志》云:安息國貢大雀,雁身駝蹄,蒼色,舉頭高七八尺,張翅丈餘,食大麥,其卵如甕,其名駝鳥。劉郁《西使記》云:富浪有大鳥,駝蹄,高丈餘,食火炭,卵大如升。

白話文:

李時珍說:駝鳥也是一種鳥,牠能夠吃一般鳥類不能吃的東西。根據李延壽的《後魏書》記載,波斯國有一種鳥,形狀像駱駝,牠飛不高,吃草和肉,也吃火,一天能走七百多里。郭義恭的《廣志》記載,安息國進貢一種叫做「駝鳥」的大鳥,牠的身體像雁,但蹄子卻像駱駝,顏色是青色的,牠把頭抬起來有七八尺高,展開翅膀有丈餘寬,吃大麥,牠的蛋像甕一樣大。劉鬱的《西使記》記載,富浪有一種大鳥,牠的蹄子像駱駝,身高有一丈多,牠吃火炭,牠的蛋像升一樣大。

費信《星槎勝覽》云:竹步國、阿丹國俱出駝蹄雞,高者六七尺,其蹄如駝。彭乘《墨客揮犀》云:骨托禽出河州,狀如雕,高三尺余,其名自呼,能食鐵石。宋祁《唐書》云:開元初,康國貢駝鳥卵。鄭曉《吾學編》云:洪武初,三佛齊國貢火雞,大於鶴,長三四尺,頸、足亦似鶴,銳嘴軟紅冠,毛色如青羊,足二指,利爪,能傷人腹致死,食火炭。諸書所記稍有不同,實皆一物也。

白話文:

費信的《星槎勝覽》中說:竹步國和阿丹國都出產駝蹄雞,最高的能長到六七尺高,牠們的蹄子像駱駝的蹄子。彭乘的《墨客揮犀》中說:骨託禽產於河州,牠的形狀像雕,身高三尺多,牠自己能叫出自己的名字,牠能吃鐵石。宋祁的《唐書》中說:開元初年,康國進貢駝鳥蛋。鄭曉的《吾學編》記載:洪武初年,三佛齊國進貢火雞,火雞比鶴大,長三四尺,脖子和腳也類似鶴,尖嘴軟紅冠,毛色如青羊,腳上有兩個爪子,爪子鋒利,能傷人腹部導致死亡,火雞能吃火炭。各書記載的稍有不同,但實際上都是同一樣事物。

【氣味】無毒。

【主治】人誤吞鐵石入腹,食之立消(藏器)。

白話文:

【性質】沒有毒性。

【用途】人如果誤食鐵石進入腹部,食用此藥可以立刻化解(保護內臟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