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醫權初編》~ 卷上 (8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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卷上 (8)

1. 論積聚與感寒時疫下法不同第三十三

夫感寒時疫皆毒火驟然歸胃,故用硝黃下之。若火根不清,少進飲食,復變為火,故不厭其頻下。火清之後,精氣暴復,不日如初矣,為其元氣素足,被外邪驟困未久,易致振發故也。然而再下之劑,必小且緩矣。至於積聚之症,乃元氣素傷,其病與正氣混為一家,譬如小人已竊其權,若欲驟去,必反遭其害。且鬱積之火,無感寒時疫之熾,故有補瀉寒熱夾雜之治法,漸漸消磨,久積自去。

若急欲求功,以硝黃屢下之,則中氣愈虧,不能復振,聚而不運,積聚愈堅,變為中滿而死矣。

2. 論力作之人與婦女胃中每多積聚症第三十四

脾胃主運化,喜疏通而惡鬱結,故作樂侑食,有自來也。蓋力作之人,每食必飽,乘飽即用力,用力則氣閉,氣閉則不能運化,故飲食停滯。且氣與食停,則血亦為之阻滯矣。久化為蟲,為痰飲。是知此病結氣、死血、停痰、積飲、宿滯、蟲,皆有也,故發則有胃痛,噯氣,吐蛔,吞酸,嘔痰與死血,氣走注攻痛諸症。並婦女多郁,鬱則氣結,故亦患此症。

且此兩種人多不知飢飽,不飢,見食,或美膳,必強食,又好飲冷,冷則冰伏。至於疾發不思食,又以為虛。痰飲鬱火作𩞄,又以為餓。為血少,強食,妄補,積聚有加無已。醫人遇此兩種人,須知多有此症,其治脾胃之法,前已論之矣。

3. 論羸弱不能生子當補其脾第三十五

五臟有病,皆能殺人,脾胃又其最者也。故古人「有補脾不如補腎,補腎不如補脾」之語。但當腎病最急之時,而反補脾,脾病最急之時,而反補腎,則迂矣。若於久病羸弱,或始因腎虛,波及脾虛,而不能生子者,吾意當以補脾為要也。

何則?蓋精生於脾,藏於腎,腎藥每多妨脾,以致飲食愈減,精何由生?且此時,無失血之症,芤數之脈,不必滋陰,但當用參、耆、朮、草,專補脾胃,歸、芍脾肝兼補,鹿茸、河車,大補氣血,菟絲、山藥、蓮肉、芡實,脾腎兼補,且補脾胃者亦補肺,補肝腎者亦補心,佐砂仁以行脾腎之氣,若少有虛火,加以麥冬、沙參,凡酸澀鹹苦寒涼泥滯,有妨於脾胃者,一切屏去,使飲食倍增,氣血日旺,精自滿足,而能生子矣。即血暴出不止,亦當以獨參湯,先固其氣,以統其血。

其有久虛遺精者,脾肺氣旺,自能提攝,古有用補中益氣湯者,即此義也。何必拘拘於補腎哉?若脾胃素強,食量頗佳,而不生子者,不在此論。

4. 論治病當以人之元氣盛衰為本病為標第三十六

人之生死全賴乎氣,氣聚則生,氣壯則康,氣衰則弱,氣散則死,醫者可不審人之元氣盛衰以為治哉?夫元氣之盡,不外乎陰陽兩端。蓋陰陽互根,不可偏勝,少偏則病,偏甚則死矣。如陽虛之甚者,先回其陽,繼而漸加補陰之藥,是無陰則陽無以化也。陰虛之甚者,先補其陰,繼而漸加補陽之藥,是無陽則陰無以生也。

務使陰陽和平,水升火降,歸於中庸之道而已,不可少有偏見也。有元氣之盛者,雖犯五奪之後,而猶夾實症。有元氣之弱者,雖犯外感,痢瘧痘瘍之初,而便夾虛症。又有平日最壯,而竟得虛症者。有平日最弱,而竟得實症者。此又不可不察也。以上所言之症,乃百中一二,然不細心體察,殺人正恐不少也。

5. 論用藥效否當責之元氣強弱第三十七

夫藥者,所以治病也。其所以使藥之治病者,元氣也。故元氣之壯者,得病皆繫有余,少服驅邪消伐清涼之劑,元氣易於運行,其效立見,弱者,雖得外感痢瘧瘡瘍傷食之症,皆當以補益為本,兼以治標之藥,使元氣得以運行藥力以治其病也。若捨本而竟治其標,非徒無益,必元氣愈傷,立見危殆矣。

譬如刃者,所以殺賊也。其所以使刃之殺賊者,人力也。若力之強者,雖操輕刃,亦能殺賊。力之弱者,雖操重刃,安能得用?實足倒戈自害也。知此理者,其用藥思過半矣。

6. 論脈數極多死症第三十八

脈數,寸中帶促,至七八至者,不但雜症為死病,即傷寒溫疫,最喜數脈者,予每驗之,皆不可治。其症必譫狂躁亂,舌無黃胎,或白胎,或干而無胎,渴飲不多,或喜熱飲,或不飲,或大便不實,或小便清白,或淡黃而清,皆正氣不足,邪氣有餘之象。醫人遇此,縱治之,亦當以生脈地黃湯為當也。

7. 論脈多右大於左第三十九

東垣云:「左脈大系外感,右脈大系內傷」。此為初感外邪而言。若鬱火已生,則右大於左矣。每見初感外邪,多不服藥,必待內熱口渴,方延醫診視,醫者不明此理,妄以右大於左為內傷,投劑多致差謬。至於疫症,本系內邪外潰,首即右大於左。痢疾系腸胃積滯,亦右大於左。

直至久瀉不止,變為肝木克脾土,方左大於右。久病專以脾胃為主,平人亦以胃氣為本,皆右大於左。惟外感之瘧,與暴怒,系肝膽病,並相火上炎,腎虛亡陽,乃左大於右耳。古云一公子有恙,自帳中出手診視,醫入誤認纖手為女,而云經水不調,至今傳為話柄。予意此亦紙上談兵者所言,若執男脈左大於右,女脈右大於左,則恐將天下大半男脈,皆錯認為女矣。予經歷三十餘年,病脈右大於左者,十中八九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