大橋尚因

《疝氣證治論》~ 方要略見寒疝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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方要略見寒疝下

1. 積聚治方論

人有五積六聚。有疝有症。有瘕同腹中有形之病。而異名者甚多矣。是何因而得之。積聚者。宿食痰瘀血以成塊者也。癥瘕者。臟腑虛弱。飲食不消化而結聚也。疝者濕熱凝滯於肝經令然也。是皆古人之論。而非無是理。然痰瘀血宿食則利下可以治。已利下而不愈。則似難為痰瘀食。

予按是皆一氣凝滯結聚而令然也。故難經曰。氣之所聚名曰聚。氣之所積名曰積。是之謂也。故氣之所不平者。則邪之所以相集也。雖言相集。然積聚之地。其邪相依託而已。非其物成病。故氣不和。則雖攻其塊不消。見其不消者。為痰瘀食治。則至害人命。故恬淡虛無而理心者。

無有此患焉。故飲酒人有積者少矣。其氣不凝滯故也。是以處女不出閨門者。而患積聚。則百藥不治。嫁則自消和矣。其氣舒故也。是其相集者。標而其氣為本。可知也。不治本而治標。非真治也。故節思慮。養性情者。何積之有。然頑愚婦女輩。何以行之。故酒以忘憂。或假絲竹以蕩之。

如此而不愈者。藥不可不以治之。欲治之者。以術苓半夏厚朴生薑枳殼橘皮木香檳榔等藥。下氣行氣。解胸腹痞塞。鬱氣結聚。或有熱者和解之。甚者小通利之。痰食托之為害。則消化之劑並治之。自愈也。又疝之症。有久而吐瀉者。惟此症與諸積不同。客寒內沉。故邪正爭而使吐下也。

其吐水者。以術苓生薑。吐食者以附吳半夏。下利者以羌附術苓。腹痛者桂甘芍附。或寒客之深者。以溫下之藥。少下之則病雖深痼。無不治矣。五積之症。以峻下之劑。則反至生他變。世醫往往有用下劑者。真救縊而引其足也。可不戒哉。惟女血塊。雖可攻之。然有氣和自消者。

則不攻亦可也。諸積雖行氣之劑可以治。一憂一慮。復正發如初也。故欲斷病本。先斷思慮可也。使之能節思慮者。非醫之所能。其不能節者。無如之何。

2. 藥說

病有寒熱。藥有溫冷。非寒病多而熱病少。又非熱病多而寒病少。故周而不比。不可不節溫冷。然而溫冷之藥。以何為主。是各有其功。優劣難分。然非無優者。參附薑桂硝黃芩連是優者也。以此物為勝何也。百病不能離寒熱之二焉。寒熱二病。不能離此藥。此余雖有溫冷之藥。

以此諸藥為最也。故特為尊之而已。為治者宜分此二品。然此症亦有難者。表熱裡寒潮熱之症。反宜寒藥也。內傷狹外邪壯熱者。有宜溫藥者。非徒是也。似寒不寒。似熱不熱者屢有之。一藥違則大害生。是此八物甚難用矣。其餘諸藥。雖間有違失。非忽告變者。只此八味之藥。

最難使焉。若可與姜附者。反以硝黃。則其害不少也。以一七之藥。害人之性命。為醫者不可不慎。然恐其猛。而徒用其劣者。則無有驗。然古今醫人治方。有各不周者。或有偏寒者。或有偏熱者。如斯則一寒一熱不得無過。故分八物之性。寒溫不偏。而能治之。可謂良工君子。

醫其偏者為下工小人醫。凡行醫者。無為小人之醫。每臨百病。以八品之藥為主。加之以溫涼之良藥五六品。出入能用之。則其病無不愈。而自達治虢之妙境耳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