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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洞天奧旨》~ 卷二 (3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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卷二 (3)

1. 瘡瘍險地論

經言:五臟不調致生疽,六腑不和致生癰。有二三日即殺人者,有十餘日殺人者,有一月殺人者,有數月殺人者。蓋火毒輕則殺人緩,火毒重則殺人急也。大約殺人之瘡瘍,皆生於險地。

夫癰疽之生,原無定位,生於平地,雖大而無危,生於險地,雖小而必死,險地者,一在腦戶,一在舌本,一在懸雍,一在喉節,一在胡脈,一在五臟俞穴,一在五臟系脈,一在兩乳,一在心鳩尾,一在兩手魚,一在腸屈之間,一在小道之後,一在九孔,一在兩腨腸,一在神主之舍,一在伏兔,一在兩鬢,一在兩頤,一在股胻,一在兩脅,一在於尻,一在兩腋,此皆至險之處也。生此部位,十人九死。

然初發之時,急用補氣補血之味,而佐之散火消毒之品,亦可立時而愈,轉禍為祥。無如世人初發之時,皆不以為急,往往養成大患,卒至於不可救也。夫天下何人不以性命為重,安於因循而失治者,亦有其故。蓋癰瘡發於險地者,每小痛而不甚大痛,每大癢而不甚小癢,或發如米粒之泡,或起如疥瘡之頭,其狀似微小而不足介意,詎知乃至凶至惡之兆乎!古人云:見有小異,即須大驚。正言險地之瘡瘍也。

吾願世人,險地初生凶惡之兆,忙急早治,即服補氣補血、瀉火敗毒之劑,未必不救。然亦須懺悔絕欲,始能祟去身安,否則正未可知也。

2. 瘡瘍死肉論

夫瘡瘍治法,無非護其生肉,不至於同死也。然未死之肉,可以護之不死,未聞已死之肉,可以養之重生。豈特不可重生,且當使之速去?蓋死肉不存,而後生肉可長也。如癰疽各瘍,如楊梅結毒、臁瘡便毒、疔腫潰爛等瘡,其中多有死肉,存蝕好肉,苦痛難禁,以致新肉不長。徒用生肌之藥,彼此兩停,不勝臭腐之侵,愈加敗爛。

毋論斷者不可復續,譬毒如狼虎蛇蠍,豈可共處一室,自然畏避之而不敢祛,況敢和合而復聚乎?無怪其久而不生肉也。必須用刀針割去死肉後,以生肌之散敷之,內助之以補氣補血之藥,不必又用敗毒散火之湯,自然死肉去而新肉易生,外毒亡而內易補。世人不知,惟以敷貼膏藥為神奇,全不曉存留敗腐為凶惡,為可嘆息也。

更有瘡瘍潰後,不加謹慎,動生氣惱,雖死肉已無,而忽長胬肉,亦宜用刀割去,不可謂是新肉而戒用刀針也。蓋胬肉脹滿,礌高形突,其狀難觀,倘生於面目手足之間,亦甚醜態,故必須去之也。或疑惱怒不戒,何便至脹生胬肉?蓋怒氣傷肝,肝傷必至克脾,脾主肌肉,脾傷則瘡口肉脹。

倘畏用刀針,瘡口平復,必有高突之象,或用烏梅燒灰,少加輕粉,一上即平,且無痕跡,又治法之巧者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