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廣嗣紀要》~ 卷之十四 (1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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卷之十四 (1)

1. 預防難產

丹溪云:世之難產,往往見於鬱悶安逸之人,富貴奉養之家,若貧賤辛苦者無有也。方書止有瘦胎飲一論,而其方為湖陽公主設也,實非極至之言。何者?有此方,其難自若。予族妹苦於難產,正與湖陽公主相反。今其有娠五六個月,遂於大全方紫蘇飲加補氣藥,與十數帖,因得男而甚快。

遂以此方隨母之形色性稟,參以時令加減與之,無不應者。因名曰達生散

大腹皮(三錢),人參(五分),陳皮(五分),白朮(一錢),白芍(一錢),炙草(二錢),紫蘇(梗葉五分),歸身(一錢)

青蔥五葉,黃楊腦七個(此即黃楊樹葉梢兒也,)或加枳殼砂仁,以水煎,食後服。於八九月服數十帖,甚得力。

夏加黃芩,冬不必加,春加川芎,或有別症,以意消息。

氣虛加參、術,氣實香附、陳皮,血虛倍歸、芎,形實倍紫蘇,性急加黃連,有熱加黃芩,濕痰加滑石半夏,食積加山楂,食後易飢倍黃楊腦,腹痛加木香、桂。

予族妹苦於難產,後遇胎孕,則觸去之,予甚憫焉。說其形肥而勤於針指,靜思旬日,忽自悟曰:此症與湖陽公主相反,彼奉養之人,其氣必實,耗其氣使和平,故易產。今形肥知其氣虛,久坐知其不運,而其氣愈弱,久坐胞胎因母氣不能自運爾,當補其母之氣,則兒健而易產。今其有孕至五六個月,遂與達生散十帖,遂得男而甚快。

又云:難產多是氣血虛。亦有氣血凝滯而不能轉運者,亦有八九個月內不能謹欲者。

丹溪束胎丸,至七八個月內服之。

黃芩(夏一兩,秋七錢,冬五錢,春七錢,),白朮(二兩),茯苓(七錢五分),陳皮(三兩,並不見火)

上為末,粥丸,梧桐子大,每服三四十丸,白湯下。

又方,第九個月服。

黃芩(一兩,酒炒焦,怯弱者減半),白朮(一兩),枳殼(炒,七錢半),滑石(七錢半,小便多者去之)

上為末,粥丸,梧桐子大,每三十丸空心白湯下,多則恐損元氣。

劉宗厚按世俗婦室妊娠鮮有服束胎藥者,蓋局方、良方諸法,未能盡其妙用者,多輒動娠,故率不敢行。然丹溪先生因系以上三方,以備世俗取擇,好生君子之一端也。

密齋云:婦女之懷胎,有膏粱藜藿勞逸苦樂之殊,豈必人人有產難之厄哉。自湖陽公主後,始有瘦胎之論,前此有寤生者,豈無法耶?今之娠婦未有盡服束胎藥者,蓋生育者,婦人之常,非病也,故不用藥耳;惟素有產難之苦者,不得不講求其方,以為保生之計。其束胎之方,用各不同,如枳殼瘦胎散,及用滑石方,氣實多痰者宜用之;達生散,束胎丸,氣虛血少有熱者宜用之。若不審其虛實,不若不服之,善也。

蘄水朱宅一婦女李氏,嘗苦難產,其夫階情叩師求方,且曰形頗壯,性急食少。予思此氣滯也,與一方,枳殼、甘草、香附子為主,當歸、川芎、白朮、陳皮佐之,至八九個月內,每月服三帖,後生三子甚快。

張氏方,臨月服之,束胎易產,行氣寬膈。

枳殼(五兩,炒),甘草(兩半),香附子(二兩半)

上為末,薑湯點服。

2. 難產七因

全著。

一、因安逸。蓋婦人懷娠,血以養之,氣以護之,宜常行動,使氣血周流,胞胎活潑,不可久坐久臥也。今富貴之家,愛惜娠婦,惟恐勞役,任其安逸,久坐久臥,以致氣滯而不運,血滯而不流,胎亦沉滯而不轉動,故誕彌厥月,而難產矣。試觀貧賤之婦,親執井臼之勞,勤動不倦,生育甚易者,彼何如哉?若是難產者,宜於八九個月常服達生散

二、因奉養。蓋胎之肥瘦,氣通於母,母之所嗜,胎之所養也。故懷胎之婦,宜節飲食,淡滋味,一切肥甘之味,皆當遠之,不惟母無產厄,子亦少病矣。今富貴之家,惑於俗論,謂非辛熱則胎不暖,非肥膿則胎不長,恣食厚味,而不知節,以致胎肥而難產也。試觀糟糠之婦,藜藿之腸,何以無產厄哉?是以難產者,宜於八九月間多服瘦胎散及張氏方。

三、因淫欲。蓋古者,婦人懷娠之後,即居側室,不共夫寢者,保養胎氣也。今之為夫者,縱欲而不休,為婦者,貪歡而無忌,至七八個月之間,胎形已俱,情欲猶昔,以致敗精濁液黏滯胞胎,故臨產不利也。何以知之?其子生下,頭上有白膜一片,俗呼為戴漿生者是已。若此者,宜服瘦胎丸滑石

四、因憂疑。按兵法曰:禁祥去疑,恐惑眾也。而今人家求子之心既切,保胎之計甚疏,或問命卜,或禱鬼神。殊不知談其禍福者,惑人之聽,信於祈禱者,干鬼神之怒,此等無益之事,適增有娠之憂,心常疑懼,產必艱難也。若此者,必戒卜筮,常使娠婦聞正言、見善事為貴。觀不正之女,多產厄者,可以理會。

五、因軟弱。如少婦初產者,神氣怯弱,子戶狹隘,常懷恐怖之心,不任折副之苦,當產之時,腰曲不伸,腳直不開,展轉傾側,兒不得出。又如中年婦人,生育既多,氣血亦損,當產之時,氣虛血少,生理不遂。若是二者,淹延數日,針藥不施,母子獲安者鮮矣。

六、因倉皇。娠婦臨產,自覺兒身轉移,胞漿流溢,腰腹急痛,門戶張迫,當是時也,兒欲奔出,母則著力一送,兒便下矣。若兒身未轉,胞漿未破,腹中陣痛,乍作乍止,當是之時,寬心忍耐,直待如上形狀,然後使力可也。有等粗俗穩婆,不認正產弄產,但見腹痛,遽令努力,娠婦無主,只得聽從,以致或逆或橫,子母殞命,皆倉皇之失也。

七、因虛乏。娠婦當產之時,胞漿已破,著力逼送,視兒欲出之勢,或急或緩,順其勢而利之可也。若使兒未欲出,用力太早,及兒欲出,母力已乏,使兒留住產戶之間,津液乾澀,產有艱難。若是者,可以大補氣血催生湯救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