薛己

《校註婦人良方》~ 卷一 (1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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卷一 (1)

1. 調經門

(凡醫婦人先須調經,故以為首)

2. 月經序論第一

岐伯曰:女子七歲腎氣盛,齒更髮長;二七而天癸至,任脈通,太衝脈盛,月事以時下。天,謂天真之氣;癸,謂壬癸之水,故云天癸也。然沖為血海,任主胞胎,二脈流通,經血漸盈,應時而下,常以三旬一見,以像月盈則虧也。若遇經行,最宜謹慎,否則與產後症相類。

若被驚怒勞役,則血氣錯亂,經脈不行,多致勞瘵等疾。若逆於頭面肢體之間,則重痛不寧。若怒氣傷肝,則頭暈脅痛嘔血,而瘰癧癰瘍。若經血內滲,則竅穴淋瀝無已。凡此六淫外侵,而變症百出,犯時微若秋毫,成患重如山嶽,可不畏哉。

愚按:血者,水穀之精氣也,和調五臟,灑陳六腑,在男子則化為精,在婦人上為乳汁,下為血海。故雖心主血,肝藏血,亦皆統攝於脾,補脾和胃,血自生矣。凡經行之際,禁用苦寒辛散之藥,飲食亦然。詩云:婦人和平,則樂有子。和則陰陽不乖,平則氣血不爭。故經云平和之氣,三旬一見,可不慎歟。

3. 精血篇論第二

(齊大夫褚澄遺書)

飲食五味,養骨髓肌肉毛髮。男子為陽,陽中必有陰,陰中之數八,故一八而陽精升,二八而陽精溢。女子為陰,陰中必有陽,陽中之數七,故一七而陰血升,二七而陰血溢。皆飲食五味之實秀也。方其升也,智慮開明,齒牙更始,發黃者黑,筋弱者強。暨其溢也,凡充身體手足耳目之餘,雖針芥之歷,無有不下。

凡子形肖父母者,以其精血嘗於父母之身,無所不歷也。是以父一肢廢,則子一肢不肖其父;母一目虧,則子一目不肖其母。然雌鳥牝獸,無天癸而成胎何也?鳥獸精血往來尾間也。精未通而御女以通其精,則五體有不滿之處,異日有難狀之疾。陰已痿而思色以降其精,則精不出而內敗,小便澀而為淋。

精已耗而復竭之,則大小便牽痛,愈痛則愈便,愈便則愈痛。女人天癸既至,逾十年無男子合則不調,未逾十年思男子合亦不調。不調則舊血不出,新血誤行,或漬而入骨,或變而為腫,後雖合而難子,合多則瀝枯。虛人產眾,則血枯殺人。觀其精血,思過半矣。

愚按:丹溪先生云:人受天地之氣以生,天之陽氣為氣,地之陰氣為血,故氣常有餘,血常不足。夫人之生也,男子十六歲而精通,女子十四歲而經行,故古人必待三十、二十而後嫁娶者,可見陰氣之難成,而養之必欲其固也。經曰:年至四十,陰氣自半,而起居衰矣。夫陰氣之成,止供給得三十年之運用,況男子六十四歲而精絕,女子四十九歲而斷經。

夫腎乃陰中之陰也,主閉藏者。肝乃陰中之陽也,主疏泄者。然而二臟皆有相火,其繫上屬於心,心火一動,則相火翕然而從之。所以丹溪先生只是教人收心養性,其旨深矣。天地以五行更迭衰旺,而成四時,人之五臟六腑,亦應之而衰旺。如四月屬巳,五月屬午,為火大旺,火為肺金之夫,火旺則金衰。

六月屬未,為土大旺,土為水之夫,土旺則水衰。況腎水嘗藉肺金為母,以補其不足。古人於夏月必獨宿而淡味,兢兢業業,保養金水二臟,正嫌火土之旺爾。經又曰:冬藏精者,春不病溫。十月屬亥,十一月屬子,正火氣潛藏,必養其本然之真陰,以助來春生髮之氣,則春末夏初,無頭痛、腳軟、食少、體熱、注夏之病矣。

竊謂人之少有老態,不耐寒暑,不勝勞役,四時迭病,皆因氣血方長,而勞心虧損,或精血未滿,而早斫喪,故見其症,難以名狀。若左尺脈虛弱,或細數,是左腎之真陰不足也,用六味丸。右尺脈遲軟,或沉細而數欲絕,是命門之相火不足也,用八味丸。至於兩尺微弱,是陰陽俱虛,用十補丸

此皆滋其化源也,不可輕用黃柏知母之類。設或六淫外侵而見諸症,亦因其氣內虛而外邪湊襲,尤宜用前藥。

4. 附治驗(男子陰痿精耗,治驗見《內科摘要》)

一婦人年三十有七,早孀居,兩腿骨作痛,晡熱體倦,月經不調,或發寒熱,數年矣。一日頸項兩側結核,兩脅脹痛,此係肝經鬱火而成也。先用小柴胡湯合四物數劑,肝症頓愈。又用加味逍遙散澤蘭乳香沒藥,三十劑血症漸痊。再用加味歸脾等藥,年餘而安。

一孀婦兩腿作痛,或用除濕化痰等藥,遍身作痛而無定處。余曰:此血症也。不信,乃服流氣飲之類而歿。

一放出宮人,年四十餘,臀腿內股作痛,晡熱口乾,月經不調,此係肝經血少,不能養經絡而然也,宜用加味逍遙散加澤蘭葉,五十餘劑,諸症稍緩。又以歸脾湯,兼服二百餘劑而痊。

一放出宮人,臀腿腫痛,內熱晡熱,惡寒體倦,咳嗽胸痞,月經過期而少,彼以為氣毒流注,服清熱理氣之劑,益甚。余曰:此乃肝經瘀血停留所致。蓋肝經上貫膈,布脅肋,循喉嚨,下循膕內臁,繞陰器,抵少腹。主治之法,但當補其所不勝,而制其所勝。補者脾也,制者肝也。經曰:虛則補之,實則瀉之。此定法也。彼不信,仍服前藥,遂致不起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