陳士鐸

《辨證錄》~ 卷之十三 (5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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卷之十三 (5)

1. 對口癰門(一則)

人有對口之後,忽生小瘡,先癢後痛,隨至潰爛,人以為至凶之癰也,然而癰生於對口者猶輕,而生於偏旁不勝對口者尤重。蓋頸項之上,乃腎督之部位也。其地屬陰,所生癰疽多是陰疽而非陽癰也。

陽疽必高突數寸,其色紅腫發光,疼痛呼號;若陰癰則不然,色必黑黯,痛亦不甚,身體沉重,困倦欲臥,呻吟無力,其瘡口必不突起,或現無數小瘡口,以眩世人,不知從何處覓頭。然而陰陽二毒,皆可內消,何可令其皮破腫潰而後治之乎。至於內消之法,正不須分辯陰陽,惟既破潰膿,陰陽不審而漫投藥餌,則禍生頃刻。

而內消之法,大約止消三味,名為三星湯

金銀花(二兩),蒲公英(一兩),生甘草(三錢),水煎服。二劑即便全消。陽症已破者,仍以此方治之,不三服必膿盡肉生。若陰症大潰者,此方不可復投,改用七聖湯

人參(一兩),生黃耆(一兩),當歸(一兩),金銀花(二兩),白朮(一兩),生甘草(三錢),肉桂(一錢),水煎服。一劑而血止,二劑而肉生,三劑而口小,四劑而皮合,再服二劑全愈。

此方治各處癰毒凡低陷而不能收口者,無不神效,不止治對口之陰毒善收功也。誠以陽症可以涼瀉,而陰症必須溫補故耳。

2. 腦疽門(一則)

世有生癰疽於頭頂者,始名腦疽,若對口偏口,俱非真正腦疽也。此疽九死一生,然治之得法,俱可救也。大約生此疽者,皆腎火之沸騰也。蓋腦為髓海,原通於腎,腎無火則髓不能化精,腎多火則髓亦不能化精。豈特不能化精,隨火之升降,且化為毒以生癰疽矣。蓋腎之化精,必得腦中之氣以相化,若腦中無非腎火,勢必氣化為火,火性炎上,不及下降,即於腦中髓海自發其毒,較之腦氣下流為毒者,其毒更甚。

故往往有更變形容,改換聲音,瘡形紫黑,煩躁口乾,隨飲隨渴,甚至腦骨俱腐,片片脫下,其狼狽之狀有不可以言語形容者,又將何以救之耶?此症須問其飲食如何,倘飲食知味,即可用藥。方用五聖湯治之。

金銀花(半斤),玄參(三兩),黃耆(四兩),麥冬(三兩),人參(二兩),水煎服。連服四劑,其癰疽漸愈。改用十全大補湯重四兩,與之服四劑。又改為八味地黃湯恣其酣飲,可獲全愈矣。

是此等治療,亦九死一生之法。然舍吾法,實無有第二法矣。人生此疽,得於房術者俱多。興陽澀精,都是丹石燥烈之品,或洗或嚼,或噙於口,或藏於臍,霸阻精道,久戰不已,日積月累,真陰枯爍,髓竭火發,遂潰頂門,多致不救。人何苦博婦女之歡,喪千金之命,長號於夜臺也。

3. 囊癰門(二則)

人有陰囊左右而生癰毒者,名曰便毒。生於囊之下,糞門穀道之前,名曰囊癰。三處相較,便毒易治,而囊癰最難療也。以囊之下為懸癰,其皮肉與他處不同,蓋他處皮肉或橫生,或直生,俱易合口,而懸癰之處,橫中有直,直中有橫,一有損傷,不易收功。然治之有法,未嘗難也。

此等之癰,皆少年貪於酒色,或遊花街而浪戰,或入柳巷而角歡,忍精而鬥,耐飢而交,或已泄而重提其氣,或將敗而再鼓其陽,或有毒之婦而輕於苟合,或生瘡之妓而甘為精鬥,往往多生此癰。所謂欲泄不泄,化為膿血是也。治之法必須大補其虛而佐之化毒之味,以毒因虛而成,不治虛可得乎。

方用逐邪至神丹

金銀花(四兩),蒲公英(二兩),人參(一兩),當歸(二兩),生甘草(一兩),大黃(五錢),天花粉(二錢),水煎服。一劑而毒消,二劑而全愈,潰者三劑可以收功矣。

此方用金銀花四兩,用蒲公英二兩,佐之參、歸、大黃之大料,未免過於霸氣。然大虛之病,又用大黃祛逐,似乎非宜。誰知毒正盛,乘其初起之時,正未甚衰,大補瀉火之為得乎。倘因循失治,或畏縮而不敢治,及至流膿出血,正氣蕭索,始用參、耆補氣,往往有用至數斤而尚未能復元。何不早用於化毒之中,正又無傷而毒又易散哉。

此因勢利道之法,又不可不知也。

人有飲燒酒入房,精不得泄,至夜半寒熱煩渴,小便淋赤,痰涎湧盛,明日囊腫腹焮痛,又明日囊處悉腐,玉莖下面貼囊者亦腐,人以為酒毒也,誰知是肝火得酒毒濕而肆虐乎。夫酒何至作腐?蓋火酒大熱之物也,人過飲火酒多致醉死,死後往往身體腐爛,以火酒乃氣,酒遇熱自焚,人身臟腑原自有火,以火引火,安得不炎燒耶。飲火酒而入房,以鼓動精房之火,宜是命門之火而非肝火也。

然而木能生火,肝屬木,肝木生於相火,實理之常也。入房而借火酒之力,則火勢必猛,火動無根,何能久乎,勢必精欲外泄而火可解也。無奈精欲泄,而阻抑之火無可泄之路,火無可依,而火酒又無可解,於是火入於肝,將依母而自歸也。惟相火內火也,可附肝以為家,而酒火外火也,反得木而焚體。

囊與玉莖乃筋之會也,筋屬肝,因入房而火聚於陰器之際,故火發而囊腫,囊腫極而莖亦腐。治法解酒毒而益補氣補血之品,則濕熱解而腐肉可長矣。方用救腐湯

人參(一兩),當歸(一兩),黃耆(二兩),白朮(一兩),茯苓(五錢),黃柏(三錢),薏仁(五錢),澤瀉(三錢),白芍(一兩),葛根(三錢),炒黑梔子(三錢),水煎服。四劑腐肉脫而新肉生,再服四劑囊莖悉平復矣。

酒毒成於拂抑,平肝泄火,利濕解毒宜也。何以又用參、耆、歸、術以大補其氣血耶。大凡氣血盛者,力能勝酒,縱酣飲而無礙。服火酒而腐,必成於火酒之毒,亦其氣血之衰,力不能勝酒,所以兩火相合,遂至焚身外腐。苟不急補其氣血,則酒毒難消,而腐肉又何以速長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