山田正珍

《傷寒論集成》~ 首卷 (1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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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卷 (1)

1. 張仲景自序解

仲景氏序論。實是感慨憤激之所發。所謂披心腹。吐情實者。非後人自序其書。以希售者比也。但其天布五行以下。皆是繁衍叢脞之言。全系叔和撰次之語。非仲景氏之舊也。諺所謂貂不足狗尾續者已。何者。思過半句。既為一篇結尾。而復別起一段議論。是徵一也。天布五行以下。

文理不屬。體裁迥別。是徵二也。前稱越人。後稱扁鵲。亦非一人之口氣。是徵三也。後段譏時醫。不求經旨。務在口給。是前段所悉。假令仲景耄也。亦豈如此其鄭重乎。是徵四也。仲景論中。未嘗說五行經絡。後段乃說之。是徵五也。仲景論中。未嘗以三部九候明堂闕庭診之。

後段乃說之。是徵六也。此論由感往昔之淪喪而起之。則文止於所起。為得其實。獲麟之義。可以徵矣。是徵七也。七徵既得。奸其可掩哉。中西惟忠不知此義。並前段以為偽託文。可謂鹵莽矣。夫仲景事蹟。範陳二史所不載。漢魏之文亦無及此者矣。知其為東漢長沙太守者。

特據其序論已。惟忠既以序論為偽撰。反言及東漢之時。有張氏仲景者。身為長沙太守。不知有何據焉。彼忌其撰用素問九卷等語。誣之以偽撰。棄而不取焉。然而東漢長沙四字。終不得不據其序論。真可發一笑。今刪其天布五行以下。且據千金方所引。以訂正焉。略釋其義訓。

又其漢長沙守南陽張機著九字。依程應旄後條辨。移諸篇首。嘗閱漢唐諸儒序於經典者。皆署官閥姓名於其篇首。若其署諸尾者。十三經中。特有何晏論語序已。雖然。此是進呈之文。不可以為常法也。程應旄曰。按古人作書大旨。多從序中提出。故善讀書者。未讀古人書。

先讀古人序。從序法中讀及全書。則微言大義。宛然在目。余讀傷寒論仲景之自序。竟是一篇悲天憫人文字。從此處作論。蓋即扎子懼作春秋之微旨也。

2. 傷寒雜病論集

舊本雜作卒。傳寫之誤也。觀下文為傷寒雜病論合十六卷之語。可見矣。方有執云。卒。讀倉卒之卒。發秘云。傷寒。急卒之病故云。皆非也。然考之唐書藝文志。有張仲景傷寒卒病論十卷之目。則其承謬亦舊矣。論。乃辨論之論。與道德論養生論之論同。蓋以其辨論傷寒及雜病之書。

故名曰傷寒雜病論。猶記事之文。謂之記。解物之文。謂之解耳。若其辨論之論。讀為平聲。議論之論。讀為去聲。則沉約已後之事。梁世以前。豈有此等紛紜之說哉。故辨論之論。與議論之論。乃是二而一。一而二。未始有意義之可殊。亦未始有體用之可辨也。故讀為去聲則可也。

為非辨論之論。則不可也。集字當作序。字誤也。序者敘也。敘陳所以作此書之旨也。瀨穆以論集二字為書名。非也。傷寒者。謂為風寒所傷之病。乃六經諸證統名。非獨指太陽傷寒證也。亦非獨指冬時中寒之病也。王叔和以冬時者為傷寒。以他時者為時行寒疫。大非古義也。

蓋疫即傷寒。傷寒即疫。其謂之疫。取諸役役不住。其謂之傷寒。取諸所感之源。疫者。病名也。傷寒者。病因也。昔人之立論。舍其名而取其因者。何也。以治術之所關。不可以不明也已。後世醫家。不察此義。傷寒與疫。判為二病。至其甚者。則以為鬼神所為。不亦愚乎。

若夫溫病者。則冬時為寒氣所襲。至乎春溫之時。自內而發者。與夫疫。大不同。不可混合矣。按傷寒之名。在醫經。則以素問熱論為祖。所謂熱病者。皆傷寒之類是也。在歷史。則以後漢書崔駰傳為始。曰。熊經鳥伸。雖延歷之術。非傷寒之理。是也。又按周禮疾醫職云。

秋時有瘧寒疾。孟子公孫丑篇曰。有寒疾。不可以風。由此觀之。以疫為寒疾。不可謂不古矣。中西惟忠云。傷寒者。為邪所傷害也。謂邪為寒。蓋古義也。予謂邪字所該者廣。故謂寒為邪則可。若謂邪為寒則不可。惟忠乃以寒為邪之名。不知為暑熱所傷害。亦復謂之傷寒乎。

不覺歕飯耳。惟忠又云。傷寒論之論。乃論定之義。與論語之論略同。蓋取諸物茂卿論語徵者也。殊不知論語乃孔夫子論辨之語。因以命書矣。夫論自論。論定自論定。豈可混乎。惟忠適見茂卿一時謬言。以為千載卓論。引以解傷寒論。粗妄孰甚焉。惟忠又辨自序云。秦漢以上雖有諸子百家。

而未嘗聞自序其書也。仲景氏之自序於卷首者何耶。且其撰用素問九卷諸書。質諸終篇。未嘗有本於此者。是必後之黠者。偽擬以欺人者耳。以予觀之。是亦大不然。何則。仲景氏漢季之人。當以漢季為例。不當以秦漢以上為例。然而如孔安國尚書傳序。班固兩都賦序。荀悅漢紀序。

劉熙釋名序。應劭風俗通序。皆在仲景氏以前。自序其所著者也。

漢長沙守南陽張機著

漢。後漢也。長沙南陽。俱是郡名。仲景氏南陽郡人。仕為長沙郡太守也。漢書百官表云。郡守秦官。掌治其郡。秩二千石。景帝更名太守。

論曰。余每覽越人入虢之診。望齊侯之色。未當不慨然嘆其才秀也。

史記孟軻傳。太史公曰。余讀孟子書。至梁惠王問何以利吾國。未嘗不廢書而嘆也。仲景氏此段。蓋仿此體。斯篇其體則序。其事則論。論也者何。論世人之徒迷名利。而不知有目前之禍也。故以論曰起之。論乃論辨之論。世醫讀為去聲者。非也。以論曰發端。蓋亦古文一體。

與何晏論語序。以敘曰起之同一法已。程應旄刪論曰二字。非也。每。常也。慨然。自奮之貌。後漢範滂傳云。慨然有澄清天下之志。是也。或問。後漢光武帝諱秀。時改秀才號茂才。仲景氏不避秀字者。何也。曰。臨文不諱也。曰。有徵乎。曰有之。天下俊秀王叔茂。(王暢。

字叔茂。後漢人。時有此諺。見後漢書黨錮傳。),史記扁鵲傳云。扁鵲。勃海郡鄭人也。姓秦氏。名越人。過虢。太子死。扁鵲曰。若太子病。所謂屍蹷者也。形靜如死狀。太子未死也。乃使弟子子陽。厲針砥石。以取外三陽五會。有間。太子蘇。乃使子豹為五分之熨。以八減之齊。

和煮之。以更熨兩脅下。太子起坐。更適陰陽。但服湯二旬而復故。扁鵲過齊。齊桓侯客之。入朝見曰。君有疾。在腠理。不治將深。桓侯曰。寡人無疾。扁鵲出。桓侯謂左右曰。醫之好利也。欲以不疾者為功。後五日。扁鵲復見曰。君有疾。在血脈。不治恐深。桓侯曰。寡人無疾。

扁鵲出。桓侯不悅。後五日。扁鵲復見曰。君有疾在腸胃間。不治將深。桓侯不應。扁鵲出。桓侯不悅。後五日。扁鵲復見。望見桓侯而退走。桓侯使人問其故。扁鵲曰。疾之在腠理也。湯熨之所及也。在血脈。針石之所及也。其在腸胃。酒醴之所及也。其在骨髓。雖司命無奈之何。

今在骨髓。臣是以無請也。後五日桓侯體病。使人召扁鵲。扁鵲已逃去。桓侯遂死。

怪當今居世之士。曾不留神醫藥。精究方術。上以療君親之疾。下以教貪賤之厄。中以保身長全。以養其生。

怪字。管到七十四字。不字。管到三十二字。當今居世之士。泛言世上貪利之士。居世與避世。反其義矣。神者。精神也。留神。猶云用心。醫藥方術。互文言之。史記始皇紀云。悉召文學方術士。漢書平帝紀云。方術本草。北史周澹傳云。澹多方術。尤善醫藥。二程全書曰。治病委之庸醫。比之不慈不孝。事親者。不可不知醫。斯言旨哉。

但競逐榮勢。企踵權豪。孜孜汲汲。惟名利是務。

競逐企踵。俱是貪望之意。榮勢權豪。並指功名富貴言之。孜孜汲汲。勤不休貌。南史蕭允傳云。其恬榮勢如此。又漁父傳云。黃金白璧。重利也。駟馬高蓋。榮勢也。漢書蕭望之傳云。天下之士。延頸企踵。爭願自效。唐書盧懷慎傳云。傾耳以聽。企踵以望。後漢書明帝紀云。

權門請託。殘吏放手。唐中宗制云。白簡凝霜。宜屏權豪之氣。晉書段灼傳云。東宮文武將吏。且勿復取豪門子弟。韻會小補孜字注云。說文。孜。汲汲也。周書。孜孜無怠。增韻。勤也。通作孳。孟子。孳孳為善。又作滋。孔叢子。滋滋汲汲。崇飾其末。而忽棄其本。欲華其外。

而悴其內。

所以怪止於此。崇飾其末。華其外。以喻夫孜孜汲汲惟名利是務。忽棄其本。悴其內。以喻夫不知養生之貴。忘身殉物。以消耗其精神。是亦互文言之。

皮之不存。毛將安傅焉。

傅舊作附。今依左傳改之。左傳僖公十四年。虢射曰。皮之不存。毛將安傅。皮以喻養生。毛以喻名利。言人不能保身全生。則雖欲名利。是猶無皮而望毛之傅。焉其可得乎。

進不能愛人知物。退不能愛躬知己。

愛人知物。所謂療君親。救貪賤也。愛躬知己。所謂保身養生也。

卒然遭邪風之氣。嬰非常之疾。

嬰音英。觸也。傷寒之病傳變迅速。死生反掌。固不可與他病同日而語矣。是以謂之非常之疾。素問陰陽應象大論云。邪風之至。疾如風雨。漢書武帝紀云。蓋有非常之人。必有非常之功。

患及禍至。而方震慄。

正字通云。方。始也。小雅燎之方揚。

身居厄地。濛濛昧昧。戇若遊魂。

厄字典云。於革切。艱也。困也。俗用厄。乃五果切。木節也。地猶言所。死地樂地等語。可見也。身居厄地。謂罹篤疾。濛濛昧昧。猶言視而不見。聽而不聞。戇又作憃。愚也。若遊魂者。言絕無定見也。周易繫辭云。精氣為物。遊魂為變。

晉皇甫謐甲乙經自序云。夫受先人之體。有八尺之軀。而不知醫事。此所謂遊魂耳。蓋本於仲景氏此段語。所謂者。仲景氏所謂也。不則所謂二字。大無著落。人或謂仲景氏自序。叔和偽撰。夫叔和與謐同是晉人。豈有所不知而卻引證之乎。或之妄真可呵笑。

降志屈節。欽望巫祝。告窮歸天。

節。節操也。欽。敬也。贊主人飧神者曰祝。音子六切。在女曰巫。音無。禮記檀弓注云。事盡理屈為窮。史記屈原傳云。夫天者。人之始也。父母者。人之本也。人窮則反本。故勞苦倦極。未嘗不呼天也。疾痛慘怚。未嘗不呼父母也。

束手受敗。齎百年之壽命。將至貴之重器。委付凡醫。恣其所措。

齎俗作齎。持也。將亦持也。凡者。輕微之稱。猶凡民凡夫之凡。措。倉故切。置也。漢書王吉傳云。數以耎脆之玉體。犯勤勞之煩毒。非所以全壽命之宗也。屈原大招云。永宜厥身。保壽命只。

咄嗟嗚呼。厥身已斃。神明消滅。變為異物。幽潛重泉。徒為啼泣。痛夫。

咄嗟字。出晉書石崇傳。嘆聲也。神明猶言情神。素問靈蘭秘典論云。心者君主之官。神明出焉。是也。異物謂死。賈誼鵬鳥賦云。忽然為人。何足控揣。化為異物兮。又何足患。史記索隱云。死而形化。是為異物。重泉謂地下。左傳隱公元年云。不及黃泉。無相見也。朱申注云。此生無復相見。至死後。方相見於地下也。

舉世昏迷。莫能覺悟。自盲若是。彼何榮勢之云哉。

言彼徒迷惑名利。而不悟禍之在目前。猶瞽者陷阱在前。而不自知也。彼字指名利而言。言彼名利者。何足以謂榮勢。上療君親。下救貧賤。中全己身。是此真榮勢矣。此句有黍稷非馨。明德惟馨語意焉。漢書司馬相如傳封禪頌云。正陽顯見。覺悟黎蒸。

以上譏世人之徒迷名利。而不知方術為何事。及罹疾病。狼狽失機也。余宗族素多。向餘二百。建寧紀年以來。猶未十稔。其死亡者。三分有二。傷寒十居其七。

向。嚮同。稔。年也。字典云。稔。如甚切。音荏。說文谷熟也。左傳僖二年。不可以五稔。襄二十七年。不及五稔。注。年也。谷一熟為一年。是也。建寧。後漢靈帝年號。紀年。紀以為年號也。醫史云。張機字仲景。漢靈帝時。舉孝廉。官至長沙太守。由是觀之。舊本作建安者。

蓋傳寫之誤已若夫建安。獻帝年號。與下文感往昔之文。不合也。又考後漢書五行志。自建寧四年。至光和二年相去僅九年。大疫三流行。與所謂未十稔之文。合苦符契。可見其稱傷寒者。果是天行疫疾。無疑矣。否則未十稔之間。何以至於病且死。若斯已甚乎。故千金方引小品云。

云傷寒是雅士之辭。天行溫疫。是田舍間號耳。外臺天行病門。亦引許仁則云。此病方家呼為傷寒是也。

或問曰。吾子謂傷寒即疫。疫即傷寒。非為二病。然而嘗見疫氣之流行。或自西而東。或自南而北。小則一鄉一里。大則數郡數州。無男女。無老弱。不嬰其氣者幾希矣。若夫傷寒。則一人自病。而不與眾同病。其或染人。亦唯不過三五人。由此觀之。昔人以疫為鬼神所作。

別立之論治。不可謂無其理也。曰。否。此唯由天時之失常。與人氣之失常而已。其為風寒之邪。則同矣。蓋人之腠理。逢溫熱則開。得寒涼則閉。是以自季春至仲秋之際。天時溫熱。腠理常開。若當是時。有非節之暴寒。則腠理不能先之密閉。寒邪乘虛而入。自季秋至仲春之際。

天時寒涼。腠理常閉。若當是時。有非節之暴溫。則腠理為之開發。寒邪窺隙而入。故一鄉有非節之氣。則一鄉同病。一州有非節之氣。則一州同病。若其一人自病。而不與眾同病者。蓋其人適有勞動之事。而腠理為之不密。寒邪乃襲其間而入焉耳。可見傷寒與疫。其名雖異。

實則一病矣。若徒因其一人自病。與眾同病。以為二病。則如瘧痢痘瘡諸疾。或與眾同病。或一人自病。亦復分為二病乎。又其謂疫為鬼神。曹植既辨其妄。予尚何言。(太平御覽。七百四十二曰。曹植說疫氣曰。建安二十二年。癘氣流行。家家有殭屍之痛。室室有號泣之哀。

或闔門而殪。或覆族而喪。或以為疫者。鬼神所作。夫罹此者。悉被褐茹藿之子。荊室蓬戶之人耳。若夫殿處鼎食之家。重貂累蓐之門。若是者鮮焉。此乃陰陽失位。寒暑錯時。是故生疫。而愚民懸符厭之。亦可笑也。),感往昔之淪喪。傷橫夭之莫救。

是蓋在獻帝時。追記其事也。否則不可言注昔。尚書微子篇云。商其淪喪。字典云。淪。沒也。韻會小補云。殀通作夭。廣雅不盡天年。謂之夭。平信敏云。橫夭不可死而死也。宗族之病。可起而不起。可救而莫救者。舉世昏迷。不精究方術之由。乃論首所以嘆越人而起端也。

乃勤求古訓。博採眾方。

古訓古人之訓。眾方。眾家之方也。佩文韻府云。訓。許運切。誡。書學於古訓。乃有獲。(說命下)詩古訓是式。(大雅蒸民)

撰用素問。九卷。八十一難。陰陽大論。胎臚藥錄。並平脈辨證。為傷寒雜病論合十六卷。

按傷寒雜病論。原是一部書名。而非二部相合而為十六卷也。觀北史王邵傳可見矣。(北史王邵傳曰。邵撰皇隋靈感志合三十卷。奏之上令宣示天下。)宋林億眩合字。見以為二書。序金匱要略曰。張仲景為傷寒雜病論。合十六卷。今世但傳傷寒論十卷。雜病未見其書。蓋以十卷為傷寒論。

以六卷為雜病論也。殊不知古昔十六卷之本。亡失不傳。雖叔和亦不得而見之矣。林億所校十卷者。亦未詳出於何世。隋書經籍志。有張仲景辨傷寒十卷。唐書藝文志。有張仲景傷寒卒病論十卷。

字典云。撰與選同。漢書龔遂傳云。選用賢良。吳志顧雍傳云。顧雍為丞相。平尚書事。其所選用。文武將吏。各隨能所任。是也。甲乙自序曰。伊尹以亞聖之才。撰用神農本草。以為湯液。撰用二字。亦取之仲景氏語。九卷謂靈樞。見林億素問序注。(林億素問序注云。黃帝內經十八卷。

今有針經九卷。素問九卷共十八卷。又素問外九卷。漢張仲景及西晉王叔和脈經。只為之九卷。皇甫士晏名為針經。按隋書經籍志謂之九靈。玉冰名為靈樞。)

按素靈二書。雖稱軒岐問答之書。其非軒岐之文。固矣。或謂韓諸公子所著。(李濂醫史)或謂出於戰國之末。(二程全書程頤說)或謂周秦之間。上古哲人之作。(胡元瑞筆叢)或謂漢世作。(物茂卿度量考)或謂六朝以降之書。(縣公孺說出醫斷)諸說紛紛。共未有明徵。

獨宋聶吉甫斷以為淮南王之作。可謂千古卓見矣。(明郎瑛七修類稿云。素問文。非上古人得知之。以為全元起所著。猶非隋唐文也。惟馬遷劉向近之。又無此等義語。宋聶吉甫云。既非三代以前文。又非東都以後語。斷然以為淮南王之作。予意鴻烈解中。內篇文義。實似之矣。

但淮南好名之士。即欲藉岐黃以成名。特不可曰述也乎。或者醫小未焚。當時必有岐黃問答之書。安得文之以成耳。不然陰陽五行之理學。固得人身百骸之微。非聖不知。何其致疾之由。死生之故。明然纖悉。此淮南解性命道理處。必竊素問。而詭異奇環處。乃蘇飛等為之也。

故宋潛溪以淮南出入儒墨不純正。此是也。旦淮南七十二候。與素問注。皆多芍藥榮五物。改麥秋至。為小暑至。較呂氏春秋不同。則王冰當時亦知素問出淮南也。岐黃之文。至於首篇曰。上古中古。而曰今世。則黃帝時果末世耶。又曰。以酒為漿。以妄為常。則儀狄是生其前。

而彼時人已皆偽耶。精微論中。羅裹雄黃。禁服篇中。歃血而受。則羅與歃血。豈當時事耶。予故以為岐黃問答。而淮南文成之者耳。)八十一難。亦古醫經名。其書不傳也。若夫今之難經。則後人為撰。非古之八十一難。有辯載於予新論中。八十一難。陰陽大論。胎臚(音閭)藥錄。

平脈辨證諸書。今皆不傳。可嘆哉。雖然。玩夫撰用二字。則所云諸書。固非可盡信。若其可信者。既已撰用。雖亡何恨。孟軻氏稱。吾於武成取二三策而已矣。書之不可盡信也尚矣。○再按陰陽大論。林億以運氣七篇充之。(林億素問序注。論運氣七篇曰。竊疑此七篇。乃陰陽大論之文。

)本邦名古屋玄醫以陰陽應象大論充之(說也醫學愚得。)皆非也。不可從矣。太平御覽。七百二十二。引張仲景方序曰。衛泛好醫術。少師仲景。有才識。撰四逆三部厥經。及婦人胎藏經。小兒顱囟方三卷。由此考之。所謂胎顱。乃婦人小兒之義已。又按傷寒六經之目。蓋據於素問熱論者也。

其所謂太陽病。刺風池風府者。據於素問骨空論刺法者也。其所謂發汗後。臍下悸。以甘煉水煮藥者。據於靈樞邪客篇。半夏湯煎法者也。其所謂傷寒厥而心下悸。宜先治水。卻治其厥者。據於素問標本病傳論。小大不利。治其標之語者也。其他本於素靈者不少。孰謂仲景不撰用素靈哉。

素問陰陽應象大論曰。治病必求於本。又曰。形不足者。溫之以氣。精不足者。補之以味。其高者因而越之。其下者引而竭之。中滿者寫之於內。其有邪者。漬形以為汗。其在皮者。汗而發之。按仲景用理中四逆建中真武輩以補其不足者。用瓜蒂以越其高者。用豬苓五苓輩以引其下者。

用承氣瀉心輩。以寫其中滿者。用麻黃桂枝輩。以發其在表者。若其所謂心下有水氣。脅下有水。胸中有熱。胃中有邪氣。胃中乾燥。胃中不和。胃氣不和。胃中有燥屎。胃中空虛。胃中虛冷。里有熱。里有寒。熱入血室。熱結在裡。熱在下焦。熱結膀胱。瘀熱在裡。寒濕在裡。

水結在胸脅。冷結在膀胱之類。皆所謂治病求於本者也。中西惟忠乃謂質諸終篇。未嘗有本於素靈者。嗚呼。何其疏漏之甚也。

雖未能盡愈諸病。庶可以見病知源。若能尋余所集。思過半矣。

言斯書雖未盡論萬病。庶可以見其病。知其所來之源矣。苟能留神於予所編輯。則雖未論及之病。亦可以治也。思過半。周易繫辭語。(易云。知者觀其彖辭。則思過半矣。)

或問傷寒論本文。高遠精微。如其自序。則平易淺近。似出二手。何也。曰。仲景氏之著論也。勤求古訓。博採眾方。從而敷演焉。從而擴充焉。是以其書雖成於漢季。亦不得不從而高遠精微也。闢之入芝蘭之室。久而不聞其香也。若夫自序披心腹。吐情實之文。叮嚀其言。

以告諭之。欲不平易淺近。可得乎。若徒以體格之異疑之。則如韓愈平日述作。縱橫飛動。變化不測。而其著順宗實錄。覈實質直。平淡無味。絕不現他文相類。及蘇軾少時議論。英氣勃勃。八面無敵。而暮年文章。寒酸蕭索。慘悴可憐。其亦謂之出二手歟。人苟會之。則自序之與本論不同。

其何疑之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