太平惠民和劑局

《太平惠民和劑局方》~ 附:指南總論 (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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附:指南總論 (2)

1. 論服餌法

夫藥有君臣佐使,人有強弱虛實,服餌之法,輕重不同,少長殊途,強羸各異,或宜補宜瀉,或可湯可丸,加減不失其宜,藥病相投必愈。若病在胸膈以上者,先食而後服藥。病在心腹以下者,先服藥而後食。病在四肢、血脈者,宜空腹而在旦。病在骨髓者,宜飽滿而在夜。

白話文:

藥物有君臣佐使之分,就像人有強弱虛實之別。服用藥物的使用方法應根據病情輕重、年齡大小、身體強弱的不同而有所調整。強健的人或虛弱的人,需要的治療方法不同,有的適合補益,有的適合瀉下。有的疾病適合用湯藥治療,有的適合用丸藥治療。加減藥物時要遵循適宜的原則,藥物和病情相符才能達到治療效果。如果疾病在胸膈以上,應先吃飯後服藥。如果疾病在心腹以下,應先服藥後吃飯。如果疾病在四肢或血脈,適合空腹時在早上服用藥物。如果疾病在骨髓中,適合飯後在晚上服用藥物。

凡藥勢與食氣不欲相逢,食氣消即進藥,藥氣散而進食。如此消息,即得五臟安和,非但藥性之多方,其節適早晚,復須調理,今所云先食、後食,蓋此義也。

白話文:

任何藥物的作用都不宜與飲食相衝突,進食後待食物消化的差不多再服藥,服藥後等藥效散發再開飯。這樣調配用藥的時間,才能讓臟腑安和。不僅藥物種類繁多,而且服藥時間也要適當調整,早晚服藥前後應配合飲食,此即中醫所說的「先食、後食」的道理。

凡服湯,欲得稍熱服之,則易消下。若冷,則嘔吐不下。若太熱,則傷人咽喉,務在用意。湯必須澄清,若濁,則令人心悶不解。中間相去如步行十里久,即再服,若太促者,前湯未消,後湯來沖,必當吐逆。仍問病者腹中藥消散否,乃更進服。

白話文:

每當服用湯藥時,要稍加熱服用,這樣就能容易消化吸收。如果太冷,容易嘔吐,不能下達。如果太熱,會損傷咽喉,一定要注意。湯藥必須澄清,如果混濁,會讓人感到胸悶不適。服藥間隔時間要像步行十里路那麼久,然後再服用。如果間隔時間太短,前一服湯藥還未消化,後一服湯藥就沖了進來,必然會引起嘔吐。還要詢問病人腹中藥物是否已經消散,再繼續服用。

凡服丸藥補者,皆如梧桐子大,以二十丸為始,從一服漸加至四十丸為限,過多亦損人。云一日再服者,欲得引日多時不闕,藥力漸積,熏蒸五臟,彌久為佳,不須頓服為善,徒餌名藥,獲益甚少也。

白話文:

服用丸藥補養身體的人,丸藥大小如梧桐子,一開始服 20 丸,逐漸增加到 40 丸為限,服用過多也會傷身。說法中提到「一天服兩次」,目的是讓藥力持續發揮作用,逐漸積累藥效,溫養五臟,時間越久越好。不必一次吃很多,只服用名貴藥物,作用甚微。

凡服浸酒藥,欲得使酒氣相接,無得斷絕,斷絕則不得藥力,多少皆隨性飲之,以知為度。不可令大醉至吐,大損人也。

白話文:

服用浸泡在酒中的藥物時,要確保酒氣持續不斷,不要中斷。一旦中斷,藥效就會減弱。服用的量可以根據自己的承受能力而定,以自己能接受的程度為標準。但是,不要過度飲酒導致嘔吐,這樣會對身體造成很大損害。

凡服毒藥治病,先起如黍粟,病去而止,不去倍之,不去十之,取去為度。今藥中單行一、兩種有毒之藥,只如巴豆甘遂之輩,不可令至盡劑爾。如經所說:一味一毒服一丸如細麻,二味一毒服二丸如大麻,三味一毒服三丸如胡豆,四味一毒服四丸如小豆,五味一毒服五丸如大豆,六味一毒服六丸如梧桐子。

白話文:

當服用有毒的中藥來治療疾病時,通常從少量開始,像小米粒那麼小。如果病情好轉,就停止服用;如果病情沒有好轉,就增加一倍、十倍的劑量,直到病情好轉為止。

現在的藥物中,單獨含有少量有毒成分的藥物,像巴豆、甘遂這類藥物,不能服用到全部的劑量。就像經書中所說的:

  • 一味有毒藥物,服用一顆丸子,大小像細麻子。
  • 兩味有毒藥物,服用兩顆丸子,大小像大麻子。
  • 三味有毒藥物,服用三顆丸子,大小像胡豆。
  • 四味有毒藥物,服用四顆丸子,大小像小豆子。
  • 五味有毒藥物,服用五顆丸子,大小像大豆子。
  • 六味有毒藥物,服用六顆丸子,大小像梧桐子。

以數為丸,而毒中又有輕重,只如狼毒、鉤吻,豈同附子芫花之輩耶!凡此之類,皆須量用也。

白話文:

按照計數製成藥丸,而中毒的程度有輕重之分。例如狼毒、鉤吻,難道和附子、芫花這些藥物一樣嗎?凡是這類藥物,都必須小心用量。

凡餌湯藥後,其粥食、肉菜皆須大熟,大熟則易消,與藥相宜。若生,則難消,復損藥力,仍須少食菜,於藥為佳。亦少進鹽、醋乃善。亦不得苦心用力,及於喜怒。是以療病用藥力為首,若在食治,將息得力,太半於藥。所以病者務在將息,攝養之至,可以長生,豈止愈病而已哉。

白話文:

每次服藥後,所吃的粥、肉和菜都必須煮熟。煮熟後容易消化,與藥物相宜。如果沒煮熟,就難以消化,還會減弱藥效。吃肉還是要少吃,對藥物效果更好。也要少放鹽和醋。也不可苦心用功,或過度喜怒。因此,治療疾病以用藥為首要,如果飲食和休息得當,那麼藥物效果會提高一大半。所以病人務必要注重休息和調養,這樣才能長壽康健,豈止是治好病而已呢。

2. 論用藥法

夫濟時之道,莫大於醫,去疾之功,無先於藥。人居五行四氣,病生暑濕風寒,藥分三品七情,性有溫平冷熱,凡於行用,不得差殊,庶欲立方,便須憑據,療之合理,病無不痊。若自昧新陳,莫分真偽,用之偏僻,使之稀疏,著以別名,求於奇異,未諳體性,妄說功能,率自胸襟,深為造次。

白話文:

在拯救世人的方法中,沒有比行醫更重要的了,祛除疾病的功勞,沒有藥物治療更勝一籌。人的身體受五行四氣影響,疾病是由暑、濕、風、寒等因素引起的。藥物分為三品七情,性質有溫、平、冷、熱之分。凡是使用藥物,都不能有差錯,只有這樣才能制定出合理的藥方,治療才能奏效,疾病才能痊癒。如果自己不瞭解藥物的特性,分不清真假,用藥偏頗或稀疏,追求奇怪的別名或特異的功能,不瞭解藥物的本質,胡亂吹噓其療效,這都是胸無點墨、輕率而為的表現。

是以「醫不三世,不服其藥」,斯言信有之矣,豈不深思者哉!又不得用土地所無,貴价難市,珠珍諸寶,希罕所聞,縱富貴而無處搜求,設貧下而寡財不及。或於遠邦求藥,或則確執古方,不能變通,稽於致辨,病既深矣,藥何療焉!繇是醫者必須捨短從長,去繁就簡,卷舒自有,盈縮隨機,斟酌其宜,增減允當,察病輕重,用藥精微,則可謂上工矣。

白話文:

因此「沒有三代行醫經驗的醫生,別給他吃藥」,這句話確實有它的道理,難道不懂得深思嗎!而且不能使用當地沒有的藥物,價格昂貴難以買到,珠寶寶物稀有罕見,就算富有也無處可尋,更何況貧困者財力不足。有人從遠方尋藥,或者固執地使用古方,不懂得變通,耽擱了求醫時間,病情已經加重,藥物還能起什麼作用呢!因此,醫生必須揚長避短,去繁就簡,靈活運用,隨機應變,酌情增減,恰到好處,根據病情輕重,用藥精準,這樣才能稱得上高明的醫者。

凡藥有君臣佐使,以相宣攝合和,宜用一君二臣三佐五使,又可一君三臣九佐、使也。又有陰陽配合(掌禹錫等按蜀本注云:「凡天地萬物皆有陰陽,大小各有色類,尋究其理,並有法象。故毛羽之類,皆生於陽而屬於陰。鱗介之類,皆生於陰而屬於陽。所以空青法木,故色青而主肝。

白話文:

所有的中藥都有君臣佐使之分,以助長、約束、搭配和調和。通常用一味君藥、兩味臣藥、三味佐藥、五味使藥,也可以用一味君藥、三味臣藥、九味佐藥和使藥。另外,還有陰陽配合的原則(掌禹錫等根據蜀本注釋:「天地萬物都有陰陽,大小各有類別,究其原理,都有規律。因此,毛羽類動物都生於陽而屬於陰。鱗介類動物都生於陰而屬於陽。所以空青這種藥物屬於木,故色青而主治肝臟。」

丹砂法火,故色赤而主心。雲母法金,故色白而主肺。雌黃法土,故色黃而主脾。磁石法水,故色黑而主腎。余皆以此推之,倒可知也。」),子母兄弟(掌禹錫等按蜀本注云:「若榆皮為母,厚朴為子之類是也。」),根莖花實,草木骨肉。又有單行者,有相須者,有相使者,有相畏者,有相惡者,有相反者,有相殺者,凡此七情,合和之時,留意視之。當用相須相使者良,勿用相惡相反者。

白話文:

丹砂的性質如火,因此顏色是紅色,主治心臟。雲母的性質如金,因此顏色是白色,主治肺臟。雌黃的性質如土,因此顏色是黃色,主治脾臟。磁石的性質如水,因此顏色是黑色,主治腎臟。其他的藥物都可以以此類推,倒推回去也可以知道。

母子兄弟(按:指藥材的成對或相關聯),如榆皮為母,厚朴為子。根莖花果,就像草木的身體和骨肉。

還有單獨使用的藥物,有相輔相成的藥物,有相使相濟的藥物,有互相恐懼的藥物,有互相厭惡的藥物,有相反抵消的藥物,有互相抵殺的藥物。這七種藥物性情,在使用時應仔細觀察。應選用相輔相成、相使相濟的藥物,不要使用互相厭惡、相反抵消的藥物。

若有毒者宜制,可用相畏、相殺者,不爾勿合用也(掌禹錫等謹按蜀本注云:「凡三百六十五種,有單行者七十一種,相須者十二種,相使者九十種,相畏者七十八種,相惡者六十種,相反者十八種,相殺者三十六種。凡此七情,合和視之。」)。又有酸鹹甘苦辛五味,又有寒熱溫涼四氣,又有有毒無毒,陰乾曝乾,採造時月生熟,土地所出真偽新陳,並各有法也。

白話文:

如果中藥有毒,應該妥善處理。可以使用相生相剋的藥材,否則不要同時使用。(根據蜀地本的註解,有三百六十五種藥材,其中單獨使用的有七十一種,相輔相成的有十二種,相促進的有九十種,相畏懼的有七十八種,相厭惡的有六十種,相抵觸的有十八種,相剋制的的三十六種。這七類藥性需要綜合考慮。)還有酸、鹹、甘、苦、辛五種味道,以及寒、熱、溫、涼四種藥性,還有有毒、無毒之分,陰乾、曝乾,採摘時令、藥材生長成熟度,產地真假和新鮮程度,這些方面都有相應的規矩。

凡採藥時月,皆是建寅歲首,則從漢太初後所記也。其根物多以二月、八月採者,謂春初津潤始萌,未沖枝葉,勢力淳濃故也;至秋,枝葉乾枯,津潤歸流於下。今即事驗之,春寧宜早,秋寧宜晚。華、實、莖、葉,乃各隨其成熟爾。歲月亦有早晏,不必都依本文也。

白話文:

採集藥材的月份,通常是在建寅歲首(正月),這是漢太初年間記載的。大部分根部藥材在二月和八月採收,因為春天初春時節津液潤澤,草木開始萌芽,枝葉尚未長出,藥材的精華會比較濃鬱;而到了秋天,枝葉枯萎,津液會流回根部。現代的實踐也證明,春季宜早採,秋季宜晚採。至於花、果、莖、葉,則要根據它們各自的成熟時間而定。不同的年份早晚不同,也不必完全按照經典中的記載。

凡本草說陰乾者,謂就六甲陰中干之。又依遁甲法,甲子旬陰中在癸酉,以藥著酉地也。實謂不必然,正是不露日暴,於陰影處干之爾,所以亦有云曝乾故也(今按《本草》採藥陰乾者,皆多惡。至如鹿茸,《經》稱:陰乾皆悉爛令壞,今火干易得且良。草木根苗,陰之皆惡,九月以前採者,悉宜日乾,十月以後採者,陰乾乃好。),若幸可而用,益當為善。

白話文:

中醫本草書籍中提到的「陰乾」,指的是在六甲陰位期間晾乾藥物。根據遁甲法,甲子旬的陰位在癸酉,這時應將藥物放在酉方晾乾。但其實並非一定要如此,只要避開陽光直曬,在陰影處晾乾即可。因此,也有說法是「曝乾」。

(註:現代的《本草》記載,採集後陰乾的藥材大多品質較差。例如鹿茸,根據《本草經》記載,陰乾容易腐爛變質,現在改用火乾的方式比較便捷且品質較好。而草木的根和苗,陰乾後都不好,九月以前採集的,都應該陽光下晾乾;十月以後採集的,陰乾才較好。)

如果陰乾後的藥物仍然可以用,那就更好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