日本·丹波元堅

《藥治通義》~ 卷十 (1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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卷十 (1)

1. 方藥離合

徐洄溪曰。方之與藥。似合而實離也。得天地之氣。成一物之性各有功能。可以變易血氣。以除疾病。此藥之力也。然草木之性。與人殊體。入人腸胃。何以能如人之所欲。以致其效。聖人為之制方。以調劑之。或用以專攻。或用以兼治。或以相輔者。或相反者。或相用者。

或相制者。故方之既成。能使藥各全其性。亦能使藥各失其性。操縱之法。有大權焉。此方之妙也。若夫按病用藥。藥雖切中。而立方無法。謂之有藥無方。或守一方以治病。方雖良善。而其藥有一二味與病不相關者。謂之有方無藥。譬之作書之法。用筆已工。而配合顛倒。

與。夫字形俱備。而點畫不成者。皆不得謂之能書。故善醫者。分觀之。而無藥弗切於病情。合觀之。而無方不本於古法。然後用而弗效。則病之故也。非醫之罪也。而不然者。即偶取效。隱害必多。則亦同於殺人而已矣。(源流論。)

按寇宗奭本草衍義曰。嘗讀唐方技傳。有云。醫要在視脈。唯用一物攻之。氣盛而愈速。一藥偶得佗藥相制。弗能專力。此難愈之驗也。今詳之。病有大小新久虛實。豈可止以一藥攻之。若初受病小則庶幾。若病大多日。或虛或實。豈得不以他藥佐使。如人用硫黃。皆知此物大熱。

然不性緩。倉卒之間。下咽不易便作效。故智者又以附子乾薑桂之類。相佐使以發之。將併力攻疾。庶幾速效。若單用硫黃。其可得乎。故知許宗之言。未可全信。賢者當審度之。又繆仲淳本草經疏曰。上古之人。病生於六淫者多。發於七情者寡。故其主治。嘗以一藥治一病。

或一藥治數病。今時則不然。七情彌厚。五欲彌深。精氣既虧。六淫易入。內外膠固。病情殊古。則須合眾藥之所長。而又善護其所短。乃能蘇凋瘵。而起沉疴。其在良醫。善知藥性。劑量無差。庶得參互旁通。彼此兼濟。以盡其才。而無乖刺數壞之弊矣。斯二說。與洄溪之意相發。

故附之。

又按以古之成方。治萬變之病。其證其藥。不能必一一相契。蓋數味相合。自有一種功用。不可妄意增損者。正是古方妙處。如小柴胡半夏。本以治嘔。而無嘔亦不妨用之類。今云一二味與病不相關者。謂之有方無病者。殆立言之弊乎。

2. 方劑古今

張子剛曰。近世醫者。用藥治病。多出新意。不用古方。不知古人方意。有今人所不到者甚多。如諸塞食散。五石澤蘭元。三石澤蘭元。登仙酒之類。其治療有意外不測之效。觀其所用藥。則皆尋常所用之物也。但以相反相惡者。並用之激之。使為功效。詳其妙意。蓋出於今人之表。

經曰。草生五色。五色之變。不可勝視。草生五味。五味之美。不可勝極。蓋言錯雜和合。則其間必有爭效其能者。故不可勝視勝極也。孫真人亦云。神物效靈。不拘常制。至理關感。智莫能知。其猶龍吟云起。虎嘯風生。戎鹽累卵。獺膽分杯。撫掌成聲。沃火生沸。不知所以然也。

又如五色顏色和合。其變化不可得而名焉。出乎繩墨規矩之外。然後能致顏色氣味之妙。此非神智。則孰能至此。學者不可忽也。(雞峰普濟方○按孫真人云云數語。本於陶隱居。說見於後。)

徐洄溪曰。說者曰。古方不可以治今病。執仲景之方。以治今之病。鮮效而多害。此則尤足嘆者。仲景之方。猶百鈞之弩也。如其中的。一舉貫革。如不中的。弓勁矢疾。去的彌遠。乃射者不恨己之不能審的。而恨弓強之不可以命中。不亦異乎。其有審病雖是。藥稍加減。又不驗者。

則古今之本草殊也。詳本草。惟神農本經。為得藥之正。惟古方用藥。悉本於是。晉唐以後諸人。各以私意加入。至張潔古輩出。而影響依附。互相辨駁。反失本草之正傳。後人遵用不易。所以每投輒拒。古方不可以治今病。遂為信然。嗟乎。天地猶此天地。人物猶此人物。

若人氣薄。則物性亦薄。豈有人今而藥獨古也。故欲用仲景之方者。必先學古窮經。辨證知藥。而後可以從事。(金匱心典序。)

又曰。後世之方。已不知幾億萬矣。此皆不足以名方者也。昔者聖人之制方也。推藥理之本原。識藥性之專能。察氣味之從逆。審藏府之好惡。合君臣之配耦。而又探索病源。推求經絡。其思遠。其義精。味不過三四。而其用變化不窮。聖人之智。真與天地同體。非人之心思所能及也。

上古至今。千聖相傳。無敢失墜。至張仲景先生。復申明用法。設為問難。註明主治之證。其傷寒論。全匱要略。集千聖之大成。以承先而啟後。萬世不能出其範圍。此之謂古方。與內經並垂不朽者。其前後名家。如倉公扁鵲華佗孫思邈諸人。各有師承。而淵源又與仲景微別。

然猶自成一家。但不能與靈素本草。一線相傳。為宗枝正脈耳。既而積習相仍。每著一書。必自撰方千百。唐時諸公。用藥雖博。已乏化機。至於宋人。並不知藥。其方亦板實膚淺。元時號稱極盛。各立門庭。徒騁私見。迨乎有明。蹈襲元人緒餘而已。今之醫者。動云古方。

不知古方之稱。其指不一。若謂上古之方。則自仲景先生流傳以外。無幾也。如謂宋元所制之方。則其可法可傳者絕少。不合法而荒謬者甚多。豈可奉為典章。若謂自明人以前。皆稱古方。則其方不下數百萬。夫常用之藥。不過數百品。而為方數百萬。隨拈幾味。皆已成方。

何必定云某方也。嗟嗟。古之方何其嚴。今之方何其易。其間亦有奇巧之法。用藥之妙。未必不能補古人之所未及。可備參考者。然其大經大法。則萬不能及。其中更有違經背法之方。反足貽害。安得有學之士。為之擇而存之。集其大成。刪其無當。實千古之盛舉。余蓋有志而未遑矣。

(源流論。)

按乾隆四庫總目提要曰。蓋古所謂專門禁方。用之則神驗。至求其理。則和扁有所不能解。(出旅舍備急方條。)櫟蔭府君曰。古經方。如葛仙翁孫真人諸名醫之所撰也。而以本草仲景律之。則似不合繩墨者。時以方士禁咒之術。涉迂怪者。雜出其間。又有僻藥而不易辨者。

有凡品而不堪服者。是以可用於今者。若甚鮮矣。豈立方之指。深奧幽微。非淺庸所能測也。抑時世之變。方域之殊。情性之差使然邪。然臨病對證而施之。則效應如神。其出於思慮之表者。不暇枚舉。乃與後世諸家。執泥引經報使之說。而所制迥別。是古經方所以不可廢於今也。

(醫略抄序。)俱與子剛意相發矣。蓋唐人去古猶近。具存典型。如宋人亦能守古義。故其諸方。間有功效甚著。而羽翼經方者。今洄溪謂之乏化機。謂之板實膚淺者。過矣。金元以來。務樹旗幟。稍趨別路。然河間東垣。固卓識士。故其治病頗有發明。特至丹溪。則信羅太無說。

以為古方不治今病。(詳見格致餘論。)每對一人。必立一方。當時項彥章有疑於此。見陸簡靜。始晤古今方同一矩度。(見餘姚縣誌。)如王節齋。私淑丹溪者也。然其著明醫雜著有曰。近因東垣丹溪之書大行。世醫見其不用古方也。率皆效顰。治病輒自制方。然藥性不明。

處方之法莫究。鹵莽亂雜。反致生無。甚有變證多端。遂難識治。此確言也。而明清諸家。猶仍丹溪之陋。多不用古方。臨病制方。沿波不返。遂為套習。醫道陵夷。職是之由。是洄溪之論。有自而發矣。要之。謂古方不治今病者。不知古方之理者也。自非善用古方。何能得療危險之疾。

古方其可不恪遵乎。但後世嗜欲日滋。疴瘵日繁。則又有不得不擇取諸家方法者。然不敢背仲景之旨。猶是為善用古方歟。如此間專用古方者。徒執文義。不識變通。此亦不能無弊云。(丹溪以前。如石藏用。張潔古輩。皆有古方不治今病之說。斯不繁引。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