薛已

《本草約言》~ 藥性本草約言卷之二 (14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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藥性本草約言卷之二 (14)

1. 桑螵蛸

(即螳螂子。惟生桑樹上者入藥。)

益陰臟之劑,故主女人血閉腰痛,男子虛損失精遺溺。通五淋利小水,久服益氣養神。

2. 全蠍

治風要藥。小兒驚搐,方多用之。

3. 蜜蠟

味甘,氣微溫,無毒。益氣止瀉痢,補中續絕傷。熔裹牛黃丸,隔寒涼脾胃無損;嚼為斷谷藥,度荒歉腸胃不飢。

煎蜜,得之陳則色黃,新則色白,《本經》條中只言白,不言黃者,蓋用蜜宜陳,用蠟宜新也。一說蠟熔納水中十數遍即白,乃蠟之精英,故入藥勝,《本經》所取亦或在此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