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本草詳節》~ 卷之十 (4)
卷之十 (4)
1. 虎骨
味辛,氣微熱。凡使,以雄者頭、脛、脊為勝。捶碎,去髓,或酥,或酒,或醋炙黃用。藥箭射死者有毒,勿用。
主筋骨毒風走注疼痛,腳膝無力,傷寒溫氣,溫瘧,殺鬼疰,止驚悸,惡瘡,鼠瘻,獸骨鯁咽。
按:虎骨,通可用。《易》云:風從虎者,風,木也;虎,金也,木受金制,故虎嘯而風生,陽出陰藏之義也。凡邪疰驚癇,溫瘧,瘡瘍,頭風,用頭骨;手足諸風,用脛骨;腰背諸風,用脊骨,從其類耳。
2. 羖羊角
味苦、咸,氣微寒。入胞絡、肝經。兔絲子為使。凡使,勿先取,恐中濕傷人,鋸尖燒灰,存性用。
主青盲,驚悸,百節中結氣,風頭痛,產後余痛,殺痔蟲,蠱毒,瘴毒,溪毒。
按:羖羊角苦寒,故治肝熱之青盲,心熱之驚悸,火熱上升之風頭痛,濕熱之疥蟲、熱毒,傷血之蠱瘴,宜俱主之。至百結氣,產後余痛,亦血熱氣壅而然,不能外也。
3. 羊肉
(附:乳、肝、膽、血、胃、脛骨、屎、羊石子、筋、齒)
味甘、苦,氣大溫。以銅器煮之,男損陽,女暴下。反半夏、菖蒲。同蕎麵、豆醬食,發痼疾;同醋食,傷人心,熱病妊婦不可食。白羊黑頭,黑羊白頭,獨角者,有毒,食之生腸癰,惟甘草湯可解。筋膜中珠子食之令人癲癇。凡使,以杏仁或瓦片煮,易糜;以胡桃煮,不臊。
主五勞七傷,風眩,寒疝,小兒驚癇,婦人產後虛羸,產後帶下。
按:羊肉,有形之物,能補有形肌肉之氣,血虛者亦可補,陽生則陰長也。古人常用入湯劑,有以夫(注:語似未完)。
附:乳,味甘,氣溫。主潤心肺,補虛寒。蚰蜒入耳,灌之成水。反胃人飲之,潤胃脘、大腸之燥。
附:肝,味苦,氣寒。主肝風虛熱,目赤暗痛,熱病後失明。
按:羊肝,冷而能補,除肝經熱邪,所以明目有功,若他肝則否。
附:膽,味苦,氣寒。主青盲,點赤障白翳,療疳濕,時行熱熛瘡。
附:血,味鹹,氣平。主飲一升,治產後血攻,下胎衣,治卒驚,九竅出血,解莽草毒,一切丹石毒。
附:胃,味甘,氣溫。主反胃,虛汗,小便數,作羹食之。
附:脛骨,味甘,氣溫。主虛冷勞,脾弱腎虛,不能攝精,固齒,化銅。脊骨、尾骨,主同。
附:屎,味苦,氣平。主吐酸,反胃。燒灰止小兒疳痢,驚癇,聤耳。窨竹木刺,及箭簇不出,亦薰諸瘡。
附:羊石子,即外腎。主腎虛精滑。
附:筋,主塵物入目中,熟嚼納眥中,仰臥即出。
附:齒,主小兒羊癇寒熱。
4. 麝臍
味辛,氣溫。生西羌,及陝西、河東諸處。形似獐而小,黑色,常食柏葉,又啖蛇。其香正在陰莖前皮內,別有膜袋裹之,第一生香,名遺香,乃麝自剔出者,難得;次臍香,乃捕得殺取者;又次心結香,為猛獸所逐,驚畏失心,墜崖而死,大,拾得者,不堪入藥。南海山谷有靈貓囊,其氣如麝,功亦相同。凡使,用當門子尤妙,以子日開之,微研不必細。
主中風、中氣、中惡、痰厥,積聚癥瘕,溫瘧,瓜果食積,蠱毒,目翳,小兒驚癇客忤,婦人難產,墮胎,辟惡氣,殺鬼精物,去三蟲,殺瘡蟲,又能蝕一切癰瘡膿水。
按:麝香,走竄飛揚,內透骨竅臟腑,外徹皮肉及筋,凡證之屬虛者,概不可用,即不得已,用之引導,亦不可過劑。
5. 酪
味甘、酸,氣寒。北方多造,以牛、羊、馬、駝乳炒熬數十沸,酪上浮皮為酥,熬酥出油為酲醐,以牛羊乳為上。惟雞子皮、壺盧可盛,余物盛之,滑即透出。
主肺熱咳唾膿血,心膈熱痛,風邪痹氣,可作摩膏。
按:酥、酪、酲醐,性皆潤滑,血熱枯燥者,均宜。
6. 膃肭臍
味鹹,氣大熱。出登、萊、遼西。毛色似狐似鹿,足似犬,尾似魚。入藥用外腎,而曰臍者,連臍取之也。凡使,酒浸一日,紙裹炙香,銼搗,或於銀器中酒煎熟合藥。以漢椒、樟腦同收,則不壞。
主補中,益腎氣,暖腰膝,破癥結,療驚癇狂疾,中惡邪氣,鬼氣,屍疰。
按:膃肭臍,專補陽氣,故闢陰邪,咸能入血軟堅,溫熱能通行消散,故又主痃癖等症。近世房術用之,以其鹹溫入腎,壯陽道,固精氣,而補之以味也。
7. 驢陰莖
(附:溺)
味甘,氣溫。肉動風,脂尤甚。
主強陰,壯筋。
附:溺,味辛,氣寒。有小毒。主反胃,噎病有蟲,癬癘惡疾,多飲之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