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外臺秘要》~ 卷第三十四 (11)
卷第三十四 (11)
1. 婦人陰蝕及疳方八首
千金療陰蝕瘡方。
白話文:
當歸(120克),地榆(180克),炙甘草、川芎、芍藥(各120克)
肥豬肉三十斤,以水三石煮取熟,去肉,入盆中浸之,令即易,不過三二度。(並出第三卷中)
白話文:
取三十斤肥豬肉,用三石水煮熟,取出肉,放入盆中浸泡,使其軟化,不要超過兩三次。(出自卷三)
崔氏療陰蝕,洗拓湯方。
白話文:
甘草(烘焙過的),乾漆(各一兩,煮成糊狀),黃芩、乾地黃、芍藥、當歸(各二兩),龜甲(五兩,烘焙過的)
上七味切,以水七升煮取半,去滓,以綿帛納湯中,以拓瘡處,良久即易,日二度,每拓湯,可行十里許,即裛干,捻取甘濕散薄敷瘡上使遍。可經半日,又以湯拓,拓訖,如前敷藥,其內甘濕散,是蚺蛇膽等六味者,是在前療甘濕卷中,余家婢遇此疾,百方療不瘥,蝕處作兩瘡,深半寸,余於涓子方中,檢得此甘草湯方,仍以自處蚺蛇膽散用,不經七日,瘡乃平復甚效,凡救十八人。手下即活,遇斯疾者,請廣流布傳之。
白話文:
把上述七種藥材切碎,用七升水煮,取一半藥液,過濾掉渣滓,用棉布浸泡湯液,敷在潰瘍處,長時間後再更換新藥液,每天敷兩次,每次用湯液敷,可以走十里路左右,然後烘乾棉布,捻取「甘濕散」薄薄地敷在潰瘍處,覆蓋所有傷口。敷藥半日後,再用湯液敷,敷完後,像之前一樣敷藥,「甘濕散」是蚺蛇膽等六種藥材製成,在之前的「甘濕卷」中有記載。我家婢女得了這種病,用過很多方法都治不好,潰爛的地方形成了兩個瘡口,深達半寸。我從「涓子方」中找到這個「甘草湯」的方子,並自己配製了「蚺蛇膽散」來使用。不到七天,潰瘍就完全恢復了,效果非常顯著。我已經救治了十八個人,敷藥後就能立即康復。如果遇到這種疾病,請廣泛傳播這個方子。
(出第十卷中)
又療疳頻用大效方。
白話文:
蚺蛇膽(研磨成粉末),青木香,石硫磺(研磨成粉末),鐵精,麝香(各佔四分之一)
傳統做法是在五月五日加入蟾蜍(麝香在最後加入,因為麝香可以解蛇毒;如果麝香先與蛇膽混合,蛇膽會失效)。
上六味等分,搗篩為散,更細研,有患取如三棋子和並花水。日再服,服訖,先令便利了,即以後方桃枝熏下部訖,然後取散如二棋子納竹管里,深吹入下部中,亦日再,老小量減,其熏法每日一度,不用再為之,甚良。
白話文:
將上六種藥材等量搗碎過篩成粉末,再研磨得更細。如有痔疾,取約三顆棋子大小的粉末,加入花水調和。每天服用兩次。服用後,先讓大便通暢。然後用後面的桃枝燻蒸下部。隨後,取約兩顆棋子大小的粉末放入竹管中,用力吹入下部。每天也燻蒸兩次,老人和小孩酌量減少。燻蒸方法每天一次即可,不必重複。這是一個非常好的治療方法。
又療疳蟲食下部及五臟方。
取桃東南枝三七枚,輕打頭使散,以綿緩纏之,又搗石硫黃為末,將此綿纏桃枝捻轉之,令末少厚又截一短竹筒先納下部中,仍以所捻藥桃枝熟然熏之。(並出第三卷中)
白話文:
取桃樹東南方枝條37根,輕輕敲打枝條讓其散開,用棉線緩慢纏繞枝條。另外將石硫磺搗碎成粉末,將纏繞藥材的桃枝沾取粉末,讓粉末均勻分佈。接著截取一段短竹筒,先將桃枝底部放入竹筒內,然後用沾有藥材的桃枝點燃燻燒。(記載於《本草綱目》第三卷)
文仲療陰蝕欲盡者方。
蝦蟆兔屎等分,末敷之良。
古今錄驗療婦人陰蝕,苦中爛傷,狼牙湯方。
狼牙三兩㕮咀,以水四升,煮取半升,去滓納苦酒如雞子中黃一杯,煎沸,適寒溫,以綿濡湯以瀝瘡中,日四五度即愈。
白話文:
取三兩狼牙草和半升水煮到剩半升,濾掉渣滓後加入一個雞蛋黃大小量的苦酒,煮沸後放涼。用棉花蘸取藥液滴在瘡口上,每天四到五次,很快就能痊癒。
2. 陰中腫痛方四首
肘後療陰中腫痛方。
炙枳實以熨之。
經心錄療婦人陰中腫痛不可近者,湯洗方。
上三味切,以水一斗,煮取五升溫洗陰中,日可三度良。
古今錄驗療婦人陰腫堅痛,礬石散方。
上三味搗篩,取棗大綿纏,導陰中,二十日即愈。
又療婦人陰腫,苦瘡爛,麻黃洗之。
白話文:
麻黃(去掉枝節),黃連,蛇牀子(各50克),酸梅(10顆)
上四味切,以水一斗,煎取五升洗之。
3. 陰中瘡方五首
集驗療婦人陰中痛生瘡方。
白話文:
羊脂(半公斤)、當歸、杏仁(去皮去尖)、白芷、芎藭(各50公克)
上五味細切,羊脂和,置甑中蒸之,藥成,取如大豆一枚,綿裹藥納陰中,日一度。
肘後療女子陰中瘡方。
末硫黃敷瘡上。
又療女子陰中瘡方。
白話文:
杏仁(研磨成粉)、雄黃、礬石(各炒成灰,取兩分)、麝香(半分)
上四味和敷之,日三度。
古今錄驗療婦人陰中生瘡,黃芩湯洗方。
白話文:
當歸:2 分 黃芩:2 分 川芎:2 分 大黃:2 分 明礬:2 分 黃連:1 分 雌黃:2 分
上七味切,以水五升,煮取四升洗瘡,日三度。
又療婦人陰中生瘡,雄黃散方。
白話文:
川芎、藜蘆、雄黃(研磨成粉)、硃砂(研磨成粉)、花椒(出汗後的)、細辛、當歸(各1份)
上七味搗篩散,取方寸匕,綿裹納陰中,又敷外瘡方。(忌如常法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