日本·村井杶

《藥徵續編》~ 卷下 (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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卷下 (2)

1. 辨誤

李杲云:桃仁治熱入血室。杲之言過矣!夫仲景治熱入血室證,無有用桃仁之方。本論太陽下篇,治熱入血室者,有二法:一刺期門,一用小柴胡湯。一不載其方矣。未嘗見用桃仁者,治血豈惟用桃仁乎。

2. 品考

桃仁,惟一品。無萃渡者,奸商或雜梅仁,不可不擇,我們去皮不去尖。

3. 巴豆

主治心腹胸膈之毒。故兼治心腹猝痛、脹滿吐膿。

4. 考證

桔梗白散證曰:咳而胸滿、及吐膿。

備急丸證曰:心腹脹滿、猝痛。

九痛丸證曰:心痛、及腹脹痛。

以上三方,巴豆各一兩。

走馬湯證曰:心痛腹脹。

上一方,巴豆二枚。

據此諸方,則巴豆或一兩,或二枚,然本與諸藥等分。但白散之方,巴豆一兩,以配桔梗、貝母各三兩。《金匱要略》九痛丸方,附子本作三兩,余皆等分。《千金方》但作一兩。蓋作一兩,則附子亦與諸藥等分今從此。凡仲景之用巴豆也,雖備於急卒之病,皆是驅逐膈間之毒物,盪滌腸胃之閉塞,故諸方皆為等分。

夫巴豆同桔梗用,則使毒成膿;同貝母用,則能去咽喉之毒;同杏仁用,則能驅心胸之毒;同大黃乾薑用,則能吐下心腹結毒急痛;同附子、吳茱萸用,則能治心中寒冷毒痛。仲景之方用巴豆者,唯此四方,大抵足盡巴豆之功效矣。

5. 互考

走馬湯、備急圓、九痛丸三方,皆不載諸本論,而載諸《金匱要略》,蓋脫誤矣!走馬湯證曰:中惡。又曰:通治飛屍鬼擊病。《千金方》走馬湯證曰:治肺臟飛屍鬼注,因名曰飛屍走馬湯。九痛丸證曰:兼治卒中惡。備急圓證曰:若中惡客忤,停屍卒死者。按上三方證,曰飛屍、曰鬼注、曰鬼擊、曰中惡、曰客忤、曰停屍,皆是晉唐醫人之所附會,而決非仲景之意,又非疾醫家之言。古者巫醫並稱,故後世遂以巫者之言,混於醫事,實晉唐醫人之所為也。

故彼所前言諸證,似證非證,孰惡孰鬼,將何以分別之乎?不可從焉!假令巫有前數事,亦於醫事何與之有,故隨其證而後治之,則何必論是惡是鬼乎哉?若夫天地之間,有惡者,有鬼者,有屍者,有注者,有停者,有忤者,亦人無一毒畜積於身軀間者,則是惡是鬼,亦豈有注之擊之中之忤之者矣乎?此人嘗有一毒,畜積於身軀間者,故是惡是鬼,亦能注之擊之中之忤之也。醫者宜治其一毒而已,晉唐醫人之說,不可從矣!況於宋明之醫說乎?

6. 辨誤

桔梗白散法曰:強人飲服半錢匕,羸者減之。又曰:若下多不止,飲冷水一杯,則定。走馬湯法曰:老少量之。九痛丸法曰:強人初服三丸,日三服,弱者二丸。但備急圓,最備其急卒之病,而其服法,無量老少強弱者何也?曰:此方者,最備其急卒之病,則服法不必量老少強弱也。夫病苟至急卒,則豈遑於量老少強弱乎?宜隨其毒淺深輕重治之耳。

如彼走馬湯白散證,卻急於備急圓證矣!然今雲量其老少強弱者,恐非仲景之意也。蓋仲景之治病也,惟隨其證而治之。故其證重,則方亦多服之。其證輕,則方亦少服之。故雖強人,其證輕,則方亦隨少服之。雖羸者,而其證重,則方亦隨多服之,是仲景隨證治之之法也。

何必羸者弱者減之,強人壯人多服之乎?所謂量老少強弱者,是唯為粗工垂其戒者歟。醫之守之,慎之至也。至彼飲冷水止,其下多者,最是後人之恐巴豆者之言,其妄添亦可知己。凡恐藥者,不知恐病者也。不知恐病者,則病不可得而治焉。是醫者之所常病也。今也不然,有醫而恐藥者,是不知治病之方法,與察病之規則者也,無如之何而已。

夫病人之恐醫也,恐其醫之藥也,是醫施已恐之之藥也。是無他,夫醫不知其察病之規則,與治病之方法,而欲施已恐之藥也。可勝嘆哉!嗚呼!醫猶且恐之,病人豈不恐之乎?此天下古今之通病,而所以恐巴豆及諸藥者,為之故也。夫苟有其證,而服其藥,又何恐之有?苟無其證,而施其藥,則百藥皆可恐焉,又何獨巴豆之恐乎?

7. 品考

巴豆帶殼者良,是惟一品,無有偽品。宋王碩曰:巴豆不壓油而用之,巴豆之功,多在於油也。王碩者,能知巴豆之功者也。

8.

主治結毒急痛,兼助諸藥之毒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