吳謙等

《傷寒心法要訣》~ 卷一 (4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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卷一 (4)

1. 少陰陰邪脈證

少陰陰邪脈沉細,背寒欲寐口中和,咽痛腹痛骨節痛,厥利清穀四逆瘥。

【注】少陰陰邪,謂邪從陰化之寒證也。

脈沉細,少陰陰邪之脈也。

背寒,謂背惡寒,陽氣虛也。

欲寐,謂但欲寐,陰氣盛也。

口中和,口中不幹燥也。

咽痛腹痛,下利清穀,寒盛於中也。

骨節疼痛,四肢厥冷,寒淫於外也,宜四逆湯,溫中散寒也。

詳少陰篇。

2. 陰毒

陰毒寒極色青黑,咽痛通身厥冷寒,重強身疼如被杖,腹中絞痛若石堅,或嘔或利或煩躁,或出冷汗溫補先,無汗還陽退陰汗,急灸氣海及關元。

【注】陰毒,謂陰寒至極之證也。

血脈受陰毒邪,故面色青黑也。

陰毒內攻於裡,故咽痛腹中絞痛也。

陰毒外攻於表,故厥冷通身,重強疼痛如被杖也,獨陰無陽不化,故陰凝腹若石之堅硬也。

或嘔吐、或下利,或煩躁、或冷汗出,皆陽虛不足或有之證,均以溫補為先,宜四逆湯倍加人參。

若有是證,其人無汗,宜還陽散、退陰散,溫而汗之,使寒毒散而陽伸也。

凡遇此證,俱宜急灸氣海、關元二、三百壯,隨服藥餌,未有不生者也。

3. 陽證

陽證身輕氣高熱,目睛了了面唇紅,熱煩口燥舌乾渴,指甲紅兮小便同。

【注】陽證,謂陽熱之證也。

不論三陰、三陽,凡見是證者,均為陽熱有餘也,陽主動,故身輕也。

陽氣盛,故氣高而喘也。

陽主熱,故口鼻氣熱也,陽主寤,故目睛了了而不眠也。

目睛不了了,亦有熱極朦隴似不了了,然必目赤多眵,非若陰證之不了了而神短無光也。

陽氣熱,故身熱,面唇紅,指甲紅也。

陽熱入里,故心煩,口燥,舌乾而渴,小便紅也。

表實者,三黃石膏湯發之。

裡實者,三承氣湯下之,表裡不實而熱盛者,白虎解毒等湯清之可也,詳三陽篇。

4. 里證

里證宜下不大便,惡熱潮熱汗蒸蒸,燥干譫語滿硬痛,便溏為虛不可攻。

【注】里證,謂熱邪內結,不大便,惡熱潮熱,自汗蒸蒸,口燥舌乾譫語,腹滿硬痛也。

陽明腑主裡,故曰里證。

裡實者,有脾約,有胃實,有大便難,三者均為可下之證,然不無輕重之別。

三承氣湯、脾約丸,量其可者而與之,庶乎無過也。

若便溏為裡虛,即有是證不可攻也。

論中有急下數證,不待便實而下之者,是下其熱也,非下其結也。

義詳陽明、少陰篇。

5. 厥陰陰邪脈證

厥陰陰邪微細厥,膚冷臟厥躁難安,囊縮舌短苔滑黑,四逆當歸四逆先,少滿痛厥姜萸入,蛔厥靜而復時煩,得食而嘔蛔聞臭,煩因蛔動烏梅丸。

【注】厥陰陰邪,謂邪從陰化之寒證也。

微細,厥陰陰邪脈也。

厥,謂四肢厥冷也。

膚冷,謂肌膚冷也。

臟厥,謂寒陰臟厥也。

躁難安,謂煩躁無有安時也。

囊縮,謂外腎為寒收引縮入腹也,婦人則乳縮陰收也。

舌短,謂舌縮短也。

苔滑黑,謂舌苔不幹而色黑也。

四逆,謂四逆湯也,當歸四逆,謂當歸四逆湯也。

先者,謂先服當歸四逆湯也,少滿痛,謂少腹滿按之痛也。

厥,謂厥冷也。

姜萸入,謂當歸四逆湯加入吳萊萸、生薑也:蛔厥,謂厥而吐蛔也。

靜而復時煩,謂煩時止時煩也。

得食而嘔蛔聞臭,謂嘔因蛔聞食臭而始嘔也。

煩因蛔動,謂煩因蛔動而始煩也。

烏梅丸蛔厥,謂宜用烏梅丸也。

詳厥陰篇。

6. 少陰太陽表裡同病

少陰脈沉反發熱,麻黃附子細辛湯,若二三日無里證,減辛加草用之良。

【注】少陰病脈沉,為陰寒之證,當無熱,今反發熱,是兼有太陽表也。

宜麻黃附子細辛湯,急溫而散之。

若二、三日熱仍不解,亦無裡寒吐利之證,去細辛易甘草,緩溫而和之。

詳少陰篇。

7. 太陽寒邪傷營脈證

傷寒傷營脈浮緊,頭疼身痛惡寒風,無汗而喘已未熱,嘔逆麻黃湯發靈。

【注】傷寒,病名也。

傷營,謂寒傷營也。

脈浮緊,謂傷寒脈也。

頭疼身痛,惡寒惡風,無汗而喘,或已發熱,或未發熱,嘔逆,謂傷寒證也。

麻黃湯發,謂傷寒實邪,當與麻黃湯發汗最靈也。

詳太陽中篇。

8. 少陽可吐可汗可下

胸滿熱煩梔子豉,痞硬衝喉瓜蒂平,發熱惡寒肢煩痛,微嘔支結柴桂寧。

鬱郁微煩嘔不止,心下痛硬大柴攻,誤下柴胡證仍在,復與柴胡振汗生。

【注】上言其禁,恐失宜也;此言其可,貴變通也,胸滿煩熱,太陽少陽輕邪也,宜梔子豉湯湧之。

胸滿痞硬,氣上衝喉不得息者,太陽、少陽重邪也,宜瓜蒂散吐之。

發熱惡寒,四肢煩疼微嘔,心下支結,太陽、少陽表證也,宜柴胡桂枝湯,微汗兩解之。

鬱郁微煩,嘔不止,心下痛硬,少陽、陽明表裡證也,宜大柴胡湯緩攻兩解之。

誤下不致變逆,柴胡證仍在者,復與柴胡湯以和解之,若解則必蒸蒸振汗出而解,以下後虛故也。

詳太陽、少陽篇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