王肯堂

《証治準繩‧瘍醫》~ 卷之二 (26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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卷之二 (26)

1. 內疔

化毒丸,治內疔

硃砂雄黃(各一錢),蟬蛻(十枚),硼砂(生),輕粉(各五分),麝香(一分),片腦(半分)

上末。取蟾酥為丸,如綠豆大。每用一丸,放舌上含化取涎,化後以井水漱淨。無此丸用單蟾酥代之亦可。

霹靂火,治內疔之證,發汗之妙方也。凡疔瘡始覺,不曾服出汗之藥,過數日間,外證皆罷,或在胸腹,或在脅肋,赤焮腫起,此乃毒氣入里,內疔之所發也,宜用此法出汗,毒氣方能出也。

先置水桶一個,鐵銚一個,令病人側臥於桶上,四圍以衣衾蓋護,勿令泄氣。卻以鵝卵石,火燒極紅,放銚內,以銚安桶內,以醋投於銚內淬之,熏蒸出汗。未透,再加火力再淬之,須令腫處汗透,不必遍身出汗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