李梃

《醫學入門》~ 外集·卷七 (29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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外集·卷七 (29)

1. 雜治賦

纂《仁齋》及《編注病機》、《藥性》等書。

百病難逃乎八要,經曰:病有八要。不知其要,病將安去?表、里、寒、熱、虛、實、邪、正而已。

治法必遵乎三法;

新病去邪,大劑猛治;稍久去邪養正,寬猛兼治;久病藥必平和,寬治緩治。

正氣在人,陽為表而陰為里,上古名言;邪氣害人,表為陰而里為陽,仲景妙訣。實者脈盛、皮熱、腹脹、前後不通是為五實,虛者脈虛、皮寒、氣弱、泄利、少食。

是為五虛。實者得汗便利則活,虛者糜粥入胃,泄止則生。凡言實者,皆指邪氣;凡言虛者,皆指正衰。泄久五虛不治。

新病多寒,久病反熱。

新病正氣壯而屬寒濕者多,久則五氣衰而屬濕熱者多。即如外感風寒,內傷生冷,初病為寒,郁久則反熱矣。惟初病過服涼藥,久則為虛。

內傷五邪,全要調停;外感六淫,須善汗發。

五邪,正、微、虛、實、賊;六淫,風寒、暑、濕、燥、火。

風自火出,或外感風邪,久必歸肝;或腎枯肝木妄動,血燥而為內風。故一切痹痛癱瘓等症,不可純用風藥。

寒乃虛孽。

諸陰為虛。《經》曰:邪之所湊,其氣必虛。故傷寒多犯下虛之人,宜壯陽溫散。

暑耗氣液精神,甘酸斂補常投(斂汗補虛;)

濕傷皮肉筋骨,苦辛汗升暫咽。

外濕宜汗。忌麻黃、乾葛,宜羌活蒼朮之類。經云:土濕甚則熱,治以苦溫,佐以甘辛。內濕宜滲,用豬苓,不效者宜升。經云;氣升則水降。賦云:春當散火升陽,夏須生脈益氣。枳朮丸草蔻丸,宜可秋吞;異功散厚朴溫中湯,卻堪冬餌。

燥分實虛,實燥大便秘而腹脹急,宜量體通利;虛燥大便秘而腹不作脹,多屬血虛,宜潤之而已。

火辨補泄。

外感實火,宜分表裡瀉之;內傷虛火,宜分陰陽補之。賦云:實火可瀉,或瀉表而瀉里;虛火可補,或補陽而補陰。

祛邪猶追盜蔻,殲魁而恕脅從;養正若待小人,正已而無過察。

邪宜祛除,正宜安撫。痰不可吐盡,火不可降過,氣不可耗極,血不可太補,濕不可利傷。過則劇,劇則變也。

且如傷食積在腸胃,盪滌(下)自愈(也);停飲塊居經絡,消補兼行。口腹縱而濕熱盛,燥脾土以復中氣。

內傷中虛,久則中寒。

房勞過而相火動,滋腎水以固陰精。

法當滋陰降火。但滋降過則損陽,中氣愈虛,血無所化,則火愈盛而水愈涸矣。

氣有餘而喘滿痞塞,火輕可降;

重者從其性而升之。

血不足而吐衄怯癆,金分宜清。

陰虛火動,火逼血而妄行,故宜清金。

氣病調氣,而血有依附;血病調血,而氣無滯凝。

賦云:陽氣為陰血之導引,陰血為陽氣之依歸。但調氣之劑,如木香、官桂、莪朮香附之類,以之調血而兩得;調血之劑,如當歸、地黃之類,以之調氣而乖張。若瘀血滯氣,養其血而氣自流行,又不可不知。

調氣必辛涼以散其熱,氣屬陽,無形者也。陽氣鬱則發熱,調以辛涼之藥以散之。

和血必辛熱以化其形。

血屬陰,有形者也。陰血積則作痛,宜以辛熱之藥以開之。

至於痰因(七情)火動,治火勿緩;

痰因火而生者,當治火為先;亦有因痰而生火者,痰火兩治。大概暴病多火,怪病多痰。

火因氣鬱,理氣宜增。

賦云:痰因火動,治火為先;火因氣鬱,理氣為本。

痰有清溫潤燥散之異類,熱痰清之,寒痰溫之,燥痰潤之,濕痰燥之,風痰散之。堅者削之,客者除之,寒者溫之,結者散之,留者行之,燥者潤之,急者緩之,散者收之,損者益之,勞者逸之,驚者平之,上之下之,摩之浴之,薄之劫之,開之發之,皆大法也。

郁有達發奪泄折之殊名。

木鬱達之,吐也。蓋肺主收降,當居下體,今因食塞胸中,反居於上,抑遏厥陰風木,是不得上達,故令其吐,以升達肝木而降肺金。火鬱發之,汗也。當看在何經,如腠理外郁,則取汗以散之;龍火內郁,非苦寒以降之,或用升浮之藥,佐以甘溫,順其性而從治之,使勢極則止,如升陽散火湯是也。土鬱奪之,下也。

邪熱入胃,及中滿腹脹,濕熱下痢,氣實者則攻下以奪其勢,而使之衰。金鬱滲之,利小便也。肺為水源,氣鬱胸滿而滲道閉矣,宜清金利氣以疏通之。水鬱折之,謂折制其沖逆,伐而挫之也。如腫脹水氣淫溢,而滲道以塞,當實脾土以制水,則滲道達而愈。或病勢既旺,非上法所能遽制,則用瀉水之藥以伐而挫之。

或汗或下,或滲以平之,此治之大體。雖然邪氣久客,正氣必損,苟不平調正氣,使各安其位,復其常於治郁之餘,則猶未足以盡治法之妙。

郁久生痰生火,而病愈甚;

或鬱氣久而痰火成病,或病久而氣血滯郁,鬱氣微則調理,甚則究其源而發散。

病則耗氣耗血,而虛由成。陽虛畏外寒,而濕熱滯則浮腫;陰虛生內熱,而風燥盛則痿羸。

氣虛不能外蔽,故惡外寒;血虛不能配氣,故生內熱。陽虛生寒,寒生濕,濕生熱,濕熱滯氣,則周身浮腫。陰虛生火,火生燥,燥生風,風燥傷筋,則痿痹羸瘦。凡疝氣帶下,亦風之屬,全蠍為治疝要藥。

陽虛(真)火衰,甘溫易於補益;陰虛(真)水乏,苦寒難以滋榮。陰陽兩虛,惟補其陽而陰自長;氣血俱病,只調其氣而血自寧。

血病則不仁,而不知痛癢;氣病則不用,而四肢不運;氣血俱病則不仁不用。

治熱以寒,寒之氣壅,而火食不入;攻寒以熱,熱之氣壅,而昏躁即生。

治熱病以寒藥,因氣壅藥不及行,故火食不入;治寒以熱藥,因氣壅而熱不及行,故發昏躁也。善治者,須通其氣脈,和順陰陽。如服大黃不通,加以熱熨其臍;服附子發躁,少加童便或冷飲以和陰。

寒之不寒者,當益心府;熱之不熱者,宜滋腎經。

賦云:治諸寒者,當益心陽;治諸熱者,當滋腎水。

有壽者,陽平陰秘;無病者,火降水升。抑又聞男子陽多乎陰,宜補陰以配陽;女子氣滯於血,宜開血而行氣。肥人氣虛多痰,豁痰補氣自古傳;瘦人血虛有火,瀉火滋陰為定議。少壯病淺兮,攻標何疑?老弱病深兮,固本乃是。

痰火濕熱,百病關鍵。少壯新病,燥濕、清熱、豁痰、瀉火;老衰久病,攻補兼施。氣虛以四君子湯補氣,而兼燥濕、清熱、瀉火,豁痰;血虛則以四物湯補血,而兼瀉火、豁痰、清熱、燥濕。

老人氣多血少,只宜調和;小兒純陽無陰,不可過治。西北風高土燥,常苦渴秘癰疽;

宜清熱潤燥,調養金水二臟。以滋化源,不可過用涼藥。

東南地卑水濕,多患腫痛瘧痢。

腫,活血則消;痛,利便則減。治瘧利便在陰分者忌截,治痢下氣雖溺少者忌滲。瘧不食者傷食,痢能食者胃熱。東南之人,木動火明,陽氣易升;西北之人,水流土旺,陰氣易降。凡人陰常不足,陽常有餘,故病氣升者多。

膏粱無厭(食毒多,生癰疽,)清熱潤燥是奇方;淡泊不堪(損中氣,多腫脹,)散濕溫寒為妙劑。籲!病有微甚,治有逆從,微則逆治。

以寒藥治熱,以熱藥治寒,此逆其氣以正治,使其從順也。

甚者從攻。

以寒治熱,佐以熱藥;以熱治寒,佐以寒藥。此從其病以反取,令其和調也。

寒因寒用兮,而熱則因熱;塞因塞用兮,而通則因通。

塞如腫脹補中,通如痢疾宜下。嘗考手足少陰、太陽四經,標本寒熱不定,標寒本熱者,宜辛苦大寒,入酒熱服,以瀉其熱,是亦寒因熱用也;本寒標熱者、宜辛熱大溫而冷飲,以扶其真陽,是亦熱因寒用也。手、足太陰,主收主藏,痞滿窒塞,或苦寒以瀉其滿,或甘溫以助其氣,是亦寒因寒用、塞因塞用也。

手、足少陽風木,禁汗者恐自汗,禁下者恐損陰,禁滲者恐損陽,宜辛溫上通天氣,順其春升之令,是亦通因通用也。凡標本相反不順者,故立反治之法。惟手足陽明、厥陰四經,不從標本,從乎中治。蓋厥陰為生化之源,其支在卯;陽明惟肅殺之司,其支在酉,卯酉陰陽之分,《內經》謂其分則氣異也。

是以手陽明大腸,喜熱惡清;足陽明胃,喜清惡熱;足厥陰肝,喜潤惡燥;手厥陰心胞絡,乃胞絡十二經之總,不繫五行,乃坤元一正之土,雖主生長,喜靜惡燥,稟乎少陽元氣,乃能生育。故曰:三焦為元氣之父,胞絡乃陰血之母。是四經好惡不同,法不可泥,故從中治。

中非中外、中下之中,乃隨時以取中也。

收驚者之神,妙醫師之擊凳;

昔有婦,宿樓上被驚,自後聞響昏倒。子和曰:驚則傷膽,非心疾也。乃命坐椅,前置一凳,令其下視,又令一人擊凳,徐徐驚定。《經》曰:驚者平之。平常見之必無驚,驚者神上越也。從下擊凳,使之下視。所以收神也。

止傷者之痛,信軍吏之炒蔥。

昔有貴客,因傷指甲,索金瘡藥裹之,遂飲酒,痛不止。有軍吏取新蔥入灰火中煨,劈開其間有涕,取罨損處,凡十數易,用熱蔥並涕裹纏,遂畢席笑語。

屍厥形若死,而脈動如常者,百會一穴可灸;息積氣久逆,而飲食如故者,導引一法收功。

不在胃,故不妨飲食,不宜針灸,宜導引法,見保養類。

溏泄無定,或發或止,久不痊愈。

只因真水欠旺;

三白湯加故紙、五味子之類,補腎為主。

嘔逆不納,飲食不漿,全然不納。

莫非邪火上衝。

芩連二陳湯之類,補脾降火。

噫!藥不執方,中病為妙;法無定體,隨時取中。

參酌脈證,自立主意。

黃連苦參,賦云多服反熱;

以苦入心為熱,邪火降而真水盛矣。一說涼藥虛中,外之潮熱反盛。

乾薑附子,誰知久飲遭凶?

賦云:附子乾薑,久飲反冷。蓋真陰爍而真陽衰矣。非補旺而致偏勝之愆,必習熟而招見化之害。當本臟旺時,補益旺氣太甚,則臟氣偏而夭。凡用藥不宜偏勝,而招見化之害。故曰:藥不具五味,不備四氣,雖獲勝益,久必暴夭。

真中誤而誤中真,機關要識;

真中有誤者,泥古方,執常法,戀已效,自以為真,而不知其誤也;誤中有真者,曾有患額癰,久不愈,諸醫無效,偶被店門打破,血流即愈。

虛則補而實則瀉,統會有宗。

雜病雖緒多無據,惟憑經絡虛實斷之,則得其宗矣。

昔人謂讀仲景書,須得仲景之本意;予亦謂遵丹溪法,須有丹溪之心胸。要之,傷寒熟者,則雜病愈加明決;雜證熟者,則傷寒益以渾融。

傷寒從外之內,法當先治外而後治內;雜病從內之外,法當先治內而後治外;至於中外俱傷,治法一也。傷寒不離乎表,雜病不離乎里。表則汗,里則下,中則和,劑有輕重緩急之殊耳。後世分科,而醫道支離,既不能融會貫通,又何以隨機應變,而救人於危亡之際耶?

醫道一貫,製作原於先聖;後學時思,不可自恃其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