潘楫

《醫燈續焰》~ 卷十九(補遺) (4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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卷十九(補遺) (4)

1. 人品起居

凡診病,必先問所看何人,或男或女,或老或幼,或童僕,或婢妾。次問得病之日,受病之原,及飲食胃氣如何?便利如何?曾服何藥?日間何如?夜間何如或寐或寤,有無脹悶痛處?

2. 病證

問病不答,必耳聾。即當詢之,是素聾否?不則病久,或汗下過傷虛聾。

問而懶言答,惟點頭者,是中氣虛。

昏憒不知人,問是暴厥,抑是久病?

婦女僵厥,多是中氣,亦須問其曾大怒否?

婦女當問其月水如何?寡婦氣血凝滯,兩尺多滑,不可誤斷為胎。室女同。

心腹脹痛,問其舊病、新病。

3. 嗜欲苦樂

問其所欲何味,所嗜何物?或縱酒,或齋素。喜酸者,則知肝虛。喜甘,脾虛。他味准此。

頭身臂膊作痛,必問曾病惡瘡否?臨病必審形志。或形勞志苦,或抑鬱傷中,故貴脫勢,眷戀於心。雖不中邪,病從內生,名曰脫營。(謂脫散營氣。)

嘗富後貧,悲憂內結,名曰失精。(謂精神喪失。)

二者皮焦筋屈,痿痹為攣。以其外耗於衛,內奪於榮。良工診之,必知病情。再問飲食起居,暴樂暴苦,始樂後苦。暴怒傷陰,暴喜傷陽,形體毀沮,精華日脫,邪氣內並。(邪乘虛而襲。)

4. 附:辨舌

張三錫曰:金鏡錄載三十六舌,辨傷寒之深淺吉凶,可稱詳備。然細討究,不過陰陽、表裡、寒熱、虛實而已。陶節菴曰:傷寒邪在表,則舌無苔。熱邪在表,則苔漸生。自白而黃,黃而黑甚則黑裂矣。黑苔多凶。若根黑或中黑,或尖黑,皆屬裡熱。全黑,則熱極而難治。常見外感挾內傷,宿食重而結於心下者。

五六日,舌漸黃,或中干而邊潤,名中焙舌。此則裡熱尚淺。若全乾,無論黃黑,皆屬裡證,分輕重下之。若曾經下,或屢下不減,乃宿滯結於中宮也。詢其脈之虛實,及中氣何如。實者潤而下之。虛人神氣不足,當生津固中氣。有用生脈散,對解毒湯而愈者。有用附子理中湯,冷服而愈者。

一則陰極似陽,一則陽極似陰,不可不辨。

白苔屬寒。外證煩躁,欲坐臥於泥水中,乃陰寒逼其無根失守之火而然。脈大不鼓,當從陰證治。若不大躁,嘔吐者,從食陰治之。

白苔燥,虛而微熱,或不得汗,或胃中少有飲而不行,宜溫解。

白滑苔,虛寒胃寒,陽氣不振,宜溫。

白苔起芒刺,津液不足,胃中有物,宜運動。

黃苔,微熱,熱漸入里,或燥渴之象。宜清解。

灰色苔,胃中有物,中氣虛熱,渴而不能消飲者,宜溫解。

黑色苔,熱入裡實。燥厚者,宜下。滑潤者,水困火,宜溫。雖黑而潤,所謂水極似火也。不燥為異。

凡傷寒辨舌者,以舌屬心而主火。寒為水也,水寒凌火,舌受其困。

產後辨舌者,以心主血也。經云:少陰氣絕,則血不流。故舌紫黑者,為血先死。

凡見黑舌,要問曾食酸甜咸物否?能染成黑色。凡視舌色,雖有成見,亦必細審兼證,及脈之虛實。不爾,恐有毫釐千里之謬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