潘楫

《醫燈續焰》~ 卷十五 (1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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卷十五 (1)

1. 胎產脈證第七十七

婦人之脈,以血為本。血旺易胎,氣旺難孕。

少陰動甚,謂之有子。尺脈滑利,妊娠可喜。

滑疾不散,胎必三月。但疾不散,五月可別。

左疾為男,右疾為女。女腹如箕,男腹如釜。

欲產之脈,其至離經。水下乃產,未下勿驚。

新產之脈,緩滑為吉。實大弦牢,有證則逆。

男為陽,女為陰。陽主氣,陰主血,一定之常理也。故女子以血為本。血旺,是為本足。本足而施之以陽,則生化自全,而成胎亦易易矣。氣旺,則血反衰,是為本不足,且失常理,未有理失常而能孕者也。又人之身,陰靜陽動,陰體陽用。則血固陰靜也,亦體也。凝胎結孕,必動由靜始,體成用先。

是知女人以血勝氣者為貴。少陰動甚者,心手少陰之脈動甚也。心主血,動甚則血旺,血旺易胎,故云有子。即《素問》平人氣象論所謂婦人手少陰脈動甚者,妊子也。有子者,有妊之謂,男女之通稱,非獨指男子。如下文所辨,則有男女之分矣。尺脈者,左右腎脈也。腎為天一之水,主子宮以系胞,孕胎之根蒂也。

滑利,則不枯澀,而且有替替含物之象,故喜其妊娠。即《素問》陰陽別論所謂陰搏陽別,謂之有子。叔和《脈經》所謂尺中之脈,按之不絕,法妊娠。上文所謂動甚妊子者,同義也。即此滑利之脈,應指疾而不散。滑為血液,疾而不散,乃血液斂結之象,是為有胎三月矣。

若但疾而不散,是從虛漸實,從柔漸剛,血液堅凝,轉為形體,故不滑耳。此妊娠五月之脈狀也。其疾,左勝於右,是為男孕。以男屬陽居左,胎氣鍾於陽,故左勝。右勝於左,是為女孕。以女屬陰居右,胎氣鍾於陰,故右勝。勝者,甚、不甚之謂,非左疾右不疾也。更視其腹,如箕者為女胎,如釜者為男胎。

蓋男、女之孕於胞中,女則面母腹,男則面母背。雖各肖父母之形,亦陰陽相抱之理。女面腹,則足膝抵腹,下大上小,故如箕。(箕,簸箕也。前淺而後深,覆之則高下異。)男面背,則背脊抵腹,其形正圓,故如釜。(釜,食鍋也,覆之正圓。)一說女動於腹,動不一處而動甚。

男動於腹,舉腹動而動微。動不一者,四肢也。舉腹動者,背也。歷觀數說,則男女在胞之仰覆,信不誣矣。及其欲產也,其脈與十月懷妊平常見者忽異。假如平日之脈厚浮,臨產則脈忽沉;平日之脈遲,臨產則脈忽數。至如大小滑澀,臨產皆忽然而異。蓋十月胎氣安定,一旦欲落,氣血動盪,胞胎迸裂,自與經常離異,而脈亦非平昔之狀貌矣。雖然亦必有水先下,俗謂之胞漿,養胎之液也。

水下,則胞裂而產。不爾,猶未即下,勿認為產難而驚訝也。及其已產也,氣血兩虛,其脈宜緩滑。緩則舒徐,不因氣奪而急促。滑則流利,不因血去而澀枯,均吉兆也。若脈實大弦牢,非產後氣血俱虛者所宜。實為邪實,大為邪進,弦為陰斂而宣布不能,牢為堅著而瘀凝不解,是皆相逆之脈。

設外有證,又豈能順乎?

2. 胎屬十二經所養

虞氏曰:《脈經》云:診其脈,手少陰之脈動甚者,妊子也。蓋手少陰,心脈也,心主血脈故也。又腎為胞門子戶。尺中腎脈,按之不絕,當妊子也。又婦人妊娠一月之時,足厥陰脈養之,二月足少陽脈養之,三月手厥陰脈養之,四月手少陽脈養之,五月足太陰脈養之,六月足陽明脈養之,七月手太陰脈養之,八月手陽明脈養之,九月足少陰脈養之,十月足太陽脈養之,是以諸經脈各養三十日也。若夫至期當養之經,虛實不調,則胎孕為之不安,甚則下血而墮矣。

夫手足十二經,氣血盈虧不同,如手足厥陰、太陽少氣多血,手足太陰、少陰少血多氣,手足少陽氣多血少,手足陽明氣盛血多。安胎之法,宜各按月依經,視其氣血虛實而調之,庶無胎墮之患。其或感冒風寒,別生異證,又宜各按法而調治之。

3. 治難產三禁

潔古云:治胎產之病,從厥陰經論之,是主氣生化之源也。厥陰與少陽為表裡,故治法無犯胃氣及上二焦。有三禁:不可汗,不可下,不可利小便。發汗則傷上焦之陽,利大便則脈數而動脾,利小便則內亡津液,胃中枯燥。製藥之法,能不犯此三禁,則榮衛自和而寒熱止矣。

如氣弱則黃耆,血刺痛而和以當歸,腹中疼而加之芍藥。大抵產病天行,從小柴胡增損。雜證從四物增損。宜詳察脈證而用之。

4. 胎前調理法

《集略》云:母之腎臟繫於胎,是母之真氣,子之所賴也。受妊之後,宜令鎮靜,則血氣安和。須內遠七情,外薄五味。大冷大熱之物,皆在所禁。使霧露風邪,不得投間而入。亦不得交合陰陽,觸動欲火。謹節飲食,若食兔缺唇,食犬無聲,食雜魚而致瘡癬。心氣大驚而癲疾,腎氣不足而解顱,脾氣不和而羸瘦,心氣虛乏而神不足。

兒從母氣,不可不慎也。苟無胎動、胎痛、瀉痢,及風寒外邪,不可輕易服藥。不得已,在審度疾勢輕重,藥性高下,不必多品。然父少母老,產女必羸。母壯父衰,生男必弱。氣受偏萃,與之補之。補羸女,則養血壯脾。補弱男,則壯脾節色。羸女宜及時而嫁,弱男宜待壯而婚。

昔人論年老有子者,男不過八八,女不過七七,則知血氣在人,固自有量,夫豈逃陰陽之至數哉。

丹溪曰:胎前當清熱養血。產婦因火逼動胎,逆上作喘急者,急用條芩、香附之類,為末調下。條芩水中取沉者為佳,黃芩安胎,乃上、中二焦藥,能降火下行。天行不息,所以生生而無窮。茺蔚子治血行氣,有補陰之妙。命名益母,以其行中有補也。故曰胎前無滯,產後無虛。

難產可煎作膏。條芩、白朮,乃安胎聖藥。俗以黃芩為寒而不用,反謂溫熱藥能養胎。殊不知胎孕宜清熱涼血,使血循經而不妄行,乃能養胎。懷妊嗜物,乃一臟之虛。如愛酸,乃肝臟不能養胎而虛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