張景燾創

《塘醫話》~ 補編·卷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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補編·卷上

1. 補編·卷上

六經既敘,仍得而匯言之。先言表裡之義,三陽固為表,而太陽非表之表乎?少陽非表中之半表裡乎?三陰固為里,而太陰非里之表乎?少陰非里之半表裡乎?厥陰非里中之里乎?再言經與臟腑之表裡。太陽經與膀胱也,陽明經與胃府也,少陽經與膽府也,非表中之表裡乎?太陰經與脾臟也,少陰經與腎臟也,厥陰經與肝臟也,非里中之表裡乎?表裡之義得,而汗下之法可明矣。在表俱可汗,是陰症可汗也。

白話文:

如果將六經分類完畢,還是可以合併起來討論。首先討論表裡,三陽經本來就是表經,而太陽經是不是表經中的表經呢?少陽經是不是表裡兼半的表經呢?三陰經本來就是裏經,而太陰經是不是裏經中的表經呢?少陰經是不是裏裡兼半的表經呢?厥陰經是不是裏經中的裏經呢?再進一步討論經與臟腑的表裡關係。太陽經跟膀胱相表裡,陽明經跟胃府相表裡,少陽經跟膽府相表裡,這不是表裡兼半嗎?太陰經跟脾臟相表裡,少陰經跟腎臟相表裡,厥陰經跟肝臟相表裡,這不是裏裡兼半嗎?弄清楚表裡關係之後,發汗和瀉下的方法就可以明確。在表經用汗法都可以,也就是說陰證也可以用汗法。

在里俱可下,是陽經可下也。請再言其升降之義,人之身胸膈居上,心居中之上,腹居中之下,少腹更在下。邪在上,則越之可也。邪在上之中,則瀉之可也。邪在中之下,則下之可也。邪在下,泄之可也。越者升而散之也,瀉者徐而滋之也,下者攻而除之也,泄者就勢而推致之也。

白話文:

邪氣在體內任何部位都可以攻下,也就是陽經可以攻下。

現在來說說升降的道理。人體的胸隔在上,心居中之上,腹部居中之下,小腹更在下。邪氣在上,可以發散出來。邪氣在上部中央,可以用瀉下的方法來排除。邪氣在中部以下,可以用攻下的方法來排除。邪氣在下部,可以用泄下的方法來排除。發散是讓邪氣上升並分散;瀉下是慢慢地滋潤而排出;攻下是強力地攻除;泄下是順勢而排出。

故除發汗解肌治表之外,又有瀉心諸方,以瀉中上之邪;有承氣諸方,以下中下之邪;有抵當等湯,以泄少腹在下之邪;外有和解一方,以治半表裡之邪。皆審邪之所在,順邪之性而治之也,俱不外升降之義也。請再言寒熱虛實之辨,正實則邪必虛,正虛則邪必實,其常也。

白話文:

除了發汗解肌治療表邪之外,還有瀉心方法,用以瀉去上中的邪氣;有承氣方法,用以下中下之邪氣;有抵當等湯方,用以瀉去少腹中的下焦邪氣;還有和解湯,用以治療半表半里的邪氣。這些方法都是根據邪氣的屬性,順應邪氣的特性而進行治療的,都不離升降的原理。再來說一下寒熱虛實的辨別,正氣實則邪氣必定虛,正氣虛則邪氣必定實,這是常理。

正虛而邪亦虛,正實而邪亦實,其變也。治其邪實,而必不妨於正,治其正虛,而必無助乎邪,方為善治也。熱則脈證俱熱,寒則脈證俱寒,其真也。熱而脈證似寒,寒而脈證似熱,其假也。治其熱而必兼顧其陽,治其寒而必兼顧其陰,方為妙法也。其間有寒熱錯雜之邪為患者,則又有寒熱錯雜之治,而救陰救陽之理,愈可明矣。

白話文:

當身體虛弱時,邪氣也弱;身體強壯時,邪氣也強。這是疾病的規律。在治療中,務必不損傷正氣,治療虛弱的正氣時,也不能助長邪氣,這纔是好醫生。

發熱時,脈象和症狀都顯示為熱證,寒證時,脈象和症狀都顯示為寒證,這是真實的。發熱但脈象和症狀卻顯示為寒證,寒證但脈象和症狀卻顯示為熱證,這是假象。治療發熱時,一定要同時兼顧陽氣,治療寒證時,一定要同時兼顧陰氣,這纔是高明的醫術。

患者有時會同時患有寒熱錯雜的邪氣,那麼治療時也應該同時兼顧寒熱錯雜的方法,這樣更能明白救陰救陽的道理。

陰盛而陽衰,必馴至有陰而無陽,此扶陽抑陰,應圖之於早也。陽盛而陰衰,必漸成亢陽而亡陰,此濟陰和陽,應識之於預也。陽無而陰不獨存,陰亡而陽不狐立,相維則生,相離則死,此又陰陽不可偏勝之大綱也。明乎此,則《傷寒論》六經之理已盡,而凡病俱可引伸觸類,其理無盡矣,此餘之所以再為伸言也乎。

白話文:

如果陰氣過盛而陽氣衰弱,必然會逐漸走向只有陰而沒有陽的境地,這時就應該扶助陽氣,抑制陰氣,應當及早著手。陽氣過盛而陰氣衰弱,必然會漸漸轉變成陽氣亢盛而陰氣耗盡,這時就應該補充陰氣,調和陽氣,應當提前認識到這一點。陽氣沒有了,陰氣就不能獨立存在;陰氣消亡了,陽氣也不能孤立存在,它們相互依存才能生存,相互分離就會死亡。這也是陰陽不可偏勝的大原則。明白這個道理,那麼《傷寒論》中六經的理論就已經完全包含其中了。而所有疾病都可以引申類比,其中的道理無窮無盡,這是我再次闡述它的緣由。

古昔聖賢,治一病必有一主方,千變萬化,不脫根本。

在氣分者,但行其氣,不必病輕藥重,攻動其血。在血分者,則必兼平氣治,所謂氣行則血隨之是也。

大凡體質素虛,驅邪及半,必兼護養元氣,(參草之類是也。)仍佐清邪。

暑病首用辛涼,繼用甘寒,再用酸泄酸斂,不必用下,可稱要言不煩矣。而時下不外發散消導,加入香薷一味,或六一散一服。考本草香薷辛溫發汗,能泄宿水。夏熱氣閉無汗,渴飲停水,香薷必佐杏仁,以杏仁苦降泄氣。長夏濕令,暑必兼濕,暑傷氣分,濕亦傷氣,汗則耗氣傷陽,胃津大受劫爍,變病由此甚多,發泄司令,里真自虛,所以夏月用香薷者宜慎。

白話文:

夏季疾病一開始使用辛涼的藥物,接著使用甘寒的藥物,再用酸藥瀉酸來收斂,不需要使用瀉藥,可以說這是言簡意賅的治療方法。而現在的治療方法不外乎發散消導,加入香薷或六一散。

根據《本草綱目》,香薷性辛溫,能發汗,能利尿。夏季炎熱導致氣閉不出汗,口渴且水停滯,香薷必須搭配杏仁,因為杏仁性苦能降氣。夏季天氣潮濕,暑氣必定夾雜濕氣,暑傷氣分,濕氣也傷氣,出汗耗氣傷陽,胃津受到嚴重耗損,因此變化的病症會很多,發散和通利腸胃的方法主導一切,內在正氣自然虛弱,所以夏季使用香薷時應小心謹慎。

春令發痧,從風溫濕,夏季從暑風,暑必兼熱,秋令從熱爍燥氣,冬月從風寒(此是秘訣。)

痧本六氣客邪,風寒暑濕,必從火化。痧既外發,世人皆雲邪透,孰謂出沒之際,升必有降,勝必有復,常有痧外發。身熱不除,致咽啞齦腐,喘急腹脹,下痢不食,煩躁昏沉,竟以告斃者,皆屬里症不清致變。須分三焦受邪孰多,或兼別病,須細體認。

白話文:

痧症的形成主要是由六氣寒邪侵襲人體所致,即風寒暑濕邪氣,必須通過火熱之氣化解。當痧症發作,皮膚表面出現痧點,一般認為這是邪氣外透的表現。然而,在痧症發作的過程中,升降、勝復都是相對應的,常伴有痧點外發。如果體內熱症不除,可導致咽喉腫痛、牙齦潰爛、氣喘腹脹、腹瀉、食慾不振,甚至煩躁昏迷,最終導致死亡。這些情況都屬於裡證不清導致的變化。在治療時,需要根據三焦哪一部分受邪氣較多,或者是否合併其他疾病,進行仔細的辨證施治。

上焦藥用辛涼,中焦藥用苦辛寒,下焦藥用酸寒。上焦氣味宜輕,肺主氣,皮毛屬肺之合,外邪宜辛勝,里甚宜苦勝。若不煩渴,病日久邪鬱不清,可淡滲以泄氣分。中焦藥痧火在中,為陽明燥化,多氣多血,用藥氣味苦寒為宜。若日多胃津消爍,苦則助燥劫津,甘寒宜用。下焦藥咸苦為主,若熱毒下註成痢,不必咸以軟堅,但取苦味,堅陰燥濕。

白話文:

上焦藥物: 性質辛涼(辛味、涼性)

中焦藥物: 性質苦辛寒(苦味、辛味、寒冷)

下焦藥物: 性質酸寒(酸味、寒冷)

上焦藥物選擇: 味道宜輕,因為肺臟主導氣,皮毛與肺相合。外感邪氣宜辛味藥物勝出,內在熱盛宜苦味藥物勝出。如果沒有口渴,但病情較久,邪氣鬱積不清,可用淡滲藥物發散氣分。

中焦藥物選擇: 中焦氣血較多,中焦有濕火,為陽明燥化所致,宜用性質苦寒的藥物。如果胃液分泌減少,苦味藥物會助長燥熱,耗損津液,應改用甘寒藥物。

下焦藥物選擇: 以鹹味和苦味為主的藥物。如果熱毒下注,形成痢疾,不必用鹹味藥物軟堅,只要苦味藥物,以堅固陰氣,燥濕止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