唐大烈

《吳醫匯講》~ 卷三 (1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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卷三 (1)

1. 石芝醫話

人之生命,天氣最急,地味次之,二時不呼吸,絕天氣而死,七日不飲食,絕地味而死,此其緩急可知也。保命當先納天氣,以接元氣,食地味以納天氣。《素問》曰,「天食人以五氣,地食人以五味。」

白話文:

人命最急迫的是呼吸,其次是飲食。如果中斷呼吸兩小時,就會因氣絕身亡;如果七天不進食,就會因沒有養分而死亡。由此可知呼吸和飲食的緩急輕重。養生首先要確保呼吸通暢,以維持元氣;進食食物可以補充營養,以維持呼吸。就像《素問》中所說:「天用五氣哺育人,地用五味滋養人。」

人身之否泰,與《易》理相同,地天則泰,天地則否。耳兩竅、目兩竅、鼻兩竅合為坤象。鼻之下,人之中也。口一竅、前陰一竅、後陰一竅合為乾象。頭至唇不動,地道也,口至足皆動,天道也;頭之上天,足之下地,人身上下合之,故能中立。逆之則泰,順之則否,理所當然,人自不察耳。

白話文:

人體的健康與否,就像《易經》中的道理一樣,地在上,天在下,就是吉利;天在上,地在下,就是不吉利。

耳朵的兩個耳孔、眼睛的兩個眼孔、鼻子的兩個鼻孔,合起來屬於「坤」卦。鼻子的下面,是人體的中央。嘴巴一個孔、生殖器一個孔、肛門一個孔,合起來屬於「乾」卦。

頭到嘴巴不動,這是地道的運作;嘴巴到腳都能動,這是天道的運作;頭部在上天,腳部在下地,人體上下結合在一起,所以纔能夠站立。

如果違反了這個道理,就是吉利;如果順應這個道理,就是不吉利,這是自然規律,但是人們常常不理解。

人身前面可動者,陰用陽也,後面不動者,陽用陰也,故曰前抱陽,後負陰。

西洋自鳴鐘,以比人身氣血之周流,最為切肖。

水不升為病者,調腎之陽,陽氣足,水氣隨之而升。火不降為病者,滋心之陰,陰氣足,火氣隨之而降。則知水本陽,火本陰,坎中陽能引升,離中陰能降故也。

白話文:

水液不能升高成為疾病的原因,是因為腎臟陽氣不足,陽氣充足,水液就會隨之升高。火熱不能下降成為疾病的原因,是因為心臟陰氣不足,陰氣充足,火熱就會隨之下降。所以知道水氣本屬陽,火熱本屬陰,腎中之陽氣能引發水氣升高,心中之陰氣能使火熱下降。

火上浮則右尺虛,不獨腎寒尺虛;食下行則右尺大,不獨腎虛尺大,蓋以命門、大腸同居於下也。

氣之性善升而易散,育與固、養氣之妙法,惟靜存守中,善養氣者矣。血之性善降而易凝,和與溫、養血之妙法,惟運動調中,善養血者矣。

白話文:

氣的特性是喜歡向上升散開,滋養和固攝、培養氣的最佳方法,就是靜靜地保持內心安寧,善於培養氣的人就是這樣的。血的特性是喜歡向下流動而容易凝固,調和和溫養、培養血的最佳方法,就是通過運動來調理內部,善於培養血的人就是這樣的。

臟病入腑即愈,惟咳嗽症入腑即危,蓋肺與大腸為表裡,胃傷則飲食不進故也。

經寒絡熱者,溫經清絡,絡寒經熱者,溫絡清經;但經直絡橫,溫甘通經,辛香通絡為別。

傷於情志,和肝、開心、醒脾、解鬱為主,然必緩治,用輕藥,漸可向愈;重藥則反傷胃陽,元氣不復,血氣耗散矣。

白話文:

受到情緒傷害時,治療重點在於調節肝臟、心臟、脾臟,並解除鬱悶。治療時必須循序漸進,使用藥性較輕的藥物。逐漸調養後,病情才能好轉。如果使用藥性太強的藥物,反而會損傷胃陽,導致元氣無法恢復,血氣耗散。

口授丹方,無不誇張效驗,而又藥物輕賤,便於採取,故人樂於聽聞,不辨病之陰陽、表裡、淺深、虛實,漫以試之,禍不旋踵者多矣,鄉愚之人,往往蹈此,哀哉!

白話文:

在看病時,如果不能仔細診斷,就應該靜下心來思考,在望、聞、問、切這四個方面尋找致病的因素,一定會有體會,胸中明瞭,用藥才會靈驗。如果始終有疑惑,卻勉強開方,恐怕會危及患者性命。

看病認不真切,則靜坐思之,總於望、聞、問、切四者中搜求病機,必有得心之處,胸中了了,用藥方靈,若終於疑惑,而勉強投方,竊恐誤人性命也。

2. 管見芻言

春溫、夏熱、秋涼、冬寒,時之正也,而風實應之。凡治感冒,取用表散,自宜隨時制方;若應熱反涼,病隨時變,施治尤貴圓通。至久晴久雨,燥濕異宜,臨症更宜留心,不可概執常例。

白話文:

四季都有各自的氣候特點:春天溫暖、夏天炎熱、秋天涼爽、冬天寒冷,這是正常的季節變化,而風、暑、燥、寒等外邪會相應而生。患了感冒,應採用發散外邪的治療方法,但應根據不同的季節制定不同的治療方案。如果患者發熱,卻用清涼的藥物治療,病情會隨之變化,治療更要靈活應變。至於長期晴天或雨天,燥濕的氣候不同,臨牀上應特別注意,不能一概而論,墨守成規。

凡外感病,挾食者頗多,當思食為邪裹,散其邪則食自下,若雜消導於發散中,不專達表,胃汁復傷,因而陷閉者有之。至若風多挾暑、濕、寒,或挾燥、火,或惱怒,或勞倦,或房事,及肝氣、宿瘕、諸血症,皆外感病之不無有挾者,所貴隨症制宜,斟酌盡善,庶無差誤也。

白話文:

凡是外感疾病,夾雜食物滯留的案例很多,應該考慮到食物是邪氣的包袱,驅散邪氣食物自然會排出體外。如果在驅散外邪的過程中,同時使用消食的藥物,這樣做並不能專門針對外感病,還會損傷胃氣,導致邪氣閉結。

另外,外感風邪時常伴有暑熱、濕邪、寒氣,或燥邪、火熱,或情緒激動,或勞累過度,或房事過度,以及肝氣鬱結、宿有積滯、各種血癥,這些都是外感疾病常有的夾雜因素。所以要根據症狀隨機應變,仔細斟酌,避免治療錯誤。

凡內傷病,損上、損下、損及中州,在氣、在血、在腑、在臟,用藥補救,宜專任,宜的對,無論已,設或挾有外感,最當留心,補膩即不可施,當以輕劑調停,庶不致粗疏誤事。其有上損宜治下,下損宜治上,或砥柱中流,或作隔二、隔三之治,古人具有良法可師,不敢多贅。

白話文:

凡是身體內部受傷的疾病,無論是損傷上焦、下焦或中焦,涉及氣、血、腑或臟,使用藥物補救時,應專注於治療,並適當搭配用藥,不要輕易放棄。

如果同時夾雜有外感風寒,則須特別注意,不可使用黏膩的補藥,應以輕劑調和治療,以免因粗心大意而耽誤病情。

至於上焦受損應治療下焦,下焦受損應治療上焦,或在中焦穩定根基,或隔二、隔三地治療,古人已傳授了許多好的方法可供借鑒,這裡就不再贅述了。

病變無常,方難執一,然無定之中,自有一定之法,此即中無定體,隨時而在之道也。蓋離規矩不可以為方圓,執規矩亦不可以為方圓。每見前人用古,師其意而不泥其方,或採取其二三,或減增其一二,得心應手,方推能事。

白話文:

疾病千變萬化,治療方法難以一成不變。但是,在變化不定之中,自有其規律可循。這就是說,中醫沒有固定不變的法則,而是根據不同的情況而隨時調整。就像畫圓畫方一樣,離開了規矩,就無法畫出方圓;死守規矩,也無法畫出靈活的方圓。經常看到前輩們運用古人的治療方法,師承其精髓而不拘泥於具體的方劑。有的只取其中一二,有的加減一二,運用自如,才能真正精通醫術。

君、臣、佐、使,制方自有定法,然品味不可拘泥,陸清獻曾論仁、義、禮、智、信,隨時迭相為用,比之醫家之於君、臣、佐、使也。有然即如參、苓、朮、草四君子,隨症從宜,因時取用,當亦如十二律之旋相為宮也。

白話文:

君、臣、佐、使這些配藥法則有既定的原則,但不能拘泥於這些原則。陸清獻曾經討論仁、義、禮、智、信,這些道德倫理可以隨時互相運用,就如同醫家運用君、臣、佐、使一樣。因此,就如同人參、茯苓、白朮、甘草等四君子藥材,根據不同的症狀和時間,選擇適用的藥材,就像十二律中音階的變換一樣。

寒、熱、溫、涼,有一定之藥,無一定之治。入腑、入臟,或補、或攻,其氣味與性,不可不細按也。故有正用,亦有反用,有獨用,又有兼用,並有活用、借用之不同。如用寒可以治熱,反用可以入寒,獨用寒而熱可除,兼用寒而熱可制,微行消導,大可和中,稍借清滋,自能表汗,隅反焉而取資無盡矣。

白話文:

寒、熱、溫、涼這些藥性,都有它們固定的證候,但沒有固定的治療方法。藥物進入腑臟後,有時需要補益,有時需要攻瀉,它們的氣味和藥性,不能不仔細探討。因此,有正用的,也有反用的,有單獨使用的,也有配伍使用的,還有靈活運用的和借用的區別。比如用寒性的藥物可以治療熱證,反用可以進入寒證,單獨使用寒藥可以祛除熱邪,配伍使用寒藥可以剋制熱證,微量使用可以消導,大量的可以用來調和脾胃,稍微借用清滋藥物,就能夠發汗,從反面思考就能得到無窮的運用方法。

外感、內傷,為證治兩大關鍵,然去其所本無,復其所固有,兩言可盡之也。蓋六淫外襲,身中氣血,日失和平,一切外感有餘之症,有須汗、吐、下、和之治,皆是去其所本無也。若七情受傷,腑臟有損,身中氣血,日就虧耗,一切內傷不足之症,有須滋填培補之治,皆是復其所固有也。

白話文:

外因和內因是治療疾病的兩大關鍵。去掉外來的病邪,恢復自身的健康本質,這兩句話概括了治療的要義。

當六種外來邪氣入侵時,體內的氣血會逐漸失衡,出現各種外感病症,如發熱、咳嗽、腹瀉等。這時需要使用發汗、催吐、瀉下等方法,去除外來邪氣。

而當七種情緒損傷了臟腑時,身體的氣血會逐漸衰弱,出現各種內傷病症,如氣血不足、脾胃虛弱等。這時需要使用滋補、調養等方法,恢復身體本有的健康狀態。

讀古人書,須識其補偏救弊,一片苦心,互相牴觸,即是互相闡發處,所貴多讀多看,融會貫通,由博反約,以求理明心得,臨症無望洋之苦是已。若好為指摘,棄瑜錄瑕,殊失欽承前哲之道。至矜家秘而執成法,頭痛醫頭,尋方覓藥,一切無方之書置之高閣,此又孟浪之流,不足與語斯道者矣。

白話文:

閱讀古代醫書時,應理解作者彌補缺陷和糾正錯誤的苦心。即使有相互矛盾之處,但正是這種不同觀點,才能相互補充和闡明。因此,要重視廣泛閱讀和研究,將不同觀點融會貫通,從浩瀚的知識中歸納出簡潔的原理,從而清晰理解醫理並形成自己的心得。在臨牀實踐中,才能避免不知所措的困境。

若只顧挑剔前人的不足,捨其優點,只見缺點,那就失去繼承前人精華的意義。過於看重家族祕方和固執己見,只針對頭痛治療頭痛,不在乎尋求良方妙藥,將其他醫書束之高閣,這種目光短淺的人,不配學習中醫之道。

3. 核骨踝脛腨踹辯

《靈樞·經脈篇》:脾足太陰之脈,起於大趾之端,循趾內側白肉際,過核骨後。

汪訒菴注:「核骨」,俗名孤拐骨,足跟後兩旁起骨也。按張景岳曰:「核骨」,即足大趾本節後內側圓骨也,滑氏言孤拐骨者非。李士材亦宗之。當以張、李之注為是,汪注未確,論詳下節。

白話文:

汪訒菴註解的「核骨」,通俗名為「孤拐骨」,位於足跟後方的兩側凸起的骨頭。根據張景嶽的說法,「核骨」就是足部大拇指第一節後方內側的圓形骨頭,與滑氏所說的孤拐骨不同。李士材也持相同觀點。因此,應該以張景嶽和李士材的註解為準,汪訒菴的註解並不正確,詳細的討論將在下一節中展開。

上內踝前廉。

汪注:脛兩旁內外曰「踝」。按《字彙》「踝」字,華上聲。俗有從其便者,即從旁讀作果音,諺云腳果骨,當即此字;孤拐骨亦即此也。汪注以踝為核骨,而以脛兩旁為踝。夫脛者,膝以下至足之總名,俗名小腿者是也,與俗名大腿之股相配,是四肢中分出之四大名目,上肢曰膊、曰臂,下肢曰股、曰脛也,故皆從月。若踝者,近足之突骨也,故從足。

白話文:

根據汪翰的註解:「踝」指的是小腿兩側的內外突起。根據《字彙》中的記載,「踝」字讀作「華」上聲。民間有從簡便的習慣,將「踝」字讀作「果」,諺語中的「腳果骨」就是指這個字;「孤拐骨」也是這個意思。汪翰的註解將「踝」解釋為膝蓋骨,而將小腿兩側稱為「踝」。

「脛」指的是膝蓋以下到腳的全部部分,俗稱小腿,與俗稱大腿的「股」相配,都是四肢中分出的四個大分類名稱。上肢稱為「膊」、「臂」,下肢稱為「股」、「脛」,因此它們都從「月」字邊。至於「踝」,則指的是靠近腳的突出的骨頭,因此從「足」字邊。

若曰踝在脛下則可,而謂脛旁即踝未可也。

上腨內。

按「腨」字,張景岳《類經》及汪訒菴《類纂》李士材《知要》,皆刻從足,《類纂》注,先曰踹音短,足跟也,又曰一作腨,音善,足肚也。此因誤刻從足,故其言岐疑無定。《類經》與《知要》皆注足肚曰踹,此注不誤,而字之從足者,皆誤刻也。按從足之「踹」字考諸字彙、《字典》、《玉篇》,皆曰足跟也。

白話文:

查「踹」字的寫法,張景嶽的《類經》、汪訒菴的《類纂》以及李士材的《知要》都寫成從「足」的「踹」,《類纂》中注釋說,以前讀作「踹」(短音),指足跟;又說有一種寫法是「踹」(善音),指足肚。這是因為錯寫成從「足」的字,所以注釋中說法不一,沒有定論。《類經》和《知要》都注釋足肚為「踹」,這個注釋沒有錯,而寫成從「足」的字都是寫錯的。查從「足」的「踹」字,考證字彙、《字典》、《玉篇》等書,都說是指足跟。

脈由大指而上內踝,已交於脛,自此上行則在脛中矣,豈有反下入足跟之理哉!若入足跟,當用下字,不當用上字,而曰「上踹內」矣,故知其誤刻從足也。

白話文:

脈從大拇指上行到內踝,已經交接於小腿,從此向上走就應該在小腿內,怎麼會有反過來向下進入腳後跟的道理呢?如果進入腳後跟,應該用「下」字,不應該用「上」字,而應該說「下踹內」的,因此可以知道這是從足部誤刻過來的。

循脛骨後。

統繹四節,自核骨而上踝,自踝而上腨,自腨而循脛骨後,可知踝在腨之下,而脛不在腨之下矣。欲明經脈,必當明其部位,雖分寸不得混淆也。

白話文:

將四節骨頭接續順序連結起來思考,從腳踝骨算起,往上到小腿肚,從小腿肚往上順著小腿骨後面,可以知道腳踝位於小腿肚下方,而小腿骨則不在小腿肚下方。要弄清楚經絡,一定要知道它們的位置,即使是分寸之間的差異也不能混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