王執中

《針灸資生經》~ 針灸資生經第一 (6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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針灸資生經第一 (6)

1. 膺俞部中行七穴

天突在結喉下夫宛宛中。針五分。留三呼。得氣即瀉。灸亦得。即不及針。其下針直橫下。不得低手。即五臟之氣。傷人短壽。忌同。明下云、在項結喉下五分中央宛宛中。灸五壯。素氣穴注云、在頸結喉下四寸中央宛宛中。刺一寸。灸三壯。甲乙云、在結喉下五寸。明下、灸小兒云、結喉下三寸兩骨間。(千名天瞿。今校勘在結喉下五寸是穴。)

璇璣在天突下一寸陷中。仰頭取之。灸五壯。針入三分。

華蓋在璇璣下一寸陷中。仰頭取之。針三分。灸五壯。明下云、三壯。一本云、五壯。

紫宮在華蓋下一寸六分陷中。仰頭取之。灸五壯。針三分。明下云、在華蓋下一寸。灸七壯。(小本亦同)

玉堂一名玉英。在紫宮下寸六分陷中。灸五壯。針三分。

膻中(一作亶。)一名元兒。在玉堂下一寸六分。橫直兩乳間陷中。仰臥取之。灸七七壯。禁針。不幸令人夭。明云、日灸七壯。止七七。禁針。不幸令人死。甲乙云、針三分。下云、灸三壯。千云、鳩尾上一寸。

靈蘭秘典云、膻中者、臣使之官。喜樂出焉。說者曰、膻中為氣之海。然心主為君。以敷宣教令。膻中主氣以氣布陰陽。氣和志適。則喜樂由生。分布陰陽。故官為臣使也。然則亶中者、乃十二臟之一。臣使之官。為氣之海。分布陰陽。非其他穴比者。或患氣噎鬲氣。肺氣上喘。

不得下食。胸中如塞等疾。宜灸此。(難疏。氣會三焦。外筋直兩乳間。氣病治此。)

中庭在膻中下寸六分陷中。灸五壯。針三分。明云、二分。下云、膻中下一寸。灸三壯。

2. 膺俞第二行左右十二穴

腧府(素作俞。)二穴。在巨骨下璇璣旁各二寸陷中。仰而取之。(明云。仰臥取之。)針三分。灸五壯。明下云、輸府灸三壯。

彧中二穴。在腧府下寸六分陷中。仰而取之。(明云。仰臥取之。)針四分。灸五壯。明下云、輸府下一寸。灸三壯。

神藏二穴。在彧中下寸六分陷中。仰而取之。灸五壯。針三分。

靈墟二穴。在神藏下寸六分陷中。仰而取之。針三分。灸五壯。

神封二穴。在靈墟下寸六分。仰而取之。灸五壯。針三分。

步郎二穴。在神封下寸六分陷中。仰而取之。針三分。灸五壯。

3. 膺俞第三行左右十二穴

氣戶二穴。在巨骨下俞府兩旁各二寸陷中。仰而取之。針三分。灸五壯。

庫房二穴。在氣戶下寸六分陷中。仰而取之。灸五壯。針三分。

屋翳二穴。在庫房下寸六分陷中。仰而取之。灸五壯。針三分。

膺窗二穴。在屋翳下寸六分。灸五壯。針四分。

乳中二穴。當乳是。足陽明脈氣所發。禁灸。灸不幸生蝕瘡。瘡中有清汁膿血、可治。瘡中有瘜肉、若蝕瘡者死。微刺三分。(亦相去寸六分。)

乳根二穴。在乳下寸六分陷中。仰而取之。灸五壯。針三分。

以上十二穴。去膺中行各四寸。遞相去寸六分。

4. 膺俞第四行左右十二穴

雲門二穴。在巨骨下俠氣戶旁各二寸陷中。灸五壯。針三分。刺深使人氣逆。不宜深刺。明云、雲門在巨骨下。氣戶兩旁各二寸陷中。動脈應手。舉臂取之。山眺經云、在人迎下第二骨間。相去二寸三分。通灸禁針。甲乙云、灸五壯。針七分。若深、令人氣逆。

中府二穴。一名膺中俞。肺之募。在雲門下一寸乳上三肋間。針三分。留五呼。灸五壯。素注、在膺中行兩旁相去六寸。雲門下一寸乳上三肋間。動脈應手陷中。仰而取之。

周榮二穴。在中府下寸六分陷中。仰而取之。針四分。明下云、灸五壯。

胸鄉二穴。在周榮下寸六分陷中。仰而取之。針四分。灸五壯。

天溪二穴。在胸鄉下寸六分陷中。仰而取之。針四分。灸五壯。

食竇二穴。在天溪下寸六分陷中。舉臂取之。針四分。灸五壯。

以上十二穴。去膺中行各六寸六分。

5. 側腋左右八穴

淵腋二穴。在腋下三寸宛宛中。舉臂得之。禁灸。灸之、不幸令人生腫蝕馬瘍。內潰者死。寒熱生馬瘍可消。針三分。

輒筋二穴。在腋下三寸復前一寸著脅。灸三壯。針六分。

天池二穴。一名天會。在乳後一寸腋下三寸。著脅直腋橛肋間。灸三壯。針三分。

大包二穴。在淵腋下三寸。脾之大絡。布胸脅中。出九肋間。灸三壯。針三分。

6. 腹部中行十五穴

鳩尾一名尾翳。一名𩩲骭。在臆前蔽骨下五分。不可灸。令人畢世少心力。此穴大難針。大好手方可下針。不然、取氣多令人夭。針三分。留三呼。瀉五吸。肥人倍之。忌同。明下云、灸三壯。素注、在臆前蔽骨下五分。不可灸刺。人無蔽骨者。從岐骨際下行一寸。

巨闕心之募。在鳩尾下一寸。鳩尾拒者。少令強一寸中。人有鳩尾拒之。針六分。留七呼。得氣即瀉。可灸七壯。止七七。忌同。

上脘(一作管。)在巨闕下一寸。當寸五分。去蔽骨三寸。(明云。去巨骨三寸。)針八分。先補後瀉。神驗。如風癇熱病。宜先瀉後補。立愈。日灸二七壯至百壯。未愈、倍之。忌同。明下云、三壯。(千。一名胃管。)

中脘一名太倉。胃之募。在上脘下一寸。上紀者、中脘也。針八分。留七呼。瀉五吸。疾出針。灸二七壯。止百壯。忌同。明云、日灸二七壯。止四百。(千。一名胃募。在心下四寸。胃管下一寸。)

按氣穴論注云、中脘居心蔽骨與臍之中。(上下各四寸。)刺入寸二分。與銅人稍異。宜從銅人為穩。其曰胃之募。蓋飲食蓄積於此也。予嘗苦脾疼。嘗灸此穴。覺冷氣從兩脅下而止。至灸處即散。此灸之功也。自後頻灸之。亦每教人灸此。凡脾疼不可忍。飲食全不進者。皆宜灸。(難疏。府會太倉。府病治此。在心下四寸。)

建里在中脘下一寸。針五分。留十呼。灸五壯。明云、針寸二分。

下脘在建里下一寸。針八分。留三呼。瀉五吸。灸二七壯。止二百。

水分在下脘下一寸。臍上一寸。針八分。留三呼。瀉五吸。若水病灸大良。可灸七壯。止百壯。禁針。針水盡即斃。明云、分水穴若水病灸大良。日灸七壯。止四百。針五分。留三呼。(明云。水氣惟得針水溝。針余穴水盡即死。何於此卻云可針。今校勘不針為是。)

明堂云、若是水病。灸之大良。針入五分。而銅人云、若是水病。灸之大良。禁不可針。針水盡即斃。是又不可針矣。恐人但知明堂之可針。不知銅人不可針也。於是書之。以示世醫云。(水分穴校之不針為是。)

神闕一名氣合。當臍中。灸百壯。禁針。忌同。素注、禁刺。刺之、使人臍中惡瘍潰。矢出者死不可治。灸三壯。

臍中、千金等經不言灸。只云禁針。銅人云、宜灸百壯。近世名醫遇人中風不省。急灸臍中皆效。徐伻卒中不省。得桃源簿為灸臍中百壯始蘇。更數月、乃不起。鄭糾云、有一親卒中風。醫者為灸五百壯而蘇。後年餘八十。向使徐伻灸至三五百壯。安知其不永年耶。(論神闕穴多灸。極是。)

陰交一名橫戶。素問云、在臍下一寸。針八分。得氣即瀉。灸百壯止。明云、灸不及針。日三七壯。止百壯。

此經以氣海為生氣之海。難經疏以為元氣之海。則氣海者、蓋人之元氣所生也。故柳公度曰、吾養生無它術。但不使元氣佐喜怒使氣海常溫爾。今人既不能不以元氣佐喜怒矣。若能時灸氣海使溫。亦其次也。予舊多病。常苦氣短。醫者教灸氣海。氣遂不促。自是每歲須一二次灸之。則以氣怯故也。

石門一名利機。一名精露。在臍下二寸。灸亦良。可灸二七壯。止百壯。婦人不可針。針之終身絕子。明云、甲乙經云、一名精露。一名丹田。一名命門。針八分。留三呼。得氣即瀉。下云、灸七壯。千云、灸絕孕。針五分。

臍下二寸名石門。明堂載甲乙經云、一名丹田。千金素問注亦謂丹田在臍下二寸。世醫因是遂以石門為丹田誤矣。丹田乃在臍下三寸。難經疏論之詳而有據。當以難經疏為正。(詳見關元。)銅人云、針之絕子。千金云、灸之絕孕。要之、婦人不必針灸此。(論丹田穴。當以臍下二寸為是。)

關元在臍下三寸。小腸之募。足太陰少陰厥陰三陰任脈之會。下紀者、關元也。針八分。留三呼。瀉五吸。灸百壯。止三百壯。忌同。明云、若懷胎、必不針。若針而落胎。胎多不出。而針外崑崙立出。灸不及針。日三十壯。下云、五壯。岐伯云、但是積冷虛乏皆宜灸。

關元、乃丹田也。諸經不言。惟難經疏云、丹田在臍下三寸。方員四寸。著脊梁兩腎間中央赤是也。左青右白。上黃下黑。三寸法三光。四寸法四時。五色法五行。兩腎間名大海。而貯其血氣。亦名大中極。言取人身之上下四向最為中也。老醫與人灸。皆從此說。多者千餘壯。少亦三二百。不知全活者幾何人。然亦宜頻灸。故曰、若要安、丹田三里不曾乾。

中極一名玉泉。一名氣原。在關元下一寸。針八分。留十呼。得氣即瀉。灸百壯。止三百。明云、主婦人斷緒。四度針。(銅人作以度針。)針即有子。故卻時任針也。灸不及針。日三七壯。下云、五壯。

曲骨在橫骨上毛際陷中。灸七壯。至七七。針二寸。明下云、橫骨上中及下一寸毛際陷中。千云、臍下五寸。

會陰一名屏翳。在兩陰間。任脈別絡。俠督脈衝脈之會。灸三壯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