李時珍

《本草綱目》~ 《本草綱目》凡例 (1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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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本草綱目》凡例 (1)

1. 《本草綱目》凡例

一、《神農本草》三卷,三百六十種,分上、中、下三品。梁陶弘景增藥一倍,隨品附入。唐、宋重修,各有增附,或並或退,品目雖存,舊額淆混,義意俱失。今通列一十六部為綱,六十類為目,各以類從。三品書名,俱注各藥之下,一覽可知,免尋索也。

白話文:

一、《神農本草》共三卷,記載了三百六十種藥物,分為上、中、下三品。後來梁朝的陶弘景將藥物增加了一倍,並附屬於各品之中。唐朝和宋朝也多次重修,都有所增附,有的藥物並列,有的則被剔除。雖然保存了品目,但舊有的名稱混淆不清,原有的意義也喪失了。現在通列十六部為綱,六十類為目,各以類從。三品的書名都註明在各藥物之下,一目瞭然,免去查找的麻煩。

一、舊本玉、石、水、土混同,諸蟲、鱗、介不別,或蟲入木部,或木入草部。今各列為部,首以水、火,次之以土,水、火為萬物之先,土為萬物母也。次之以金、石,從土也。次之以草、谷、菜、果、木,從微至巨也。次之以服、器,從草、木也。次之以蟲、鱗、介、禽、獸,終之以人,從賤至貴也。

白話文:

在以前,玉石、水、土混雜在一起,各種昆蟲、魚類、貝類沒有區別,有的昆蟲歸於木類,有的木歸於草類。現在分別列為一類,首先列出水、火,其次是土,水、火是萬物的開始,土是萬物的母親。其次是金、石,從土中生出。其次是草、穀物、蔬菜、水果、樹木,從微小到巨大。其次是衣服器皿,它們來自草木。其次是昆蟲、魚類、貝類、禽類、獸類,最後是人類,從卑賤到高貴。

一、藥有數名,今古不同。但標正名為綱,余皆附於釋名之下,正始也。仍注各本草名目,紀原也。

白話文:

藥物有多種名稱,古今不同。但是標示正確的名稱為主綱,其他名稱都附在釋名的下面,從正本清源的觀點來看是正確的。仍然註明各本草的名稱、來源,這是記錄其根源的作法。

一、唐、宋增入藥品,或一物再出、三出,或二物、三物混注,今俱考正,分別歸併,但標其綱,而附列其目。如標龍為綱,而齒、角、骨、腦、胎、涎皆列為目;標粱為綱,而赤、黃粱米皆列為目之類。

白話文:

唐朝和宋朝添加了許多藥品,有些藥物重複出現,還有些藥物是由兩種或三種藥物混合而成。現在將這些藥物考證正確,分別歸併在一起,只標出綱要,而附列其目。例如,將_龍_作為綱要,而_齒、角、骨、腦、胎、涎_都列為目;將_粱_作為綱要,而_赤、黃粱米_都列為目。

一、諸品首以釋名,正名也;次以集解,解其出產、形狀、採取也;次以辨疑、正誤,辨其可疑,正其謬誤也;次以修治,謹炮炙也;次以氣味,明性也;次以主治,錄功也;次以發明,疏義也;次以附方,著用也;或欲去方,是有體無用矣(舊本附方二千九百三十五,今增八千一百六十一)。

白話文:

  1. 將所有的藥品,首先以釋名為首,以確定其正確名稱。

  2. 其次以集解說明其出產地、形狀、採集方法。

  3. 其次以辨疑、正誤,辨別其中可疑之處,改正其中錯誤之處。

  4. 其次以修治,謹慎地炮製。

  5. 其次以氣味,說明其藥性。

  6. 其次以主治,記載其療效。

  7. 其次以發明,疏通其義理。

  8. 其次以附方,展示其用法。

  9. 有的人想要去掉附方,這就等於是有形體而沒有用處了(舊本附方有二千九百三十五條,現在增加了八千一百六十一條)。

一、唐、宋以朱墨圈蓋分別古今,經久訛謬。今既板刻,但直書諸家本草名目於藥名、主治之下,便覽也。

一、諸家本草,重複者刪去,疑誤者辨正,採其精粹,各以人名,書於諸款之下,不沒其實,且是非有歸也。

白話文:

一、自唐朝、宋朝以來,以硃色墨圈標註分隔古今,但歷經久遠,產生許多錯誤。現在出版刊刻,只把各家的《本草》名目直接寫在藥名和主治之下,以便人們瀏覽。

一、諸家的《本草》,有重複的刪去,有疑問錯誤的辨別改正,採取其中的精華部分,各用人名記載於各條款之下,不埋沒它們的原貌,而且使是非有所屬。

一、諸物有相類而無功用宜參考者,或有功用而人卒未識者,俱附錄之。無可附者,附於各部之末。蓋有隱於古而顯於今者,如莎根即香附子,陶氏不識而今則盛行;闢虺雷,昔人罕言而今充方物之類,雖冷僻,不可遺也。

白話文:

  1. 諸物有相類似卻沒有功用,但值得參考的,或者是有功用但人們一直不瞭解的,都附錄在這裡。沒地方附錄的,附在各個部門的最後面。有些藥材在古時隱而不顯,但在當今卻非常流行,例如:莎根就是香附子,過去陶弘景不知道它,但現在卻很盛行;闢虺雷,過去的人很少提到它,但現在卻成為一種藥材,雖然比較冷僻,但不能遺漏。

一、唐、宋本所無,金、元、我明諸醫所用者,增入三十九種。時珍續補三百七十四種。雖曰醫家藥品,其考釋性理,實吾儒格物之學,可裨《爾雅》、《詩疏》之缺。

白話文:

一、唐朝、宋朝的本草書籍沒有,金朝、元朝、我大明朝的醫生所用過的,新增加了三十九種。李時珍繼續補充了三百七十四種。儘管稱它是醫家的藥品,但它考量並解釋了事物的性質,這實際上是我們儒家格物致知的學問,可以彌補《爾雅》、《詩疏》的不足。

一、舊本序例重繁,今止取神農為正,而旁採《別錄》諸家附於下,益以張、李諸家用藥之例。

白話文:

古代本草書序例繁雜,現在只取神農本草經為正本,再旁徵《名醫別錄》等書家的記載附在下方,並補充張仲景、李東垣等醫家的用藥範例。

一、古本百病主治藥,略而不切。王氏《集要》、祝氏《證治》,亦約而不純。今分病原列之,以便施用,雖繁不紊也。

白話文:

  1. 古書中記載的各種疾病的治療方法,往往過於簡略,不能完全符合實際。王氏的《集要》、祝氏的《證治》,也是簡略而不夠全面。現在將疾病的病因分類整理出來,以便於臨牀使用,雖然數量繁多,但條理分明,不至於混亂。

一、神農舊目及宋本總目,附於例後,存古也。

白話文:

一、神農本草經舊目次及宋朝本的總目次,附錄於後面,存留古代記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