李時珍

《本草綱目》~ 獸部第五十一卷 (28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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獸部第五十一卷 (28)

1. 猩猩

(本作狌。音生。《綱目》)

【釋名】時珍曰:猩猩能言而知來,猶惺惺也。

白話文:

[釋名] 李時珍說:狌狌這種動物會說話且能預知未來,就像「惺惺相惜」的惺惺一樣。

【集解】時珍曰:猩猩自《爾雅》《逸周書》以下數十說,今參集之云:出哀牢夷及交趾封溪縣山谷中。狀如狗及獼猴,黃毛如猿,白耳如豕,人面人足,長髮,頭顏端正。聲如兒啼,亦如犬吠。成群伏行。阮汧云:封溪俚人以酒及草屐置道側,猩猩見即呼人祖先姓名,罵之而去。

白話文:

【集解】李時珍說:關於猩猩,《爾雅》《逸周書》以下有幾十種說法,現在綜合整理成文。猩猩產於哀牢夷和交趾封溪縣的山谷中。形狀像狗和獼猴,黃毛像猿猴,白耳像豬,人臉人腳,長髮,頭部和臉部端正。聲音像嬰兒啼哭,也像狗吠。成羣伏地而行。阮汧說:封溪的俚人會把酒和草鞋放在道路旁邊,猩猩看見就會叫人的祖先姓名,罵它它就會離開。

頃復相與嘗酒著屐,因而被擒,檻而養之。將烹則推其肥者,泣而遣之。西胡取其血染毛罽不黯,刺血必箠而問其數,至一斗乃已。又按《禮記》亦云猩猩能言,而郭義恭《廣志》云猩猩不能言,《山海經》云猩猩能知人言,三說不同。大抵猩猩略似人形,如猿猴類耳。縱使能言,當若鸚鵡之屬,亦不必盡如阮氏所說也。

白話文:

不久(我)又和牠一起飲酒穿木屐,因此被捉住,牠們把牠關起來並養著。牠們要烹煮牠的時候會挑出肥的,哭著把牠送走。牠們用西湖的水浸泡牠們刺血染毛的獸毛毯,毛毯不會變深,刺牠們取牠們血時,一定會用棍子鞭打並詢問牠們血的量,直到有一斗才停止。另外翻查《禮記》也說猩猩能說話,而郭義恭的《廣志》說猩猩不能說話,《山海經》說猩猩能聽懂人話,三種說法不同。猩猩大致上類似人的形狀,像猿猴類似的動物。即使牠能說話,也像鸚鵡之類的動物,也不必完全像阮氏所說的那樣。

又羅願《爾雅翼》云:古之說猩猩者,如豕、如狗、如猴。今之說猩猩者,與狒狒不相遠。云如婦人被髮袒足,無膝群行,遇人則手掩其形,謂之野人。據羅說則似乎後世所謂野女、野婆者也,豈即一物耶?

白話文:

羅願在《爾雅翼》中說:古代人們所說的猩猩,像豬、像狗、像猴子。現在人們所說的猩猩,和狒狒很相近。有人說它像女人披散著頭髮,光著腳,沒有膝蓋,成羣結隊地走,遇到人的時候就會用手遮住自己的身體,人們稱它為野人。根據羅願的說法,似乎後世所謂的野女、野婆也是這樣,難道是同一個東西嗎?

【附錄】野女,唐蒙《博物志》云:日南出野女,群行不見夫。其狀皛且白,裸袒無衣襦。周密《齊東野語》云:野婆出南丹州,黃髮椎髻,裸形跣足,儼然若一媼也。群雌無牡。上下山谷如飛猱。自腰以下有皮蓋膝。每遇男子必負去求合。嘗為健夫所殺,至死以手護腰間。剖之得印方寸,瑩若蒼玉,有文類符篆也。

白話文:

【附錄】野女:唐蒙在《博物志》中說:南方有一種野女,一羣羣的在一起,從不見有男人。她們的皮膚潔白光滑,裸露著身體,沒有衣服。周密在《齊東野語》中說:野婆出現在南丹州,頭髮是黃色的,盤著發髻,裸體赤足,看起來就像一位老婦人。一羣野婆中沒有男人。她們在山谷中穿梭快速地來回,就像飛奔的猴子。她們的腰部以下有皮蓋住膝蓋。每當遇到男人,她們就會背著男人去求合。曾經有一個強壯的男人殺了一個野婆,直到死,野婆還用手護著她的腰部。剖開她的腰部,發現裡面有一塊印章,印章是一寸見方的正方形,像青玉一樣晶瑩剔透,上面刻有符篆一類的文字。

時珍曰:合此二說與前阮氏、羅氏之說觀之,則野女似即猩猩矣。又雄鼠卵有文如符篆,治鳥腋下有鏡印,則野婆之印篆非異也。亦當有功用,但人未知耳。

白話文:

李時珍說:綜合這兩種說法,並且參考阮氏、羅氏的說法,那麼野女似乎就是猩猩。另外,雄性老鼠身上的花紋像符篆,而已治療過的鳥腋下有鏡子印記,那麼野婆的印篆也沒有什麼特別的。這些現象肯定有它應有的效用,只是世人還不知道罷了。

【氣味】甘、咸,溫,無毒。

【主治】食之不昧不飢,令人善走,窮年無厭,可以辟穀(時珍。出《逸書》《山海經》《水經》)。

白話文:

**氣味:**甜、鹹,溫和,無毒。

**主治:**食用後不會遺忘和飢餓,令人能走很遠的路,終年不會厭倦,可以不吃五穀雜糧(出自李時珍的《本草綱目》,記載於《逸書》、《山海經》、《水經》)。

【發明】時珍曰:《逸書》言猩猩肉食之令人不昧,其惺惺可知矣。古人以為珍味。故《荀子》言猩猩能言笑,二足無毛,而人啜其羹,食其肉;《呂氏春秋》云肉之美者,猩猩之唇,獾獾之炙,是矣。

白話文:

發明:李時珍說:《逸書》中提到猩猩肉能讓人不昏昧,可見牠的靈活性。古人視牠為美味佳餚。所以《荀子》中提到猩猩能夠言語、微笑,兩隻腳沒有毛,而人們吃它的羹湯,食用它的肉。《呂氏春秋》也說,肉味最美的,就是猩猩的嘴脣,豬獾的烤肉,就是如此。

2. 狒狒

(音費。《拾遺》)

白話文:

音費。《拾遺》

【釋名】𥝋𥝋(與狒同。亦作𥝃)、梟羊(《山海經》)、野人(《方輿志》)、人熊。時珍曰:《爾雅》作狒。《說文》作𥝋,從⿱臼臼,從囟,從内,象形。許慎云:北人呼為土螻。今人呼為人熊。按郭璞謂山都即狒狒,稍似差別,抑名同物異歟?

白話文:

【釋名】獌獌(與狒狒同。也寫作猱)、梟羊(《山海經》)、野人(《方輿志》)、人熊。時珍說:《爾雅》寫作狒狒。《說文》寫作獌獌,從「臼、囟、內」三字組成,是象形字。許慎說:北方人稱之為土螻。現在的人稱之為人熊。根據郭璞的說法,山都和狒狒是相同的,但稍微有點不同,難道是名字相同但物種不同嗎?

【集解】藏器曰:狒狒出西南夷。《爾雅》云:狒狒,如人被髮,迅走食人。《山海經》云:梟羊,人面,長唇黑身,有毛反踵。見人則笑,笑則上唇掩目。郭璞云:交廣及南康郡山中,亦有此物。大者長丈餘,俗呼為山都。宋孝建中,獠人進雌雄二頭。帝問土人丁鑾。鑾曰:其面似人,紅赤色,毛似獼猴,有尾。

白話文:

【集解】《藏器》上說:狒狒產於西南夷。《爾雅》上說:狒狒,像人,披散著頭髮,行動敏捷,吃人。《山海經》上說:梟羊,人面、長嘴脣、黑身子,有毛,腳後跟朝前。看到人就會笑,笑的時候上嘴脣會遮住眼睛。郭璞說:交廣及南康郡山中,也有這種動物。大的有丈餘長,俗稱山都。宋孝建年間,獠人獻上雌雄狒狒各一隻。皇帝問土人丁鑾。丁鑾說:狒狒的臉像人,紅赤色,毛像獼猴,有尾巴。

能人言,如鳥聲。善知生死,力負千鈞。反踵無膝,睡則倚物。獲人則先笑而後食之。獵人因以竹筒貫臂誘之,俟其笑時,抽手以錐釘其唇著額,任其奔馳,候死而取之。發極長,可為頭髲。血堪染靴及緋,飲之使人見鬼也。帝乃命工圖之。時珍曰:按《方輿志》云:狒狒,西蜀及處州山中亦有之,呼為人熊。

白話文:

有的人能夠說話,聲音如同鳥叫。他們精於預知吉凶禍福,力氣大得出奇。他們腳後跟沒有彎曲,睡覺的時候要依靠在某個東西上。抓到了人之後,先笑,然後吃掉。獵人因此用竹筒貫穿手臂誘捕牠們,等到狒狒發笑的時候,抽出手,用錐子將狒狒的嘴脣釘在額頭上,讓牠盡情奔跑,等死了之後再去取牠。狒狒的毛很長,可以用來做頭巾。牠們的血可以染靴子,染成的顏色鮮紅。喝狒狒的血,會看見鬼。皇帝於是命人將狒狒畫成圖像。李時珍說:我查閱《方輿志》,看到狒狒這種動物在西蜀和處州的山裡也有,當地人稱牠們為「人熊」。

人亦食其掌,剝其皮。閩中沙縣幼山有之,長丈餘,逢人則笑,呼為山大人,或曰野人及山魈也。又鄧德明《南康記》云:山都,形如崑崙人,通身生毛。見人輒閉目,開口如笑。好在深澗中翻石,覓蟹食之。

白話文:

人們也會吃它的掌、剝掉它的皮。福建閩中沙縣的幼山有這種動物,長一丈多,遇到人就會笑,人們稱牠為山大人,也有人稱牠為野人和山魈。另外,鄧德明在《南康記》中說:山都,外形似崑崙人,全身長毛。見到人立即閉上眼睛,張大嘴像在笑。牠喜歡在深澗中翻石頭,尋找螃蟹來吃。

珍按:鄧氏所說,與《北山經》之山𤟤,《述異記》之山都,《永嘉記》之山鬼,《神異經》之山𤢖,《玄中記》之山精,《海錄碎事》之山丈,《文字指歸》之旱魃,《搜神記》之治鳥,俱相類,乃山怪也。今並附之,以備考證。

白話文:

珍按:鄧氏所說,與《北山經》中的山𤟤,《述異記》中的山都,《永嘉記》中的山鬼,《神異經》中的山𤢖,《玄中記》中的山精,《海錄碎事》中的山丈,《文字指歸》中的旱魃,《搜神記》中的治鳥,全都相似,都是山怪。現在一併附錄,以便備考證。

【附錄】山都,時珍曰:任昉《述異記》云:南康有神曰山都。形如人,長二尺余,黑色,赤目黃髮。深山樹中作窠,狀如鳥卵,高三尺余,內甚光彩,體質輕虛,以鳥毛為褥,二枚相連,上雄下雌。能變化隱形,罕睹其狀,若木客、山𤢖之類也。山𤟤,時珍曰:《北山經》云:山𤟤狀如犬而人面,善投,見人則笑。

白話文:

【附錄】山都:李時珍說:《述異記》中記載:南康有位神叫山都。長相像人,高二尺多,皮膚是黑色的,眼睛是紅色的,頭髮是黃色的。住在深山中的樹上,做的鳥巢像鳥蛋一樣,高三尺多,裡面非常明亮。身體很輕盈,用鳥毛做褥子,雄性和雌性的鳥毛連在一起。能變化隱形,很少有人看過他的樣子,像木客、山魅之類的妖怪。山魈:李時珍說:《北山經》中記載:山魈長得像狗,但是有人的臉,擅長投擲東西,看到人就會笑。

其行如風,見則天下大風。木客,又曰:《南康記》云:生南方山中。頭面語言不全異人,但手腳爪如鉤利。居絕巖間,死亦殯殮。能與人交易,而不見其形也。今南方有鬼市,亦類此。又有木客鳥,見禽部。山𤢖,又曰:東方朔《神異經》云:西方深山有人,長尺余,袒身,捕蝦、蟹,就人火炙食之,名曰山𤢖,其名自呼。人犯之則發寒熱。

白話文:

他們走起來像風一樣,當他們出現時,天下就會颳起大風。木客,又稱山精,據《南康記》記載,他們生活在南方的山中。他們的頭臉和語言與常人不同,但手腳和指甲非常鋒利,就像鉤子一樣。他們居住在偏僻的岩石之間,死後也會有喪葬儀式。他們能夠與人交易,但人們卻看不到他們的形狀。如今,南方還有人鬼市場,與此類似。還有一種叫木客鳥的鳥,可見禽類部分。山𤢖,又稱山鬼,據東方朔的《神異經》記載,西方深山中有人,身高一尺多,袒露著身體,捕捉蝦蟹,在人的火堆上烤著吃,名叫山𤢖,他們的名字是自稱的。人們如果冒犯了他們,就會發冷發熱。

蓋鬼魅耳,所在亦有之,惟畏爆竹煏爆聲。劉義慶《幽明錄》云:東昌縣山岩間有物如人,長四五尺,裸身被髮,髮長五六寸,能作呼嘯聲,不見其形。每從澗中發石取蝦、蟹,就火炙食。《永嘉記》云:安國縣有山鬼,形如人而一腳,僅長一尺許。好盜伐木人鹽,炙石蟹食。

白話文:

傳說中鬼魅之類的存在,在各地都有,但它們唯獨害怕燃放爆竹的爆裂聲響。根據劉義慶的《幽明錄》記載,在東昌縣的山岩之間曾出現一種生物,外形像人,身高約四五尺,裸身披頭散髮,頭髮長約五六寸,能夠發出呼嘯之聲,但看不到它的形狀。這種生物經常從山澗中撿起石頭,用來捕捉蝦蟹,然後烤著火吃。《永嘉記》中也有記載,安國縣有一種山鬼,形狀像人但只有一隻腳,身長只有一尺多。這種山鬼喜歡偷盜伐木工人的鹽,而且也喜歡烤石蟹吃。

人不敢犯之,能令人病及焚居也。《玄中記》云:山精如人,一足,長三四尺。食山蟹,夜出晝伏。千歲蟾蜍能食之。《抱朴子》云:山精形如小兒,獨足向後。夜喜犯人,其名曰鬾,呼其名則不能犯人。《白澤圖》云:山之精,狀如鼓,色赤,一足而行,名曰夔,呼之可使取虎豹。

白話文:

人不敢冒犯他,他能夠使人生病,甚至使人房屋被燒毀。《玄中記》中寫道:山精像人,一條腿,高三四尺。吃山蟹,晚上出來,白天潛伏起來。一千年的蟾蜍能吃掉它。《抱朴子》中寫道:山精形狀像小孩,一隻腳朝後。晚上喜歡攻擊人,它的名字叫鬾,叫它的名字,它就不能攻擊人。《白澤圖》中寫道:山的精靈,樣子像鼓,顏色紅色,一條腿走路,名叫夔,呼喚它可以讓它捉來老虎和豹子。

《海錄雜事》云:嶺南有物,一足反踵,手足皆三指。雄曰山丈,雌曰山姑,能夜叩人門求物也。《神異經》云:南方有魃,一名旱母。長二三尺,裸形,目在頂上,行走如風。見則大旱。遇者得之投溷中,則旱除。《文字指歸》云:旱魃,山鬼也。所居之處天不雨。女魃入人家,能竊物以出;男魃入人家,能竊物以歸。

白話文:

《海錄雜事》中說:嶺南有一種動物,只有一隻腳,長在腳後跟,手腳上長著三個手指。雄性叫做山丈,雌性叫做山姑,它們能夠在夜晚敲擊別人的門,討要吃的。《神異經》中說:南方有一種叫魃的生物,又名旱母。長約兩三尺,裸體,眼睛長在頭頂,走路像風一樣快。人們見到它,就會發生嚴重的乾旱。如果有人碰到了它,把它扔到糞坑裡,旱災就會解除。《文字指歸》中說:魃是山裡的鬼怪。它居住的地方,天都不會下雨。女魃進人的家中後,能夠偷偷帶走東西;男魃進人的家中後,也可能會偷偷帶走東西。

時珍謹按:諸說雖少有參差,大抵俱是怪類,今俗所謂獨腳鬼者是也。邇來處處有之,能隱形入人家淫亂,致人成疾;放火竊物,大為家害。法術不能驅,醫藥不能治,呼為五通、七郎諸神而祀之,蓋未知其原如此。故備載之,非但博聞而已。其曰呼其名則無害,千歲蟾蜍能食之者,非治法歟?引申觸類,必有能制之者。

白話文:

時珍謹按:關於獨腳鬼的各種說法雖然稍有差異,但大致都指一種怪物,就是現在俗稱的「獨腳鬼」。近年來各地都有這種怪物出現,牠們能夠隱形進入人家中作亂,導致人生病;還會放火偷東西,對家戶造成極大的危害。法術無法驅除,醫藥無法治療,人們只好稱呼牠們為五通、七郎等神明並祭祀,實在是因為不瞭解牠們的真實面目。因此,我詳細記載這些資料,不只是為了豐富見聞而已。傳說稱呼獨腳鬼的名字牠們就會無害,而千年的蟾蜍能夠吃掉牠們,這不正是治療方法嗎?類推其他情況,必定有能夠制伏牠們的方法。

又有治鳥,亦此類,見禽部。精怪之屬甚夥,皆為人害。惟《白澤圖》、《玄中記》、《抱朴子》、《酉陽雜俎》諸書載之頗悉,起居者亦不可不知。然正人君子,則德可勝妖,自不敢近也。

白話文:

還有一種治療鳥的藥物,也是這樣做,參見禽部一章。精怪之類的很多,都會對人造成傷害。只有《白澤圖》、《玄中記》、《抱朴子》、《酉陽雜俎》等書記載得很詳細,起居的人也應該知道。然而,正人君子,以德勝妖,自然不敢靠近。

【氣味】無毒。

【主治】作脯,連脂薄割炙熱,貼人癬疥,能引蟲出,頻易取瘥(藏器)。

白話文:

氣味:無毒。

主治:製作肉乾,連同油脂一起切薄片,熱烤後敷貼於癬疥處,可引蟲外出,經常更換,可迅速痊癒(《藏器》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