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慈幼新書》~ 卷一 (1)
卷一 (1)
1. 稟賦
兒在母腹中,感受精氣,一月胚,二月胎,三月血脈見,四月形體成,五月能動,六月筋骨成,七月毛髮生,八月臟腑具,九月穀神入胃,十月百骸備而生。生後六十日,瞳子成,能笑語,始識人。百日任脈生,能反覆。一百八十日,尻骨生,能獨立。二百一十日,掌骨成,能匍匐。三百日髕骨成,能獨倚。三百六十日為一周,膝骨成,乃能移步。
落地時,身破裂者死,陰囊白者死,陰不起者死,無糞門者死,股間無生肉者死,開口如鴉聲者死。
凡周歲之間,顱囟開解,齒髮不生,手足攣縮,膝如鶴脛,身羸無肉,或四五歲不能行立,皆胎氣不足致之。若夫筋實則多力,骨實則早行,血實則形瘦多發,肉實則少病,精實則伶利多笑語,不畏寒暑,氣實則少發而體肥,此皆受胎氣之充足,得稟賦之隆厚者也。
呂晚村曰:凡小兒齒遲,語遲,行遲,囪門開大,腎疳等症,皆先天不足,自晬周時,即有虛病腎病,從幼填補,亦多可復。
初生芽兒,藉乳為命,善為乳母者,夏不欲熱,熱則致吐逆,冬不欲寒,寒則致咳痢。乳時不欲怒,怒則上氣顛狂,不欲醉,醉則身熱腹痛。母方吐下而乳,則致虛羸。母方積熱而乳,則變黃不能食。新房而乳,則瘦瘠交脛不能行。新浴而乳,則發吐傷神。冷熱不調,停積胸膈,結為痰飲,遂成壯熱。
壯熱不已,乃作驚癇,兒啼未定,遽以乳哺,氣逆不消,因成乳癖。懷孕而乳,致令黃瘦,腹大腳弱,名曰𣿉病。大抵芽兒或瘡或熱,或困倦,或口生白糜,或夜啼,或糞色變常,必非無因,病之初來,其溺必甚少,便須根究緣由,隨症調治。庶無後患。
胎症列後。
人每於初生時,多向頭額前髮際穴灸之,取其可以截風路也,此但可行之北方地寒之處,東南脆薄,似乎不宜。
2. 臟能
心所伏者腎,所敵者肺,所喜者苦,所傷者鹹鹵。應三變八蒸之臟,和則性情悅樂。疾主驚癇恐悸,譫語狂煩,涎流口角。痘主紅癍。
肝所伏者肺,所敵者脾,所喜者酸,所傷者辛辣。應初變六蒸之臟,和則魂魄壯,意智生。疾主風攣搐搦,眼目赤腫疼痛。痘主水疱。
肺所伏者心,所敵者肝,所喜者辣,所傷者苦。應二變七蒸之臟。和則氣爽神清魂強。疾主喘滿咳嗽,虛痰壅盛。痘主膿疱。
脾所伏者肝,所敵者腎,所喜者甜,所傷者酸釅。應四變九蒸之臟。和則消穀食,美滋味。疾主嘔噦疳積,瀉痢潮熱,不思乳食。痘主結癡。
腎所伏者脾,所敵者心,所喜者咸,所傷者甘甜。應五變十蒸之臟。和則嬉戲笑語精神。疾主黑齒崩沙,聤耳膿汁。痘主黑陷。
3. 脈候
左頰者肝之部,應左手關位風木之分。額為心之部,應左手寸口君火之分。鼻為脾之部,應右手關位濕土之分。右頰為肺之部,應右手寸口燥金之分。頤為腎之部,應左手尺部寒水之分。向有初氣二氣之說,頗不應,詳見余別著脈覆中。
小兒五歲以下,未可診寸關尺,惟看男左女右虎口。食指一節寅位為風關,脈見易治。第二節卯位為氣關,脈見為病深。第三節辰位為命關,脈見為病危。
色紫為熱,色紅傷寒,色青驚風,色白疳疾,惟黃色隱隱,為常候也。色黑者多危。
脈紋入掌為內釣。紋彎里為風寒。彎外為食積。病重時紋勢彎入,猶可挽回,彎外者,萬不救一。
五歲以上,以一指取寸關尺三部,六至為和平,七八至為熱,四五至為寒。浮弦為風癇,沉緩為傷食,促為驚,細為冷,單細為疳勞,洪為蟲積,浮而遲,潮熱者為胃寒。
半歲以下,於眉端髮際之間,以名中食三指候之,兒頭在左,舉右手候,兒頭在右。舉左手候,食指近發為上,名指近眉為下,中指為中。三指俱熱,外感於風,鼻寒咳嗽。三指俱冷,外感於寒,內傷飲食,發熱吐瀉。食中二指熱,主上熱下冷。名中二指熱,主夾驚。食指熱,主食滯。
4. 胎病
小兒胎病凡二端,在胎時母失愛護,或勞動氣血相干,或坐臥飢飽相役,飲酒食肉,冷熱相制,恐怖驚悸,血脈相亂,蘊毒於內,損傷胎氣,此胎熱胎寒,胎肥胎怯,胎驚胎黃諸症,所由作也。又有落地時,浴體拭口,斷臍灸囟之不得法,繃袍驚恐,寒溫乳哺之乖其宜,此嘬口、臍風、鎖肚、不乳等症所由生也。
黃帝云:吾不能察其幼小,亦唯小兒臟腑嬌嫩,血氣懦弱,肌體不密,精神未充,而用藥消息之難耳。
5. 胎熱
至寶丹
一方,加人參一兩。
此即時下所常用秘方也,不論內傷外感,變蒸寒熱,一切治之。予謂此藥,唯蒸症相宜,次則鬱熱伏暑神劑。小兒夏月,宜多服之。補而不滯,瀉而不偏,殊有妙用。
木通散,兼治小兒臍熱,小腑閉,諸瘡丹毒,母子同飲。
補中益氣用升、柴天道之方也;此方車、茯、瞿、萹,地道之方也。小兒稚陽氣純,天道完全,故唯此法出入調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