夏鼎

《幼科鐵鏡》~ 凡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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凡例

1. 凡例

凡治嬰兒病。不望顏色。不審苗竅。故病不應藥。是書惟以望顏色。審苗竅六字。為大主腦。

凡症俱有顏色可望。苗竅可審。獨驚癇痓三症。顏色苗竅。俱非本來。無處拿提。是書洞決死生。俱屬先君從百千嬰兒中偵探出來的。辨明形狀。俱屬先君從百千嬰兒中體認出來的。治法藥味。俱屬先君從百千嬰兒中嘗試出來的。故是書於此三症。則冠以初。明有自也。

白話文:

所有症狀都有顏色可以觀察,苗竅可以診察。只有驚癇、痓病這三種症狀,顏色、苗竅都與常態不同,沒有辦法據以確診。這本書能夠洞悉死生,都是先君從成千上萬個嬰兒中探查出來的。辨別形狀,都是先君從成千上萬個嬰兒中體會出來的。治療方法和藥方,都是先君從成千上萬個嬰兒中嘗試出來的。所以這本書將這三種症狀放在最前面,也是有原因的。

凡前輩圖繪各穴。俱任意栽插。鮮不差謬。是書圖穴。由兩代考索。毫不舛錯。

凡症所載推拿者。俱屬必效。不準者。如老漢扳罾猿猴摘果之類。盡行刪汰。

凡症推三關。必須少推腑上以應之。推六腑。必須少推三關以應之。防補瀉太過。

凡症屬。載明燈火艾灸。俱起死回生秘法。

凡症下無湯散名。只有藥味者。俱卓溪自立方。歷驗始載。

凡有夏禹鑄曰。其中多出己見。發明至理。亦從治效過立說。

凡症立說引喻。俱屬疑團。不譬不明。

凡症後間附效案。系症有疑難。傳以較核。

凡症初起不用丸散。因各臟病有輕重。臨症用劑。必有加減。如丸散藥味分兩已定。倘內有一二味與症不宜者。抽不出來。模糊投入。反生別病。予於暫症。必不肯用。若用丸散。殊是症屬一家。

白話文:

凡是疾病剛剛發作時,不要服用丸藥和散劑。因為各個臟腑的疾病都有輕重之分。在臨牀上用藥,必須根據病情加減用藥。如果丸藥和散劑的藥味分量已經確定,那麼如果其中有一兩種藥味不適合患者的病情,就無法將其抽出來,只能含混地投入藥中,反而會引起其他的疾病。我對於暫時發作的疾病,一定不會使用丸藥和散劑。如果使用丸藥和散劑,那麼必須是症狀屬於同一類型的疾病。

凡口訣。有古人舊訣。有卓溪新訣。新訣上。注卓溪二字。

凡字句用夾圈者。是大主腦。用尖圈者。是認法。用單圈者是緊要。

一、,熱瘧認法。乃卓溪生平第一著得意處。自分亦能上繩父武。出以傳世。更當研究。

一、痲症。大小方脈書獨不齒及。多因症屬至輕。邇來痲症為患最重。余每臨症。只從脾肺兩臟看虛實。肺臟大腸探根苗。於中創出治法。一劑必效。用以傳世。此乃發造物未發之秘。補先輩不足之書。

白話文:

一、麻痺病。諸方藥典中都沒有詳細記載,這是因為這樣的症狀極為輕微。但近來麻痺病卻造成最重的痛苦。我每次診治麻痺症患者,都只根據脾、肺兩臟的虛實來判斷,再根據大腸來尋求病根和徵兆。如此創出一種治療方法,只需一劑藥就能奏效。我想將此方法傳世,這可以揭示造物主尚未揭示的祕密,並補先輩醫書之不足。

凡推拿。古人以之代藥。後人竟以推拿為兒戲。並不知推應何經。拿應何臟。所代何藥。

以致輕症加重。重予速死。予特載出某推當某藥。某拿抵某味。使人曉得用推拿。便是用藥味。藥味既不可誤投。推拿又何可亂用。

古時候,人們用按摩代替藥物治療疾病。但是後來的人卻把按摩當作兒戲,不知道怎麼正確地推按哪些經絡、拿捏哪些器官,以及這些動作分別對應哪些藥物。

這樣一來,輕微的病症就可能變重,嚴重的病症可能迅速致命。我特意說明了哪些按摩動作對應哪些藥物,哪些捏法相當於哪些藥味,讓人們明白,使用按摩就像使用藥物一樣,既然藥物不能隨便亂投,按摩當然也不能隨便亂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