陳念祖

《金匱方歌括》~ 卷一 (7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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卷一 (7)

1. 升麻鱉甲湯

治陽毒病。面赤斑斑如錦紋。咽喉痛。吐膿血。五日可治。七日不可治。此湯主之。

升麻(二兩。),當歸甘草(各一兩。),蜀椒(炒去汗。一兩。),鱉甲(手指大一片。炙。)雄黃(半兩。研)

白話文:

升麻(二兩重量),當歸,甘草(各一兩重量),蜀椒(炒掉上面的汗,取一兩重量),鱉甲(一片手指大小的,烤熟),雄黃(研磨成粉,取半兩重量)

上六味。以水四升。煮取一升。頓服之。老小再服取汗。陰毒。去蜀椒、雄黃。

歌曰,(面)赤斑(紋)咽痛毒為陽。鱉甲周圍一指量。半兩雄黃升二兩。椒歸一兩草同行。

元犀按。非常災癘之氣。從口鼻而入咽喉。故陰陽二毒皆咽痛也。陰陽二證。不以寒熱臟腑分之。但以面赤斑紋吐膿血。其邪著於表者謂之陽。面目青身痛如被杖。其邪隱於表中之裡者為陰。

白話文:

元犀說:極為嚴重的災禍病疫之氣,由口鼻而入咽喉而致病。所以陰陽二邪都使咽喉疼痛。陰陽二證不以寒熱和臟腑來判定。可是臉色發紅,出現斑紋,吐出膿血,其毒邪停留在表者稱之為陽。臉色發青、身體疼痛、如被杖打一般,其毒邪隱藏在表之內裡者稱之為陰。

2. 升麻鱉甲湯去雄黃蜀椒

治陰毒病。面目青。身痛如被杖。咽喉痛。五日可治。七日不可治。此湯主之。

歌曰,身痛咽痛麵皮青。陰毒苛邪隸在經。(陰毒以面不赤而青。身不斑紋而痛如被杖別之。二證俱咽痛。俱五日可治七日不可治。)即用前方如法服。(四味照前法服。)椒黃務去特丁寧。(蜀椒。雄黃二物。陽毒用之者。以陽從陽。欲其速散也。陰毒去之者。恐陰邪不可劫。而陰氣反受損也。)

白話文:

有首歌謠唱到,身上疼痛、咽喉疼痛而且臉色發青。陰毒邪氣停留在經絡中。(陰毒症的症狀是臉色不紅而青,身上沒有斑紋,但疼痛得像被棍棒毆打一樣。這兩種症狀都伴有咽喉疼痛,如果在發病後的五天內治療,能治癒;超過七天就無法治癒。)當確定是此證時,立即按照前面的方法服藥。(四種藥物按照前面的方法服用。)特別強調一定要去除蜀椒和雄黃。(蜀椒和雄黃這兩種藥物,都是陽性藥物,用於治療陽毒症,因為陽性藥物與陽性邪氣相輔相成,可以讓邪氣迅速散去。而陰毒症則不能用這兩種藥物,因為陰邪不能被猛烈攻克,反而會損傷陰氣。)

王晉三云。升麻入陽明太陽二經。升清逐穢。闢百邪。解百毒。統治溫厲陰陽二病。如陽毒為病面赤斑如錦紋。陰毒為病面青身如被杖咽喉痛。毋論陰陽二毒。皆已入營矣。但升麻僅走二經氣分。故必佐當歸通絡中之血。甘草解絡中之毒。微加鱉甲守護營神。俾椒、黃猛劣之品攻毒透表。不能亂其神明。

白話文:

王晉三說:升麻可通陽明和太陽兩條經絡。升清降濁,祛邪避毒,治療溫熱和寒涼疾病。如果陽毒發作,會有面色發紅,皮膚上有斑點,就像錦緞上的花紋。如果陰毒發作,會有面色青黑,身體像被打了,咽喉疼痛。無論是陰毒還是陽毒,都已經侵入了營分。但是升麻只有走兩條經絡的氣分,所以必須加入當歸來疏通血氣,加入甘草來解毒。還可以加點鱉甲來保護營陰之神,讓花椒、黃連這類猛烈的藥物攻毒透發,而不至於擾亂神志。

陰毒去椒、黃者。太陰主內。不能透表。恐反動厲毒也。肘後、千金方陽毒無鱉甲者。不欲其守。亦恐留戀厲毒也。

白話文:

中醫中,陰毒是指體內有毒邪,而黃色的毒邪尤其厲害。太陰主導人體內部,如果陰毒不能透出體表,就會擔心加重、激發毒邪的危害。肘後和千金方中,陽毒不加鱉甲的一種做法則是不想讓藥物在體內停留過久,也是怕會停留太久反而留下毒邪的隱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