萬密齋

《育嬰家秘》~ 卷之二 (3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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卷之二 (3)

1. 變蒸證治

草木逢春變化新,太和元氣日熏蒸,

細推物理皆如是,莫把芽兒作病名。

天地之造化,陽主生長,陰主收斂。故草木之生長於春夏者,陽之舒也。收藏於秋冬者,陰之慘也。幼科書中變者,變生五臟也;蒸者,蒸養六腑也。以變蒸二字分臟腑論,又有變蒸之後,有三大蒸之說。後人因之,莫有覺其非者,故予直解之曰:變者,變易也,謂兒之知覺運動以漸而發也;蒸者,蒸然發熱也,形神變易之時,真陽發舒之象也。人之生也,一歲而變蒸。

是男子八歲而真牙更,十六歲而精動,六十餘歲而精竭;女子七歲而真牙更,十四歲而經行,四十九歲而經止。此天地陽陰之氣,其分數固已定矣。其一歲之外復有三大蒸之論者,誠未達其旨也。若一歲之內變蒸之日,似亦不可執也。形有強弱,氣有清濁,變有遲速,故形壯氣清者,其變常速;形弱氣濁,其變常遲。

謂三十二日一變者,乃舉其大數如是也。至於形之強弱,氣之清濁,則又稟於父母,出於造化陰陽之殊也。

幼科中治變蒸者,發熱方用黑散子麻黃杏仁發表藥也,大黃攻裡藥也,表裡無邪,不知此法如何而立。變蒸之熱,生於其中,發於其外,自有微汗而解。按仲景論有傷寒不宜汗下之戒,如是方者,誤兒多矣。

兒當變蒸之時,或有傷風,或有傷食者,法當治之。先後補瀉,不可不辨。如先有所傷,兒後變蒸者,邪氣盛而正氣受傷,當先瀉後補也;先變蒸而後有所傷者,正氣虛而邪氣乃湊也,當先補後瀉。家秘之法,挾外感者,宜挐捏之法以發散;挾內傷者,宜枳朮丸研細與之,更節其乳。

有客忤者,宜至聖保命丹薄荷湯研服。或吐瀉者,錢氏異功散加藿香葉,共作細末,蜜為丸,如芡實大,每服一丸,米湯化下。

小兒變蒸過,如蒸不除者,調其乳母,用加減小柴胡湯

人參柴胡甘草,麥冬,生地,木通陳皮(等分)

淡竹葉水煎,食後服,如前法。

有變蒸咳嗽,痰壅鼻塞聲重,惺惺散,要方也。(方見傷寒。)

又浴法,用白芷苦參煎湯,抱兒向避風處浴之。

有變蒸發搐者,此熱甚生風,亦胎驚也。宜尋驚風法治之。瀉肝,瀉青丸;瀉心,導赤散。如先發驚搐方治,正後變蒸又發者,此胎驚將成癇也,勿用正法,此有痰伏心中,宜安神去痰,錢氏安神丸主之。(方見心臟。)

2. 急慢驚風

兒在母腹中,只是一塊血肉耳。及其生也,啼聲一發,然後九竅開張,四肢蠕動,如夢初覺之象;肌骨嬌嫩,又如草木萌芽之象,故曰芽兒。以漸壯健,全賴父母之養,一旦有病,醫藥之助,不可無之。然病有三因,須明辨之。有因於胎毒者,如丹疹瘡癰之類,宜解其毒,如幼嬰解毒延齡丸、溯源解毒湯之類是也。

有因胎稟不足者,如解顱五軟之類是也,宜地黃丸主之。有因外感風寒暑濕之氣得者,謂之外因;有因飲食寒熱之傷得者,謂之內因;有客忤傾跌湯火得之者,謂之不內外因。如外因者,發散之;內因者,消導之;不內外因者,各從其症治之。臨機應變,不失其宜可也。

幼嬰延齡解毒丹,解胎毒,兒初生下便宜服之。

用胞衣余帶近衣者,不拘長短剪下,炭火上焙乾,為末,每一錢,加甘草(一錢),淨黃連(五分),硃砂(飛,三分)

為細末,用生蜜和勻,分作七服,每日取豆大許,納兒口中,以乳送下,七日去其腹中之穢毒,自無臍風之疾。

溯源解毒湯,兒有胎疾,乳母服之。此四物湯加減也。

當歸川芎,生地,人參連翹,黃連,陳皮,甘草,木通

水煎濃,入竹瀝服之。

丹溪曰:乳母致病,事起於默,人多翫忽,醫所不知。故乳母稟受之厚薄,性情之緩急,骨肉之堅脆,德行之善惡,令兒相肖,為大關係,不可不擇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