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薛氏濟陰萬金書》~ 卷一 (1)

回本書目錄

卷一 (1)

1. 孕元

天地之道,一陰一陽而已。人受天地之氣以生,而男女者,陰陽之儀象也。男子法象乎陽,從乎日,以陽精為體;女子法象乎陰,從乎月,以陰血為體。日,陽精也;月,陰精也。月行於天,一月有三十日,每二十九日有奇,與太陽會而合朔也。每月二十九日午時,太陰行於陰道而光滅,至初一日,夜半子時,太陰行於陽道而光生。

此晦朔之定期也。自二十九日午時至初一日,夜之子時卻有三十時光滅,卻算得光明二十八日半,經脈至二日半而止,通共得三十日,則月行一度,猶月之有晦,而有朔也。月有期,故名月經,又名月信。過期者,血寒,血不足也;不及期來者,血熱,血盛也;五六日不止者,血澀也;經行作痛者,血滯也。不滯不澀,順期而行,血脈調和,及時而盛,其孕乃成。

蓋經候初盡,舊血已淨,新血未入,子宮空虛,當此之時,以吾之實,投彼之虛,惟虛也,故能受胎。陽施陰受,交而不孕者,鮮矣。或有不成孕者,過在女子,或有脂肥充塞,而精射不及,或有陰血衰敗,而不能攝精者有之。過在男子,或因命門火衰,而陽不能射,或精寒而滑,施泄精稀者有之。

2. 胎孕生成論

夫太極,一理也。太極分,而為兩儀,兩儀者,陰陽也;陰陽分,而五行具焉,五行者,陰陽之妙用也,一以清而上浮為天,一以濁而下凝為地。天地者,陰陽之像也,天以五行之理而化生萬物,是乾道之所以資始也;地以五行之理而化醇萬物,是坤道之所以資成也。故《易》曰:乾道資始,萬物化生;坤道資成,萬物化醇。

故凡人受父精母血而成胚胎,陽施陰受,精以資始,血以資成。得火之精以生心,而神藏焉;得金之精以生肺,而魄藏焉;得木之精以生肝,而魂藏焉;得土之精以生脾,而志(宜作意)藏焉;得水之精以生腎,而智(宜作志)藏焉。五行具而臟腑生,皆父之精而始之也。

受火之精以成血脈;受金之精以成皮毛;受木之精以成筋;受土之精以成肌肉;受水之精以成骨。五行具,百骸備,皆母之血以終之也。精以資始,血以資成,此胚胎之所由立也。至於成胎有男女之別者,是果何哉?蓋二氣五行默運於天地,而陰陽者,造化之機也,人得天地之氣以成形,而男女者,陰陽之儀象也。

故自運行言,則天左旋為陽,右旋為陰;自一歲言,則春夏為陽,秋冬為陰;自一日言,自子至午為陽,自午至子為陰,奇日為陽,偶日為陰;自干支旺相言,則申子辰寅午戌為陽;亥卯未巳酉醜為陰。凡此,蓋天地之陰陽自然之運也。

當女子經行初尺,舊血已去,新血未生,子宮澄澈,五日之內,男子與之交,在單日,值子寅辰午申戌日,或在半夜子時,值子寅辰午申戌時交感,有胎則成男;在雙日,值亥卯未巳酉丑時交感,成胎則為女,此陰陽時日氣運而分男女之大機也。諸書不察,皆云:「陽精先至,陰血後沖,陰包乎陽,則成男;女子陰血先至,陽精後參,則成女。

」是陰亦能先始而資始,陽亦能後受而資成,理不然矣!若交感之後,囑婦側左睡必男,側右睡必女,或者有諸耳。

3. 分別男女脈法

《經》云:陰搏陽別,謂之有子。謂陰脈別於其中,別有陽脈,是謂血氣衝和,陽施陰化也。《脈經》云:少陰之脈動甚者,為有子,以手少陰心脈也,心主血故也。又,腎門為胞門子戶,尺中腎脈,按之不絕,當有胎。又曰:婦人三部脈,按之浮沉正等不絕者,當有妊娠。

初時寸微少,呼吸五至者,胎已三月。又曰:尺脈滑疾,重按散者,有胎三月。又曰:重按之不散,但疾而不滑者,有胎五月。又曰:妊娠當四月,左疾為男,右疾為女,俱疾為雙男。又曰:太陽脈為男,太陰脈為女。又曰:左手沉實為男,右手浮大為女,左右俱沉實為雙男,左右俱浮大為雙女。

又曰:左偏大為男,右偏大為女,左右俱偏大為雙男。又云:左右俱浮大主二男,左右俱沉主二女。又一法:令妊婦南行,背後令人呼之,左回顧是男,右回顧是女。又,妊婦左乳房先有核是男,右乳房先有核是女。脈法多端,混淆難辨矣。

4. 脈候歌

婦人大概血為主,寸弱尺強脈為是,心肝二部要平和,或數或遲經痛起。

尺脈強弱虛實看,血如不足尺微澀,腹中癥瘕脈沉牢,帶下數疾不能止。

尺中脈數不絕來,動入出外定懷胎,左尺浮洪男脈現,右尺浮實女形猜。

左寸浮大亦男脈,右寸沉細女堪測,陰中見陽男已形,陽部見陰女無說。

兩尺俱洪是雙男,若俱沉實女雙成,左手脈逆右手順,左應男三右女三。

脈來滑疾胎三月,但疾不散三月訣,一動一止一月看,二月兩動方一歇。

若還欲產脈離經,夜半覺痛日中生,新產之脈緩滑吉,實大強急命難存。

難產面赤而舌青,母活子死認教真,若是面青而舌赤,母凶子活在逡巡。

面舌俱青吐涎沫,子母應知兩命迍,婦人雜著如何診,二十四根共根因。

5. 十二月隨經養胎

十二月經脈手少陰為主,手太陽小腸無為而守,此二經不養胎。妊娠一月,(足)厥陰脈養之,二月足少陽脈養之,此二經屬木,旺於春,主生,故先養胎;三月手厥陰心胞,四月手少陽三焦,屬火,旺於夏,主長;五月足太陰脾,六月足陽明胃,旺於長夏,主收;七月手太陰肺,八月手陽明大腸,屬金,旺於秋,主收;九月足少陰腎,十月足太陽膀胱,屬水,旺於冬,主藏。凡值月養胎,不可針灸其經。

天以正月為厥陰,人以始胎為厥陰,人身一小天地也,諸經各養胎三十日,惟少陰心、手太陽小腸,平時上為乳,下為經水,故不得遽養胎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