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產孕集》~ 下篇 (1)

回本書目錄

下篇 (1)

1. 辨產第六

孕滿十月,待時而生,自然之道,無所勉強。而世俗不察,或未產而強速之,致有橫逆之變。推其故,由於未明其理,不辨其候而然。故初覺腹痛,遂謂欲生,稍事遲延,遂謂難產,方藥以攻之,非法以擾之,使氣瞀神亂,子母俱死。富室巨家,其弊尤多,本安也而自危之,本生也而自殺之,可憫也已。

辨產之法,《脈經》曰:妊婦月滿,則脈離經。離經者,《難經》所謂一呼三至曰離經,一呼一至亦曰離經也。又曰:尺脈轉急,如切繩轉珠者,欲產也。《千金方》論曰:將產者離經,離經者其脈浮。朱彥修曰:離經六至,沉細而滑。按:切繩轉珠,動疾之象,即一呼三至之義,一呼三至,一吸三至,呼吸定息,脈七至,閏以太息,脈八至,疾之甚也。

朱說與《千金方》不同,當以《難經》《脈經》為正,要之胎動欲產,無論浮沉遲速,皆有動象,無動象者,非正產也。

正產腹痛,必連腰及臍,或牽引脊背,胎氣陷下,或目中生火,穀道挺迸,漿血下後,腹痛愈緊,乃為欲生。若漸痛漸緩,或乍緊乍慢,即漿血交下,皆非正生。《達生編》言試痛正產之辨,誤以試痛為正產之害,推勘極精,多可採者。《達生編》云:初覺腹痛,第一以忍痛為主,無論為主產,為試痛,痛久自生。

更宜養神惜力,以安睡為妙,不可輕易臨盆。蓋子居母腹,端坐不動,至生時轉身向下,妊母安臥,腹中不至逼窄,易於轉身。若未及轉身,遂使坐草,則嬰兒難於轉運,復用力以注之,則是先出而成逆產;轉身未定,用力逼之,則手先出而為橫生,或首骨偏礙,而為偏產。種種弊端,皆基於欲速之故。

故臨盆以緩為正,即使過遲,亦無妨礙也。又曰:孕至八九月,或妊母有火,起居不時,令孕不安,因而作痛,所謂試痛也。但須照常眠食,甚則服安胎藥一二劑即止,若誤作欲產,遽令坐草,即使勉強能生,母氣必損,子亦多夭,猶之剖卵出雛,裂繭取蛹,安望生耶?又曰:腹痛有感寒傷食之候,亦宜辨別。

傷食者,當臍而痛,手按轉加,或臍旁如有膹起者,不連腰及脊,寒痛多在臍下,綿綿延延,無所增減,得暖稍安也。凡此皆極言欲速之害,而歸於辨產未明。蓋妊母多畏難產而欲速產者,在主者察脈晰理,明辨而調抑之。事常而易變,苟不慎察,戕害生命,亦非俯育之道,慎毋謂闈房瑣屑之事,非丈夫所宜知,而忽略視之也。

2. 產戒第七

產育順事,而俗人多擾亂之,致反順為逆。此雖習俗使然,亦不知之過也。輯產時所當戒者著於篇,使覽者凜焉。

妊母將產,率多疑懼,腹痛緊急,氣血下注,神不能安,易於驚惶,初次產育,尤為易擾。而不知者,稍有不順,輒恐懼無主,大事張皇,致妊母心亂神散,氣憊而逆。氣逆則血湧,氣憊則力衰。

嬰兒之生,雖自能轉動,亦藉母氣助之,氣逆力衰,何以能下?唯宜溫慰妊母,使勿驚疑,即有不順,勿使知覺,俾心定氣凝,神安力旺,無論本屬順生,即遇惡候,亦可反逆為順也。

《千金方》論云:產事雖系穢惡,然不得令死喪汙穢之人視之,犯者多致難產。又忌多人瞻視,惟得一二人在室,產後乃可告人,亦以人眾則易於驚擾,致妊母心神不定故也。

室中宜適溫涼,夏暑過甚,勿掩門戶,以器貯新汲水石許,置室中以闢熱氣,免致昏暈。天寒,宜置火暖之,毋得太熾,令火氣熏灼。室中人毋大聲,毋多語,毋嗟咨太息,參訝駭,毋叱吒,毋祈神問卜,宜安靜如常。

妊母宜惜力,宜安臥,臥宜正,不可左右,毋摩腹,毋按腰,毋妄動,毋輕坐草,初產及天寒尤忌,美其飲食,頻頻與之。若虛羸者,不能多食,以糜粥雜入參末飲之。毋亂服方藥,毋輕試異術,必辨明正產。胞水已下,交骨不開,或交骨已開,而子久不下,擇平和之藥,稍稍助之。要之產前調攝既善,亦無須此。

接兒老嫗,俗謂穩婆,宜預擇妥善者用之。蓋隱曲之事,非此輩不能為,而愚蠢奸狡之輩,或妄為動作,故事恐嚇,戕人性命,以炫己之術,不可不慎。大率以年老為佳,蓋年老則歷事多而性稍醇也。

產後勿問男女,須收拾既定,然後告人,世有急於求嗣者,墮地得男,而產母暴喜,遂致昏暈,得女,則產母不悅,家人又從旁懊惱之,致有郁厥血逆之患,宜預防也。

大凡產厄,誤於張皇者半,誤於怠忽者亦半。產育固生人常事,然苟主者不察,而漫然聽之,則產母無主而驚疑,為害亦大。往見拘迂者,矯張皇之弊,謂嬰兒可以自出,無藉乎人,因閉門安臥,勿令人知,而產母體素羸弱,氣血虛少,又性本嬌怯,不能忍痛,曲腰護之,偏倚妨之,輾轉敧仄,致嬰兒不得轉動,交骨不得開張,氣血下注,久無泄路,勢必逆而上行,一日之間,而子母俱死。如此者,何啻無故而自殺之哉!此皆不明其理,不究其道,愚而自用,殘賊人偷。

夫產孕者,生生之本,天理之原,似續攸關,斷宜詳慎也。

3. 用藥第八

產時用藥,有二弊焉。方伎之士,多取速效,肆用峻利之藥,以炫己之術。其效者,藥甫入口,而難產即下,眾人駭服,推為神奇。而不知一時便利,子母大傷,至產後發疾,遂至不起,嬰兒或墜地不舉,或舉而輒夭,而又委之天命,歸咎後醫,日殺生命,而人莫之知,深可痛惜。

古方如兔腦鼠腎蛇蛻,回生諸藥,只堪備至急之用,安可妄試?尤有甚者,挾不經之術,無稽之方,展轉傳布,謬為仙授,乘人之急,以脅人之利,功則歸己,過則歸人,世俗憒憒,多為所愚,不可譬曉,此一弊也。而矯其弊者,遂謂產孕本無須用藥,常變順逆,悉靜而聽之於天,斯言誠善,然必自懷妊至臨產,攝養無乖,然後可也。

苟或不善,即可反順為逆,而仍執勿藥之說以自愚,是何異未能辟穀,而謂人可勿食耶,此二弊也。且天下亦或有生而難產者,或未孕之先,即有宿疾,或氣血羸弱,骨格緊密,脈絡堅緻,皆令難產,亦藉臨時藥力以扶助之。但宜斟酌盡善,擇平和之品,醇正之法,相不得不用之時,而後用之。

加味芎歸湯佛手散,味和而力厚,氣平而效速,斯為善也。

加味芎歸湯

當歸(一兩),川芎(七錢),龜板(手大一片醋炙研),婦人發(如雞卵大一枚,瓦為焙存性)

水一升,煎四合服之。見《醫學入門》。

佛手散

見前孕疾篇。

富貴之家,產後必服人參,而致死者多。矯其弊者,並倡產後無補益之說,而致死者亦多。蓋不明其理,左右皆誤。夫產後諸疾,多出於虛,人參非不可用,而用之亦自有法。得其法,益身而卻疾,不得其法,致疾而促生,不可不辨。服參之法,在子方墜地,參已入口,一刻之間,過此一刻,便不可服。

蓋產時氣血下注,上中二焦,盡屬虛寒,產後氣復上行,下焦惡血填湊,血道梗塞,氣道亦滯,驟加補中之藥,血道未開,氣道益阻,遂有惡露不行,瘀血上逆之患。若當兒甫墮地,一刻之間,氣血猶未上行,藏府空虛,脈絡困乏,人參入腹,甘溫之性,宅中土而運脾精,輔正氣而逐惡血,灑播精微,灌溉經脈,氣強則行速,脈潤則道通,惡露順下,乳汁通流,焉有他患?且新產之後,百脈皆動而下行,自下而上,瘀濁者去,精華者留,有更新之象。婦人宿疾,多在血分,平時所不能除者,此時可以除之。

卻病益身,非妄說也。

凡欲服參者,將產時,即宜制就,汁宜濃厚,可以一飲而盡,(或以人參一二錢,研為末,另以錢余煮汁調服,亦可,)令一人司之,俟兒首既出,即與服之。參盡而兒適墮地,乃為合法。苟失其法,為害非小,而復歸咎於參之不可用,豈不謬哉!

產時應變,皆倉猝之際,所有藥物,亦宜預籌,有備無患,不可渴而掘井,鬥而鑄兵也。